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新区月亮湾西片区市政路网及配套设施工程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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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夷新区月亮湾西片区市政路网及配套设施工程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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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3 15: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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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 月 (略) (略) 及配套设施工程 (二期)[变更公告]

(略) 月 (略) (略) 及配套设施工程 (二期)

补充通知二

各位潜在投标人:

关于“ (略) 月 (略) (略) 及配套设施工程 (二期)”(招标项目编号:E*1003)补充通知如下:

(略) (略) 系统中“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更正为:2024年11月21日08:30。

本补充通知及答疑作为招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E*1003)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投标人应自行查阅。

招标人: (略) 正鑫 (略)

招标代理人:福建瑞晟建设 (略)

日期:2024年11月1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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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证时间:
2024-11-05 17: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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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923D*B0461F*DA6B57FA5957D1CA9FFD1F1DF5C6CF73
区块高度:
*

(略) 月 (略) (略) 及配套设施工程 (二期)[变更公告]

(略) 月 (略) (略) 及配套设施工程 (二期)

补充通知及答疑一

各位潜在投标人:

关于“ (略) 月 (略) (略) 及配套设施工程 (二期)”(招标项目编号:E*1003)补充通知及答疑如下:

补充通知部分

一、原招标文件中 第4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3节 专用合同条款 “21.其他补充条款”增加以下内容

“17.本工程结算计价原则

本工程为固定单价合同。合同价款即为中标价(其中招标人的暂列金与承包人无关,由发包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掌握使用部分或根本不用)。本工程所有工程量均以施工单位现场实际按招标施工图或设计变更、业主指令及隐蔽签证完成并经验收合格的实际数量计算(风险包干范围和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包干项目除外),综合单价按照下列方式确定:

17.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有相同项目的:

中标人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有综合单价的,且其单价低于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综合单价×(1-中标优惠率)的,采用该子目单价;若其单价高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综合单价×(1-中标优惠率)的,则其综合单价按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综合单价计算后,并按相应的中标优惠率下浮;

17.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无相同项目的:

(1)现行计价定额能够满足计价要求的,按照编制招标预算造价的依据套用定额或换算后套用,并按相应的中标优惠率下浮。

(2)现行计价定额缺项的,其单价由监理 (略) 场行情面议并经发包人批准形成签证价,报有关部门备案,经有权终审单位审定后形成结算价,并按相应的中标优惠率下浮。

(3)中标优惠率计算方法为:中标优惠率=[(招标控制价-招标人的暂列金-招标人的暂估价-*供材料设备费)-(投标报价-招标人的暂列金-招标人的暂估价-*供材料设备费)]÷(招标控制价-招标人的暂列金-招标人的暂估价-*供材料设备费)×100%

17.3现行计价定额:《福建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FJYD-101-2017)、《福建省构筑物工程预算定额》(FJYD-102-2017)、《福建省装配式建筑工程预算定额》(FJYD-103-2017)、《福建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FJYD-301-2017~ FJYD-311-2017)、《 (略) 政工程预算定额》(FJYD-401-2017~ FJYD-409-2017)、《福建省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FJYD-501-2017)及现行补充或调整文件(截止2024年8月31日),《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7版)及现行补充或调整文件(截止2024年8月31日) 。 ”

二、补充上传本项目招标控制价XML、招标清单XML,招标控制价XML、招标清单XML内容已经通过附件一并上传。具体请各投标 (略) (略) 网(http://**:9095/npztb/)本补充通知附件中自行下载。

答疑部分

一、问 1:土方外运运距按13km包干、石方运距按7公里包干计取,沥青混凝土运距按10km包干计取,不符合闽建〔2024〕9 号文的规定,应按实结算,请修改;

答1:原招标文件、附件 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中 “余方土外运按13公里包干计取、石方运距按7公里包干计取”。现补充说明如下:投标人报价时,余方土外运按13公里计算,石方运距按7公里计算,结算时按闽建(2024)9 号文规定按实结算。

沥青混凝土运距按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执行。

二、问2:本工程管廊支架使用时间按1个月包干计算;施工用电如需设置临时变压器,施工用 (略) 政干管,则临时用电接入费用按照*元包干、临时接水费用按照3.*元包干,不符合闽建〔2024〕9 号文的规定,应按实结算,请修改;

答2:本条按按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执行。

三、问3:发承包双方应按闽建筑[2018]41号《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主要材料和设备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投标阶段是否需要提供《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投标阶段)》,请明确。

答3:投标阶段不需要提供《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投标阶段)》。

本项目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 08:30,现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修改为:2024年11月21日08: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不变,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原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1日上午08:30分。

本补充通知及答疑作为招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E*1003)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投标人应自行查阅。

招标人: (略) 正鑫 (略)

招标代理人:福建瑞晟建设 (略)

日期:2024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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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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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3 15: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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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月 (略) (略) 及配套设施工程 (二期)

补充通知二

各位潜在投标人:

关于“ (略) 月 (略) (略) 及配套设施工程 (二期)”(招标项目编号:E*1003)补充通知如下:

(略) (略) 系统中“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更正为:2024年11月21日08:30。

本补充通知及答疑作为招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E*1003)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投标人应自行查阅。

招标人: (略) 正鑫 (略)

招标代理人:福建瑞晟建设 (略)

日期: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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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5 17: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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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月 (略) (略) 及配套设施工程 (二期)

补充通知及答疑一

各位潜在投标人:

关于“ (略) 月 (略) (略) 及配套设施工程 (二期)”(招标项目编号:E*1003)补充通知及答疑如下:

补充通知部分

一、原招标文件中 第4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3节 专用合同条款 “21.其他补充条款”增加以下内容

“17.本工程结算计价原则

本工程为固定单价合同。合同价款即为中标价(其中招标人的暂列金与承包人无关,由发包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掌握使用部分或根本不用)。本工程所有工程量均以施工单位现场实际按招标施工图或设计变更、业主指令及隐蔽签证完成并经验收合格的实际数量计算(风险包干范围和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包干项目除外),综合单价按照下列方式确定:

17.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有相同项目的:

中标人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有综合单价的,且其单价低于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综合单价×(1-中标优惠率)的,采用该子目单价;若其单价高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综合单价×(1-中标优惠率)的,则其综合单价按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综合单价计算后,并按相应的中标优惠率下浮;

17.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无相同项目的:

(1)现行计价定额能够满足计价要求的,按照编制招标预算造价的依据套用定额或换算后套用,并按相应的中标优惠率下浮。

(2)现行计价定额缺项的,其单价由监理 (略) 场行情面议并经发包人批准形成签证价,报有关部门备案,经有权终审单位审定后形成结算价,并按相应的中标优惠率下浮。

(3)中标优惠率计算方法为:中标优惠率=[(招标控制价-招标人的暂列金-招标人的暂估价-*供材料设备费)-(投标报价-招标人的暂列金-招标人的暂估价-*供材料设备费)]÷(招标控制价-招标人的暂列金-招标人的暂估价-*供材料设备费)×100%

17.3现行计价定额:《福建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FJYD-101-2017)、《福建省构筑物工程预算定额》(FJYD-102-2017)、《福建省装配式建筑工程预算定额》(FJYD-103-2017)、《福建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FJYD-301-2017~ FJYD-311-2017)、《 (略) 政工程预算定额》(FJYD-401-2017~ FJYD-409-2017)、《福建省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FJYD-501-2017)及现行补充或调整文件(截止2024年8月31日),《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7版)及现行补充或调整文件(截止2024年8月31日) 。 ”

二、补充上传本项目招标控制价XML、招标清单XML,招标控制价XML、招标清单XML内容已经通过附件一并上传。具体请各投标 (略) (略) 网(http://**:9095/npztb/)本补充通知附件中自行下载。

答疑部分

一、问 1:土方外运运距按13km包干、石方运距按7公里包干计取,沥青混凝土运距按10km包干计取,不符合闽建〔2024〕9 号文的规定,应按实结算,请修改;

答1:原招标文件、附件 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中 “余方土外运按13公里包干计取、石方运距按7公里包干计取”。现补充说明如下:投标人报价时,余方土外运按13公里计算,石方运距按7公里计算,结算时按闽建(2024)9 号文规定按实结算。

沥青混凝土运距按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执行。

二、问2:本工程管廊支架使用时间按1个月包干计算;施工用电如需设置临时变压器,施工用 (略) 政干管,则临时用电接入费用按照*元包干、临时接水费用按照3.*元包干,不符合闽建〔2024〕9 号文的规定,应按实结算,请修改;

答2:本条按按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执行。

三、问3:发承包双方应按闽建筑[2018]41号《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主要材料和设备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投标阶段是否需要提供《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投标阶段)》,请明确。

答3:投标阶段不需要提供《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投标阶段)》。

本项目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 08:30,现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修改为:2024年11月21日08: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不变,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原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1日上午08:30分。

本补充通知及答疑作为招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E*1003)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投标人应自行查阅。

招标人: (略) 正鑫 (略)

招标代理人:福建瑞晟建设 (略)

日期:2024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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