-市财政局2025年财政事前绩效评估项目项目更正公告第1号
-市财政局2025年财政事前绩效评估项目项目更正公告第1号
(略) (略) 财政投资业务中心委托, (略) 政府采购中心以竞争性磋商方式, (略) (略) 财政投资业务中心- (略) 2025年财政事前绩效评估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财政投资业务中心- (略) 2025年财政事前绩效评估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TGPC-2024-D-0927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8日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客观分第1项“投标人业绩”修改如下:
完全按照以下要求提供投标人曾实施的财政预算支出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服务业绩,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予认定加分。
A. 合同原件扫描件。包括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服务内容、合同签订日期(应为2021年1月1日或以后)。
B. 相关行政部门盖章的上述合同项目资金来源文件或证明材料扫描件。
C. 上述合同履行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上述合同*方单位公章或上述合同中所盖的*方印章)。
D. 评估报告扫描件,应与项目需求书中所投包对应的任意一个或多个项目及其评估重点相关。
每个业绩2分,最多10分
三、更正日期
2024年11月8日。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杨光、鲁志强、李楠
(二)联系电话:022-*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 (略) (略) 财政投资业务中心
(二)采购人地址: (略) (略) (略) 6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孙卉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022-*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略) 79号二楼。
七、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 (略) 政府采购中心(传真号:022-*)。至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 (略) 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略) 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11月8日
附件:
更正公告回执
(略) (略) 财政投资业务中心- (略) 2025年财政事前绩效评估项目(项目编号:TGPC-2024-D-0927)的更正公告第1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 (略) 政府采购中心表示确认。
传真电话:022-*
(略) (略) 财政投资业务中心委托, (略) 政府采购中心以竞争性磋商方式, (略) (略) 财政投资业务中心- (略) 2025年财政事前绩效评估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财政投资业务中心- (略) 2025年财政事前绩效评估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TGPC-2024-D-0927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8日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客观分第1项“投标人业绩”修改如下:
完全按照以下要求提供投标人曾实施的财政预算支出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服务业绩,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予认定加分。
A. 合同原件扫描件。包括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服务内容、合同签订日期(应为2021年1月1日或以后)。
B. 相关行政部门盖章的上述合同项目资金来源文件或证明材料扫描件。
C. 上述合同履行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上述合同*方单位公章或上述合同中所盖的*方印章)。
D. 评估报告扫描件,应与项目需求书中所投包对应的任意一个或多个项目及其评估重点相关。
每个业绩2分,最多10分
三、更正日期
2024年11月8日。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杨光、鲁志强、李楠
(二)联系电话:022-*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 (略) (略) 财政投资业务中心
(二)采购人地址: (略) (略) (略) 6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孙卉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022-*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略) 79号二楼。
七、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 (略) 政府采购中心(传真号:022-*)。至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 (略) 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略) 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11月8日
附件:
更正公告回执
(略) (略) 财政投资业务中心- (略) 2025年财政事前绩效评估项目(项目编号:TGPC-2024-D-0927)的更正公告第1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 (略) 政府采购中心表示确认。
传真电话: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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