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炉子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煤炉子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JHY-*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疆维吾 (略) 救灾物资储备服务中心煤炉子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05日
*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详细评审明细表 | 企业业绩: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的期间)完成过类似产品的销售业绩。 每提供1个类似产品的销售合同协议书,得1分,本项最多加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注:有效业绩证明材料为所投产品销售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或者扫描件,合同协议书中应反映产品的型号、数量、销售时间、买卖双方名称等内容。如无法反映产品的型号、数量、销售时间、买卖双方名称等内容,投标人应提供由买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辅助说明,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定。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或是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效业绩的,本项不得分。 | 企业业绩:所投产品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的期间)的销售业绩。 每提供1个所投产品的销售合同协议书,得1分,本项最多加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注:有效业绩证明材料为所投产品销售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或者扫描件,合同协议书中应反映产品的型号、数量、销售时间、买卖双方名称等内容。如无法反映产品的型号、数量、销售时间、买卖双方名称等内容,投标人应提供由买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辅助说明,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定。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或是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效业绩的,本项不得分。 |
2 | 类似项目业绩表 | 详见采购文件第54页 | 详见更正后采购文件第54页 |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 (略) 救灾物资储备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甘泉堡经济技 (略) ( (略) )玉泉西街385号
联系方式:0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华域建设工程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194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馨悦、杨猛
电 话:*、*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JHY-*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疆维吾 (略) 救灾物资储备服务中心煤炉子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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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详细评审明细表 | 企业业绩: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的期间)完成过类似产品的销售业绩。 每提供1个类似产品的销售合同协议书,得1分,本项最多加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注:有效业绩证明材料为所投产品销售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或者扫描件,合同协议书中应反映产品的型号、数量、销售时间、买卖双方名称等内容。如无法反映产品的型号、数量、销售时间、买卖双方名称等内容,投标人应提供由买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辅助说明,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定。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或是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效业绩的,本项不得分。 | 企业业绩:所投产品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的期间)的销售业绩。 每提供1个所投产品的销售合同协议书,得1分,本项最多加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注:有效业绩证明材料为所投产品销售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或者扫描件,合同协议书中应反映产品的型号、数量、销售时间、买卖双方名称等内容。如无法反映产品的型号、数量、销售时间、买卖双方名称等内容,投标人应提供由买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辅助说明,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定。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或是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效业绩的,本项不得分。 |
2 | 类似项目业绩表 | 详见采购文件第54页 | 详见更正后采购文件第54页 |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 (略) 救灾物资储备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甘泉堡经济技 (略) ( (略) )玉泉西街385号
联系方式:0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华域建设工程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194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馨悦、杨猛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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