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S354线清新太和至三坑段改建工程答疑文件第03号
省道S354线清新太和至三坑段改建工程答疑文件第03号
招标项目名称 | 省道S354线清新太和至三坑段改建工程 | ||
---|---|---|---|
标段(包)名称 | 第一标段(K42+262-K48+867);第二标段(K48+867-K53+500);第三标段(K53+500-K65+495) | ||
性质 | 澄清 |
各潜在投标人:
广东友诚 (略) (略) (略) 事务中心委托,对省道S354线清新太和至三坑段改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疑时间中收到潜在投标人的提疑,具体提疑内容及回复如下:
一、提疑内容:招标文件第17页,1.11.1,分包,允许分包的专项工程(或不允许分包的专项工程):市政雨水污水管道、 (略) 灯照明。 请问:市政雨水污水管道、 (略) 灯照明是允许分包的专项工程还是不允许分包的专项工程?
答:是允许分包的专项工程,详见2024年11月4日发布的补遗书第01号。
二、提疑内容:我单位正在参与省道S354线清新太和至三坑段改建工程的投标,经过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有以下疑问,请贵单位予以澄清: 1、招标文件P34页“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要求: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10月14日发布《广东省交通运输 (略) 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到期的,有效期均延续至2024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原《合格证书》继续有效。” 请问: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到期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是否只需按要求提供人员在的“ (略) (略) 场监督管理系统”和交通运输部/ (略) 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上查询公 (略) 页截图(显示过期),并附上《广东省交通运输 (略) 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作为辅助材料证明其证件有效性即可?如是,“ (略) (略) 场监督管理系统”上人员安全证书有效期是否需同步更新到2024年12月31日? 2、招标文件P35页“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投标时是否无需提供具体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只需按投标文件投标函的格式承诺即可? 3、招标文件P36页“附录7资格审查条件(主要设备最低要求)”,投标时是否无需提供相关设备明细情况,只需按投标文件投标函的格式承诺即可?同时,招标文件P162页中“(七)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设备表”是否无需填写? 4、招标文件P144页,“(二)投标函附录”中部分条款的“约定内容”与P52页《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相关信息或数据格式填写不一致。请问:是否以专用条款的内容为准并替换填写即可? 5、交通运输部“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已更名为“ (略) (略) 场监督管理系统”。请问:招标文件中所有“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字眼是否均改为“ (略) (略) 场监督管理系统”?
答:1、是。
2、是。
3、需要填报(七)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设备表,无需提供相关设备明细情况。
4、投标函附录的数据应与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的数据一致,本项目答疑文件第02号对部分条款填写有规定,请潜在投标人自行阅读。
5、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2024年1月15日的通 (略) (略) 场监督管理系统已上线运行,本项目招标文件是按《 (略) 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023年印发版)》编制,招标文件中所有“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即为“ (略) (略) 场监督管理系统”。
?三、提疑内容: 1、招标文件第12页,3.5.5要求““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应同时附④投标人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如有)和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如有)参加社保的缴费明细复印件(社保时段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半年时间内连续不少于三个月)。” 根据《 (略) 法》“第十四条: (略)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 (略) 承担。”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中明确“社会保险证明中缴费单位应与申报单位一致,上级公司、子公司、事业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其他单位缴纳或个人缴纳社会保险均不予认定,分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可以予以认定。” 请问:我公司拟派人员社保为不具有 (略) 缴纳,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招标文件第31页,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2、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少于#元人民币。或国内商业银行出县的信贷证明额度不少于#元人民币。” 请问,我公司2023年度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大于#元人民币,是否可以不提供国内商业银行出县的信贷证明,保留招标文件第156页《银行信贷证明》格式,并在标题下方写“无”即可? 3、投标文件格式中“(项目名称)标类(或标段)”是否可以填写为:“省道S354线清新太和至三坑段改建工程(项目名称)第二标段(或标段)”? 4、招标文件第17页1.11.1允许分包,招标文件格式中无分包情况表,请问:若有分包情况,该如何填写?
答:1、可以。
2、是。
3、是。
4、招标文件已明确允许分包的 (略) 政雨水污水管道、 (略) 灯照明。投标时无需填写分包情况表。
四、提疑内容:补遗对限价的规定中:问题1:其他暂估价(#元)指的是什么,具体为哪个清单细目; 问题2:其他暂列金(#元)报价时 (略) ,是否与暂列金额#元累加为10,576,481元。
答:1、补遗修改的清单中已明确各标段其他暂估价包括的清单子目,并提供了相应的单价和合价金额。请详见各标段补遗修改的清单。
2、补遗修改的清单中已明确各标段其他暂列金额包括的清单子目,并提供了相应的单价和合价金额,无需投标人另外填写。与暂列金额#元不累加。请详见各标段补遗修改的清单。
五、提疑内容:1、P43,项目经理任职资格“(3)每担任1个类似工程项目经理岗位工作经验的,加3分,最多加3分。”, (略) 项目经理加分业绩与附录5的最低业绩是否可以为同一业绩? 2、P43,项目总工任职资格“(3)每担任1 个类似工程项目总工岗位工作经验的,加4 分,最多加4 分”, (略) 项目总工加分业绩与附录5的最低业绩是否可以为同一业绩?
答:1、不可以。
2、不可以。
(注:本项目的答疑公告第02号中“五、提疑内容”的提疑答复以此为准)。
若本公告文件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 (略) ,以本公告文件内容为准,各潜在投标人应优先阅读本答疑文件内容。招标文件未涉及上述内容部分的,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 (略) (略) 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友诚 (略)
2024年11月8日
招标项目名称 | 省道S354线清新太和至三坑段改建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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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第一标段(K42+262-K48+867);第二标段(K48+867-K53+500);第三标段(K53+500-K65+495) | ||
性质 | 澄清 |
各潜在投标人:
广东友诚 (略) (略) (略) 事务中心委托,对省道S354线清新太和至三坑段改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疑时间中收到潜在投标人的提疑,具体提疑内容及回复如下:
一、提疑内容:招标文件第17页,1.11.1,分包,允许分包的专项工程(或不允许分包的专项工程):市政雨水污水管道、 (略) 灯照明。 请问:市政雨水污水管道、 (略) 灯照明是允许分包的专项工程还是不允许分包的专项工程?
答:是允许分包的专项工程,详见2024年11月4日发布的补遗书第01号。
二、提疑内容:我单位正在参与省道S354线清新太和至三坑段改建工程的投标,经过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有以下疑问,请贵单位予以澄清: 1、招标文件P34页“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要求: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10月14日发布《广东省交通运输 (略) 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到期的,有效期均延续至2024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原《合格证书》继续有效。” 请问: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到期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是否只需按要求提供人员在的“ (略) (略) 场监督管理系统”和交通运输部/ (略) 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上查询公 (略) 页截图(显示过期),并附上《广东省交通运输 (略) 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作为辅助材料证明其证件有效性即可?如是,“ (略) (略) 场监督管理系统”上人员安全证书有效期是否需同步更新到2024年12月31日? 2、招标文件P35页“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投标时是否无需提供具体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只需按投标文件投标函的格式承诺即可? 3、招标文件P36页“附录7资格审查条件(主要设备最低要求)”,投标时是否无需提供相关设备明细情况,只需按投标文件投标函的格式承诺即可?同时,招标文件P162页中“(七)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设备表”是否无需填写? 4、招标文件P144页,“(二)投标函附录”中部分条款的“约定内容”与P52页《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相关信息或数据格式填写不一致。请问:是否以专用条款的内容为准并替换填写即可? 5、交通运输部“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已更名为“ (略) (略) 场监督管理系统”。请问:招标文件中所有“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字眼是否均改为“ (略) (略) 场监督管理系统”?
答:1、是。
2、是。
3、需要填报(七)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设备表,无需提供相关设备明细情况。
4、投标函附录的数据应与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的数据一致,本项目答疑文件第02号对部分条款填写有规定,请潜在投标人自行阅读。
5、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2024年1月15日的通 (略) (略) 场监督管理系统已上线运行,本项目招标文件是按《 (略) 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023年印发版)》编制,招标文件中所有“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即为“ (略) (略) 场监督管理系统”。
?三、提疑内容: 1、招标文件第12页,3.5.5要求““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应同时附④投标人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如有)和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如有)参加社保的缴费明细复印件(社保时段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半年时间内连续不少于三个月)。” 根据《 (略) 法》“第十四条: (略)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 (略) 承担。”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中明确“社会保险证明中缴费单位应与申报单位一致,上级公司、子公司、事业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其他单位缴纳或个人缴纳社会保险均不予认定,分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可以予以认定。” 请问:我公司拟派人员社保为不具有 (略) 缴纳,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招标文件第31页,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2、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少于#元人民币。或国内商业银行出县的信贷证明额度不少于#元人民币。” 请问,我公司2023年度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大于#元人民币,是否可以不提供国内商业银行出县的信贷证明,保留招标文件第156页《银行信贷证明》格式,并在标题下方写“无”即可? 3、投标文件格式中“(项目名称)标类(或标段)”是否可以填写为:“省道S354线清新太和至三坑段改建工程(项目名称)第二标段(或标段)”? 4、招标文件第17页1.11.1允许分包,招标文件格式中无分包情况表,请问:若有分包情况,该如何填写?
答:1、可以。
2、是。
3、是。
4、招标文件已明确允许分包的 (略) 政雨水污水管道、 (略) 灯照明。投标时无需填写分包情况表。
四、提疑内容:补遗对限价的规定中:问题1:其他暂估价(#元)指的是什么,具体为哪个清单细目; 问题2:其他暂列金(#元)报价时 (略) ,是否与暂列金额#元累加为10,576,481元。
答:1、补遗修改的清单中已明确各标段其他暂估价包括的清单子目,并提供了相应的单价和合价金额。请详见各标段补遗修改的清单。
2、补遗修改的清单中已明确各标段其他暂列金额包括的清单子目,并提供了相应的单价和合价金额,无需投标人另外填写。与暂列金额#元不累加。请详见各标段补遗修改的清单。
五、提疑内容:1、P43,项目经理任职资格“(3)每担任1个类似工程项目经理岗位工作经验的,加3分,最多加3分。”, (略) 项目经理加分业绩与附录5的最低业绩是否可以为同一业绩? 2、P43,项目总工任职资格“(3)每担任1 个类似工程项目总工岗位工作经验的,加4 分,最多加4 分”, (略) 项目总工加分业绩与附录5的最低业绩是否可以为同一业绩?
答:1、不可以。
2、不可以。
(注:本项目的答疑公告第02号中“五、提疑内容”的提疑答复以此为准)。
若本公告文件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 (略) ,以本公告文件内容为准,各潜在投标人应优先阅读本答疑文件内容。招标文件未涉及上述内容部分的,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 (略) (略) 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友诚 (略)
2024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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