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金县三甲街道普翁中学等4所学校维修改造项目第一次变更公告
织金县三甲街道普翁中学等4所学校维修改造项目第一次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P(略)CDF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织金县三(略)街道普翁中学等4所学校维修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R采购文件 £其他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3章 磋商须知 3.1.11履约保证金 | 3.1.11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3.1.11履约保证金:按合同约定执行。 |
2 | 第3章 磋商须知 3.1.12.1基础报价 | 3.1.12.1供应商应按附件1 格式填写基础报价书,基础报价金额与投标报价汇总表合计金额应一致,且未超过最高限价。供应商在《基础报价书》中填报的基础报价是参加磋商的初步报价,仅作为参考。供应商针对采购人发出的工程量清所列内容的在线最后报价是计算报价得分的依据,成交后即为合同价。在合 (略) 场变化进行调整。 | 3.1.12.1供应商应按附件1 格式填写基础报价书,基础报价金额与投标报价汇总表合计金额应一致,且未超过最高限价。供应商在《基础报价书》中填报的基础报价是参加磋商的初步报价,仅作为参考。供应商针对采购人发出的工程量清所列内容的在线最后报价是计算报价得分的依据,成交后即为合同价。 |
3 | 第3章 磋商须知 3.1.14结算方法 | 3.1.14.1实际施工工程量与采购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不一致的,以实际施工工程量作为结算依据。增减工程量结算综合单价为“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综合单价×(1-价格优惠比例)”。价格优惠比例=【(最高限价-暂列金额和专业工程暂估价)-成交价】/最高限价×100%。 3.1.14.2供应商所报费率结算时不予调整,执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费率,如结算时国家或贵州省有文件调整的,执行文件调整规定。 3.1.14.3工程结算由成交供应商编制。 | (更正后内容详见此更正公 (略) 《磋商文件》此条款标黄部分。) |
4 | 第3章 磋商须知 3.5.2.4.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3.5.2.4.2.4采购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价格(包括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材料暂估价等,如有),3应商不得修改。否则,将被认定为无效标。 | 3.5.2.4.2.4采购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价格,如有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材料暂估价等,供应商不得修改。否则,将被认定为无效标。 |
5 | 第7章 合同条款(参考) | 2024年11月07日发布的磋商文件第7章合同条款(参考) | 磋商文件第7章合同条款(参考)全部内容 (更正后内容详见此更正公 (略) 《磋商文件》) |
更正日期:2024 年 11 月 13 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因本次更正内容较多,其他未详细列明的更正内容详见此更正公 (略) 《磋商文件》标黄部分;2.请各投标人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以本次更正公 (略) 《磋商文件》为准;3.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时间、磋商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及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织 (略)
地址:织金县北 (略) 对面
联系方式:熊老师0857-(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广东巨正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清华国中(大门往里面约200米)
联系方式:0857-(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雪
电话:0857-(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P(略)CDF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织金县三(略)街道普翁中学等4所学校维修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R采购文件 £其他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3章 磋商须知 3.1.11履约保证金 | 3.1.11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3.1.11履约保证金:按合同约定执行。 |
2 | 第3章 磋商须知 3.1.12.1基础报价 | 3.1.12.1供应商应按附件1 格式填写基础报价书,基础报价金额与投标报价汇总表合计金额应一致,且未超过最高限价。供应商在《基础报价书》中填报的基础报价是参加磋商的初步报价,仅作为参考。供应商针对采购人发出的工程量清所列内容的在线最后报价是计算报价得分的依据,成交后即为合同价。在合 (略) 场变化进行调整。 | 3.1.12.1供应商应按附件1 格式填写基础报价书,基础报价金额与投标报价汇总表合计金额应一致,且未超过最高限价。供应商在《基础报价书》中填报的基础报价是参加磋商的初步报价,仅作为参考。供应商针对采购人发出的工程量清所列内容的在线最后报价是计算报价得分的依据,成交后即为合同价。 |
3 | 第3章 磋商须知 3.1.14结算方法 | 3.1.14.1实际施工工程量与采购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不一致的,以实际施工工程量作为结算依据。增减工程量结算综合单价为“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综合单价×(1-价格优惠比例)”。价格优惠比例=【(最高限价-暂列金额和专业工程暂估价)-成交价】/最高限价×100%。 3.1.14.2供应商所报费率结算时不予调整,执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费率,如结算时国家或贵州省有文件调整的,执行文件调整规定。 3.1.14.3工程结算由成交供应商编制。 | (更正后内容详见此更正公 (略) 《磋商文件》此条款标黄部分。) |
4 | 第3章 磋商须知 3.5.2.4.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3.5.2.4.2.4采购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价格(包括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材料暂估价等,如有),3应商不得修改。否则,将被认定为无效标。 | 3.5.2.4.2.4采购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价格,如有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材料暂估价等,供应商不得修改。否则,将被认定为无效标。 |
5 | 第7章 合同条款(参考) | 2024年11月07日发布的磋商文件第7章合同条款(参考) | 磋商文件第7章合同条款(参考)全部内容 (更正后内容详见此更正公 (略) 《磋商文件》) |
更正日期:2024 年 11 月 13 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因本次更正内容较多,其他未详细列明的更正内容详见此更正公 (略) 《磋商文件》标黄部分;2.请各投标人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以本次更正公 (略) 《磋商文件》为准;3.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时间、磋商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及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织 (略)
地址:织金县北 (略) 对面
联系方式:熊老师0857-(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广东巨正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清华国中(大门往里面约200米)
联系方式:0857-(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雪
电话:0857-(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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