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洲公园装修及园景提升工程第二次 招标变更
凤凰洲公园装修及园景提升工程第二次 招标变更
凤凰洲公园装修及园景提升工程项目(第二次)
澄清公告
凤凰洲公园装修及园景提升工程项目(第二次)[采购代理编号:05-07-04F-2024-D-E*C01]于2024年11月11日在诚E招(http://**)上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 (略) 发布采购文件。
现发布澄清公告,内容如下: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六、价格部分 6.1报价一览表(第一轮)
“投标报价(元)”修正为“投标报价下浮率(%)”,详见下表:
原为:
项目名称 | | |
项目编号 | | |
投标报价(元) | 小写 | ¥ 元 |
大写 | | |
项目工期 | | |
备注: | |
修正为: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投标报价下浮率(%) | |
项目工期 | |
备注: | |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22.5.4.5 价格评分的计算: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评审价)×18。”修正为:“22.5.4.5 价格评分的计算: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评审价最低的报价(100%-最高投标报价下浮率(%))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本项目评审价=100%-投标报价下浮率(%);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评审价)×18。
三、相关说明
本次澄清公告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原采购公告、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与本澄清内容存在矛盾的,以本澄清内容为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原采购公告、竞争性磋商文件不符,则以本澄清内容为准。
发布人: (略)
日期:2024年11月13日
凤凰洲公园装修及园景提升工程项目(第二次)
澄清公告
凤凰洲公园装修及园景提升工程项目(第二次)[采购代理编号:05-07-04F-2024-D-E*C01]于2024年11月11日在诚E招(http://**)上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 (略) 发布采购文件。
现发布澄清公告,内容如下: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六、价格部分 6.1报价一览表(第一轮)
“投标报价(元)”修正为“投标报价下浮率(%)”,详见下表:
原为:
项目名称 | | |
项目编号 | | |
投标报价(元) | 小写 | ¥ 元 |
大写 | | |
项目工期 | | |
备注: | |
修正为: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投标报价下浮率(%) | |
项目工期 | |
备注: | |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22.5.4.5 价格评分的计算: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评审价)×18。”修正为:“22.5.4.5 价格评分的计算: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评审价最低的报价(100%-最高投标报价下浮率(%))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本项目评审价=100%-投标报价下浮率(%);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评审价)×18。
三、相关说明
本次澄清公告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原采购公告、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与本澄清内容存在矛盾的,以本澄清内容为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原采购公告、竞争性磋商文件不符,则以本澄清内容为准。
发布人: (略)
日期: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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