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胶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校舍房屋安全检测项目(项目编号:QDLY2016-017)招标文件变更说明
关于胶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校舍房屋安全检测项目(项目编号:QDLY2016-017)招标文件变更说明
各潜在投标人:
中小学幼儿园校舍房屋安全检测项目(项目编号:QDLY 点击查看>> )于 * 日在 (略) 市公 (略) 网、 (略) , * 日开标,现作如下变更说明:
一、原采购文件:第十二章项目需求以及技术要求中★74.5参与人员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并提供 (略) 保证明材料。
②投标单位应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五人及以上,或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手册的高级工程师3人及3人以上,并均应提供 (略) 保证明材料。
?项目组成人员8人 (含项目负责人),其中至少4人具有工程类中级职称,以上人员均需提供 (略) 保证明材料。
现采购文件变更为:第十二章项目需求以及技术要求中★74.5参与人员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并提供 (略) 保证明材料。
②投标单位应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五人及以上(含项目负责人)或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手册的高级工程师3人及3人以上(含项目负责人),并均应提供 (略) 保证明材料。
二、原采购文件:第十三章评标办法76. (略) 分:
评审项目 | 分数 | 评分标准 |
投标 报价 | 30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或者最终价格)平均分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它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或者最终价格)×30 超出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 |
现采购文件变更为:第十三章评标办法76. (略) 分:
评审项目 | 分数 | 评分标准 |
投标 报价 | 30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或者最终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它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或者最终价格)×30 超出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 |
三、原采购文件:第十三章评标办法76. (略) 分
评审项目 | 分数 | 评分标准 | |
技 术 部 分 50 分 | 响应情况 | 12分 | 基础分为8分。优于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每有1项加1分,最高加2分。对非实质性要求,每出现1条正偏离,加0.5分,最高加2分;每出现1条负偏离,扣除基础分2分,出现5条以及以上负偏离的,响应情况项不得分。 |
现采购文件变更为:第十三章评标办法76. (略) 分
评审项目 | 分数 | 评分标准 | |
技 术 部 分 50 分 | 响应情况 | 10分 | 基础分为6分。优于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每有1项加1分,最高加2分。对非实质性要求,每出现1条正偏离,加0.5分,最高加2分;每出现1条负偏离,扣除基础分2分,出现5条以及以上负偏离的,响应情况项不得分。 |
投标单位在收到本函后,请签字盖章确认收悉(开标时将原件 (略) )。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方全权代表:(签字或印章)
(略) (略)
青 (略) 有限公司
* 日
各潜在投标人:
中小学幼儿园校舍房屋安全检测项目(项目编号:QDLY 点击查看>> )于 * 日在 (略) 市公 (略) 网、 (略) , * 日开标,现作如下变更说明:
一、原采购文件:第十二章项目需求以及技术要求中★74.5参与人员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并提供 (略) 保证明材料。
②投标单位应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五人及以上,或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手册的高级工程师3人及3人以上,并均应提供 (略) 保证明材料。
?项目组成人员8人 (含项目负责人),其中至少4人具有工程类中级职称,以上人员均需提供 (略) 保证明材料。
现采购文件变更为:第十二章项目需求以及技术要求中★74.5参与人员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并提供 (略) 保证明材料。
②投标单位应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五人及以上(含项目负责人)或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手册的高级工程师3人及3人以上(含项目负责人),并均应提供 (略) 保证明材料。
二、原采购文件:第十三章评标办法76. (略) 分:
评审项目 | 分数 | 评分标准 |
投标 报价 | 30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或者最终价格)平均分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它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或者最终价格)×30 超出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 |
现采购文件变更为:第十三章评标办法76. (略) 分:
评审项目 | 分数 | 评分标准 |
投标 报价 | 30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或者最终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它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或者最终价格)×30 超出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 |
三、原采购文件:第十三章评标办法76. (略) 分
评审项目 | 分数 | 评分标准 | |
技 术 部 分 50 分 | 响应情况 | 12分 | 基础分为8分。优于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每有1项加1分,最高加2分。对非实质性要求,每出现1条正偏离,加0.5分,最高加2分;每出现1条负偏离,扣除基础分2分,出现5条以及以上负偏离的,响应情况项不得分。 |
现采购文件变更为:第十三章评标办法76. (略) 分
评审项目 | 分数 | 评分标准 | |
技 术 部 分 50 分 | 响应情况 | 10分 | 基础分为6分。优于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每有1项加1分,最高加2分。对非实质性要求,每出现1条正偏离,加0.5分,最高加2分;每出现1条负偏离,扣除基础分2分,出现5条以及以上负偏离的,响应情况项不得分。 |
投标单位在收到本函后,请签字盖章确认收悉(开标时将原件 (略) )。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方全权代表:(签字或印章)
(略) (略)
青 (略)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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