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改扩建项目土建工程劳务支持第二次补遗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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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改扩建项目土建工程劳务支持第二次补遗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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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改扩建项目土建工程劳务支持(第二次)

补遗通知

(招标编号:SG*A)-A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招标项目《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改扩建项目土建工程劳务支持(第二次)》发布的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一、补遗部分

1.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2项已完工且质量合格单项合同额*元及以上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筑(或建安工程)工程施工业绩。(以竣工时间为准)

修改为

3、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1项已完工且质量合格单项合同额*元及以上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筑(或建安工程)工程施工业绩。(以竣工时间为准)

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

3.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2项已完工且质量合格单项合同金额*元及以上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筑(或建安工程)工程施工业绩。(以竣工时间为准)

修改为

3.业绩要求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1项已完工且质量合格单项合同金额*元及以上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筑(或建安工程)工程施工业绩。(以竣工时间为准)

3.第三章 评标方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3)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中:

①工程业绩(7分):投标人业绩在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的情况下,得基本分1分,在此基础上,投标人每增加一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已完工且质量合格、单项合同额*元及以上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筑(或建安工程)工程业绩(以竣工时间为准)加2分,累计得分不超过7分;

修改为

①工程业绩(7分):投标人业绩在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的情况下,得基本分1分,在此基础上,投标人每增加一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已完工且质量合格、单项合同额*元及以上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筑(或建安工程)工程业绩(以竣工时间为准)加3分,累计得分不超过7分;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修改为2024年11月15日17时30分,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修改为2024年11月18日10时00分。

三、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以及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不变。

特别提示:

本通知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时,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招标人:重庆三峰卡 (略)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 (略)

2024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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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改扩建项目土建工程劳务支持(第二次)

补遗通知

(招标编号:SG*A)-A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招标项目《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改扩建项目土建工程劳务支持(第二次)》发布的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一、补遗部分

1.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2项已完工且质量合格单项合同额*元及以上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筑(或建安工程)工程施工业绩。(以竣工时间为准)

修改为

3、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1项已完工且质量合格单项合同额*元及以上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筑(或建安工程)工程施工业绩。(以竣工时间为准)

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

3.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2项已完工且质量合格单项合同金额*元及以上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筑(或建安工程)工程施工业绩。(以竣工时间为准)

修改为

3.业绩要求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1项已完工且质量合格单项合同金额*元及以上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筑(或建安工程)工程施工业绩。(以竣工时间为准)

3.第三章 评标方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3)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中:

①工程业绩(7分):投标人业绩在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的情况下,得基本分1分,在此基础上,投标人每增加一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已完工且质量合格、单项合同额*元及以上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筑(或建安工程)工程业绩(以竣工时间为准)加2分,累计得分不超过7分;

修改为

①工程业绩(7分):投标人业绩在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的情况下,得基本分1分,在此基础上,投标人每增加一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已完工且质量合格、单项合同额*元及以上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筑(或建安工程)工程业绩(以竣工时间为准)加3分,累计得分不超过7分;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修改为2024年11月15日17时30分,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修改为2024年11月18日10时00分。

三、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以及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不变。

特别提示:

本通知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时,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招标人:重庆三峰卡 (略)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 (略)

2024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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