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工程公司尾气吸收成套设备\活性炭纤维吸附油气20Nm3/hVOCS≤25mg/m3招标公告
洛阳工程公司尾气吸收成套设备\活性炭纤维吸附油气20Nm3/hVOCS≤25mg/m3招标公告
中 (略) (略) 尾气吸收成套设备\活性炭纤维吸附 油气 20Nm3/h VOCS≤25mg/m3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信息时间: 2024/11/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 |||||||||||||||||||||||
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略) 尾气吸收成套设备\活性炭纤维吸附 油气 20Nm3/h VOCS≤25mg/m3(招标编号:(略)-(略)) , 招标人为 中 (略)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尾气吸收成套设备\活性炭纤维吸附 油气 20Nm3/h VOCS≤25mg/m3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2.2 招标范围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流通商投标、联合体投标、递交备选投标方案。投标人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略)级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略)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3.1.2 财务要求。 无3.1.3 业绩要求。 (1)投标商应提供2019年至今,在相同或类似工况下的2个油气回收治理业绩,其中所提供 (略) 理业绩应采用标的物所需的活性炭吸附工艺, (略) (略) 油气,处理规模≥1500Nm3/h,且需稳定运行1年以上的供货业绩。以上业绩必须提供项目名称、合同复印件(可不带价格)、规格及数量、相关图纸或技术附件、合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以便招标人核实。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 (略) 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 (略) 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 (略) 理期内。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禁止提供列入“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目录的、列入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的和国家限制或不鼓励采购、使用的高能耗、高污染产品;近三年(截止上年度)在“信用中国”网站,或生产所 (略) ,无因环保问题 (略) 罚事项(已 (略) 罚或期满的不计入) (2) 必须完全满足技术询价书中相关文件的技术要求和技术规范,若有澄清或偏离,请在开标前书面提出并获得招标方认可。并在投标时,以偏离表型式说明偏离情况。否则视为投标人完全接受招标人的要求;若在偏离表中出现未经买方书面认可的偏离,则投标报价无效。 技术询价书中星号(“★”)的条款出现偏离1项及以上,三角符号(“▲”)的条款超过3项偏离,其它普通条款超过5项偏离,将导致投标无效。要求在偏离表中说明偏离情况。 (3)投标人的二级供应商名单必须在包设备询价文件相关技术要求及供应商清单范围内选择,出具承诺书,承诺书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选择该名单之外的、“或等同”的供应商,须在投标前通过招标中心澄清方式确认。投标文件供应商清单中不得出现“或等同”一类字样。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4年11月4日9时20分 至 2024年11月18日9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 (略) (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天津招标中心,联系人李景玉。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 (略) (http://**)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5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 (略) (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5日9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 (略) (http://**)。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 (略) (http://**)、中国石化物 (略) (http://**)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 (略) (http://**)、 (略) (http://**)和中国石化物资 (略) (http://**)。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2024年11月15日前,在“易派客”网站(http://**)“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 7.投标说明详见附件《新电招招标文件补充说明-V2》。 8.联系方式招标人: 中 (略)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招标中心 联系人: 何钦全 联系人: 李景玉 电 话: 020-(略) 电 话: 022-(略) 电子邮件: heqq.*@*inopec.com 电子邮件: *@*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4 年 11 月 12 日 | |||||||||||||||||||||||
| |||||||||||||||||||||||
|
1.本招标项目 (略) 尾气吸收成套设备\活性炭纤维吸附 油气 20Nm3/h VOCS≤25mg/m3(招标编号:(略)-(略)) , 招标人为 中 (略)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尾气吸收成套设备\活性炭纤维吸附 油气 20Nm3/h VOCS≤25mg/m3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尾气吸收成套设备\活性炭纤维吸附 油气 20Nm3/h VOCS≤25mg/m3 | 1.000 | 台 |
2 | (略) 理设施\活性炭吸附 油气 1500Nm3/h 非(略)烷总烃≤50mg/m3 | 1.000 | 套 |
3 | (略) 理设施\活性炭吸附 油气 500Nm3/h 非(略)烷总烃≤50mg/m3 | 1.000 | 套 |
4 | 尾气吸收成套设备\活性炭吸附 轻烃,氮气 200m3/h 非(略)烷总烃≤5mg/m3,去除率≥97% | 1.000 | 套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流通商投标、联合体投标、递交备选投标方案。投标人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略)级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略)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3.1.2 财务要求。
无3.1.3 业绩要求。
(1)投标商应提供2019年至今,在相同或类似工况下的2个油气回收治理业绩,其中所提供 (略) 理业绩应采用标的物所需的活性炭吸附工艺, (略) (略) 油气,处理规模≥1500Nm3/h,且需稳定运行1年以上的供货业绩。以上业绩必须提供项目名称、合同复印件(可不带价格)、规格及数量、相关图纸或技术附件、合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以便招标人核实。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 (略) 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 (略) 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 (略) 理期内。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禁止提供列入“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目录的、列入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的和国家限制或不鼓励采购、使用的高能耗、高污染产品;近三年(截止上年度)在“信用中国”网站,或生产所 (略) ,无因环保问题 (略) 罚事项(已 (略) 罚或期满的不计入) (2) 必须完全满足技术询价书中相关文件的技术要求和技术规范,若有澄清或偏离,请在开标前书面提出并获得招标方认可。并在投标时,以偏离表型式说明偏离情况。否则视为投标人完全接受招标人的要求;若在偏离表中出现未经买方书面认可的偏离,则投标报价无效。 技术询价书中星号(“★”)的条款出现偏离1项及以上,三角符号(“▲”)的条款超过3项偏离,其它普通条款超过5项偏离,将导致投标无效。要求在偏离表中说明偏离情况。 (3)投标人的二级供应商名单必须在包设备询价文件相关技术要求及供应商清单范围内选择,出具承诺书,承诺书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选择该名单之外的、“或等同”的供应商,须在投标前通过招标中心澄清方式确认。投标文件供应商清单中不得出现“或等同”一类字样。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4年11月4日9时20分 至 2024年11月18日9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 (略) (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天津招标中心,联系人李景玉。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 (略) (http://**)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5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 (略) (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5日9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 (略) (http://**)。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 (略) (http://**)、中国石化物 (略) (http://**)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 (略) (http://**)、 (略) (http://**)和中国石化物资 (略) (http://**)。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2024年11月15日前,在“易派客”网站(http://**)“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
7.投标说明详见附件《新电招招标文件补充说明-V2》。
8.联系方式招标人: 中 (略)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招标中心
联系人: 何钦全 联系人: 李景玉
电 话: 020-(略) 电 话: 022-(略)
电子邮件: heqq.*@*inopec.com 电子邮件: *@*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4 年 11 月 12 日
中 (略) (略) 尾气吸收成套设备\活性炭纤维吸附 油气 20Nm3/h VOCS≤25mg/m3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信息时间: 2024/11/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 |||||||||||||||||||||||
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略) 尾气吸收成套设备\活性炭纤维吸附 油气 20Nm3/h VOCS≤25mg/m3(招标编号:(略)-(略)) , 招标人为 中 (略)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尾气吸收成套设备\活性炭纤维吸附 油气 20Nm3/h VOCS≤25mg/m3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2.2 招标范围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流通商投标、联合体投标、递交备选投标方案。投标人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略)级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略)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3.1.2 财务要求。 无3.1.3 业绩要求。 (1)投标商应提供2019年至今,在相同或类似工况下的2个油气回收治理业绩,其中所提供 (略) 理业绩应采用标的物所需的活性炭吸附工艺, (略) (略) 油气,处理规模≥1500Nm3/h,且需稳定运行1年以上的供货业绩。以上业绩必须提供项目名称、合同复印件(可不带价格)、规格及数量、相关图纸或技术附件、合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以便招标人核实。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 (略) 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 (略) 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 (略) 理期内。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禁止提供列入“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目录的、列入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的和国家限制或不鼓励采购、使用的高能耗、高污染产品;近三年(截止上年度)在“信用中国”网站,或生产所 (略) ,无因环保问题 (略) 罚事项(已 (略) 罚或期满的不计入) (2) 必须完全满足技术询价书中相关文件的技术要求和技术规范,若有澄清或偏离,请在开标前书面提出并获得招标方认可。并在投标时,以偏离表型式说明偏离情况。否则视为投标人完全接受招标人的要求;若在偏离表中出现未经买方书面认可的偏离,则投标报价无效。 技术询价书中星号(“★”)的条款出现偏离1项及以上,三角符号(“▲”)的条款超过3项偏离,其它普通条款超过5项偏离,将导致投标无效。要求在偏离表中说明偏离情况。 (3)投标人的二级供应商名单必须在包设备询价文件相关技术要求及供应商清单范围内选择,出具承诺书,承诺书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选择该名单之外的、“或等同”的供应商,须在投标前通过招标中心澄清方式确认。投标文件供应商清单中不得出现“或等同”一类字样。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4年11月4日9时20分 至 2024年11月18日9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 (略) (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天津招标中心,联系人李景玉。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 (略) (http://**)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5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 (略) (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5日9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 (略) (http://**)。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 (略) (http://**)、中国石化物 (略) (http://**)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 (略) (http://**)、 (略) (http://**)和中国石化物资 (略) (http://**)。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2024年11月15日前,在“易派客”网站(http://**)“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 7.投标说明详见附件《新电招招标文件补充说明-V2》。 8.联系方式招标人: 中 (略)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招标中心 联系人: 何钦全 联系人: 李景玉 电 话: 020-(略) 电 话: 022-(略) 电子邮件: heqq.*@*inopec.com 电子邮件: *@*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4 年 11 月 12 日 | |||||||||||||||||||||||
| |||||||||||||||||||||||
|
1.本招标项目 (略) 尾气吸收成套设备\活性炭纤维吸附 油气 20Nm3/h VOCS≤25mg/m3(招标编号:(略)-(略)) , 招标人为 中 (略)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尾气吸收成套设备\活性炭纤维吸附 油气 20Nm3/h VOCS≤25mg/m3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尾气吸收成套设备\活性炭纤维吸附 油气 20Nm3/h VOCS≤25mg/m3 | 1.000 | 台 |
2 | (略) 理设施\活性炭吸附 油气 1500Nm3/h 非(略)烷总烃≤50mg/m3 | 1.000 | 套 |
3 | (略) 理设施\活性炭吸附 油气 500Nm3/h 非(略)烷总烃≤50mg/m3 | 1.000 | 套 |
4 | 尾气吸收成套设备\活性炭吸附 轻烃,氮气 200m3/h 非(略)烷总烃≤5mg/m3,去除率≥97% | 1.000 | 套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流通商投标、联合体投标、递交备选投标方案。投标人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略)级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略)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3.1.2 财务要求。
无3.1.3 业绩要求。
(1)投标商应提供2019年至今,在相同或类似工况下的2个油气回收治理业绩,其中所提供 (略) 理业绩应采用标的物所需的活性炭吸附工艺, (略) (略) 油气,处理规模≥1500Nm3/h,且需稳定运行1年以上的供货业绩。以上业绩必须提供项目名称、合同复印件(可不带价格)、规格及数量、相关图纸或技术附件、合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以便招标人核实。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 (略) 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 (略) 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 (略) 理期内。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禁止提供列入“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目录的、列入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的和国家限制或不鼓励采购、使用的高能耗、高污染产品;近三年(截止上年度)在“信用中国”网站,或生产所 (略) ,无因环保问题 (略) 罚事项(已 (略) 罚或期满的不计入) (2) 必须完全满足技术询价书中相关文件的技术要求和技术规范,若有澄清或偏离,请在开标前书面提出并获得招标方认可。并在投标时,以偏离表型式说明偏离情况。否则视为投标人完全接受招标人的要求;若在偏离表中出现未经买方书面认可的偏离,则投标报价无效。 技术询价书中星号(“★”)的条款出现偏离1项及以上,三角符号(“▲”)的条款超过3项偏离,其它普通条款超过5项偏离,将导致投标无效。要求在偏离表中说明偏离情况。 (3)投标人的二级供应商名单必须在包设备询价文件相关技术要求及供应商清单范围内选择,出具承诺书,承诺书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选择该名单之外的、“或等同”的供应商,须在投标前通过招标中心澄清方式确认。投标文件供应商清单中不得出现“或等同”一类字样。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4年11月4日9时20分 至 2024年11月18日9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 (略) (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天津招标中心,联系人李景玉。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 (略) (http://**)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5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 (略) (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5日9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 (略) (http://**)。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 (略) (http://**)、中国石化物 (略) (http://**)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 (略) (http://**)、 (略) (http://**)和中国石化物资 (略) (http://**)。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2024年11月15日前,在“易派客”网站(http://**)“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
7.投标说明详见附件《新电招招标文件补充说明-V2》。
8.联系方式招标人: 中 (略)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招标中心
联系人: 何钦全 联系人: 李景玉
电 话: 020-(略) 电 话: 022-(略)
电子邮件: heqq.*@*inopec.com 电子邮件: *@*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4 年 11 月 12 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