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2023年中央财政及省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病虫害防控资金第二批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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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城市2023年中央财政及省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病虫害防控资金第二批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海城市2023年中央财政及省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病虫害防控资金(第二批)项目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纳鑫 (略) 发布时间: 2024-11-12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2023年中央财政及省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病虫害防控资金(第二批)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11-12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补充服务需求响应表及第三章 服务需求条款,各供应商应按照最新版采购文件进行编制。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12日15时12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电子交易项目相关要求 1、根据《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加快推进全省“ (略) +政府采购”工作,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台运维服务机构鉴定,上报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分 (略) 理。其中: (1)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出现上述情形影响供应商上传投标文件但不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可使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2)接受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出现上述情形但短时间可以消除的,应当延长评审时间,短时间内无法消除的,可使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3)出现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农业农村发展中心
地 址: (略) 农业农村发展中心
联系方式:范先生(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纳鑫 (略)
地 址: (略) (略) 经济技 (略) 二台子委芭东 (略) 38-S1号
联系方式:范先生(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先生
电 话:(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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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城市2023年中央财政及省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病虫害防控资金(第二批)项目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纳鑫 (略) 发布时间: 2024-11-12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2023年中央财政及省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病虫害防控资金(第二批)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11-12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补充服务需求响应表及第三章 服务需求条款,各供应商应按照最新版采购文件进行编制。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12日15时12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电子交易项目相关要求 1、根据《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加快推进全省“ (略) +政府采购”工作,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台运维服务机构鉴定,上报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分 (略) 理。其中: (1)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出现上述情形影响供应商上传投标文件但不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可使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2)接受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出现上述情形但短时间可以消除的,应当延长评审时间,短时间内无法消除的,可使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3)出现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农业农村发展中心
地 址: (略) 农业农村发展中心
联系方式:范先生(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纳鑫 (略)
地 址: (略) (略) 经济技 (略) 二台子委芭东 (略) 38-S1号
联系方式:范先生(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先生
电 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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