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类乌齐县GS15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机房技术服务询比失败公示
昌都类乌齐县GS15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机房技术服务询比失败公示
昌都类乌齐县GS 15 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机房技术服务
询比失败公示
昌都类乌齐县GS 15 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机房技术服务(项目编号:JCY-CG-(略)),因本项目在询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无响应供应商投递响应文件。根据询比文件相关规定,本次询比失败,特此公示。
公示期: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17日。
公示期间,响应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询比结果有异议的,可向采购人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响应供应商或与询比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异议人对其他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采购人有权不子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 (略) 理、 (略) 理或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周女士,(略)
异议接收邮箱:*@*q.com
采购代理机构:西藏精 (略)
2024年11月13日
昌都类乌齐县GS 15 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机房技术服务
询比失败公示
昌都类乌齐县GS 15 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机房技术服务(项目编号:JCY-CG-(略)),因本项目在询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无响应供应商投递响应文件。根据询比文件相关规定,本次询比失败,特此公示。
公示期: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17日。
公示期间,响应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询比结果有异议的,可向采购人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响应供应商或与询比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异议人对其他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采购人有权不子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 (略) 理、 (略) 理或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周女士,(略)
异议接收邮箱:*@*q.com
采购代理机构:西藏精 (略)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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