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江区生物智慧科技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市政道路四期施工/标段招标文件补遗01号-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锦江区生物智慧科技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市政道路四期施工/标段招标文件补遗01号-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6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保函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45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8,271,796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略) 生物智慧科技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略) 四期)施工 / 标段招标文件补遗(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 (略) 住房和 (略) 关于废止的通知》(成住建发【2024】165号)文件要求,现 (略) 生物智慧科技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略) 四期)施工 / 标段招标文件进行补遗,根据招标文件约定,本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补遗内容如下: (一)删除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4条入围条件”条款。 (二)删除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其他要求中“(3)入围条件”条款。 (三)删除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3 条中“(18)未在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注册,接受信用评价管理的(仅适用于要求信用评价的)”条款。 (四)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3(5)信用得分评分标准,评标时投标人此项得分均以满分计。 (五)计划开工工作日期更改为:2024年12月17日;计划竣工日期更改为:2026年01月16日。 (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更改为:2024年12月05日09时30分。 (七)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招标人:成都兴锦生态 (略)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西南工程项目 (略) 2024年11月13日 |
递交时间 |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6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保函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45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8,271,796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略) 生物智慧科技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略) 四期)施工 / 标段招标文件补遗(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 (略) 住房和 (略) 关于废止的通知》(成住建发【2024】165号)文件要求,现 (略) 生物智慧科技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略) 四期)施工 / 标段招标文件进行补遗,根据招标文件约定,本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补遗内容如下: (一)删除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4条入围条件”条款。 (二)删除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其他要求中“(3)入围条件”条款。 (三)删除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3 条中“(18)未在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注册,接受信用评价管理的(仅适用于要求信用评价的)”条款。 (四)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3(5)信用得分评分标准,评标时投标人此项得分均以满分计。 (五)计划开工工作日期更改为:2024年12月17日;计划竣工日期更改为:2026年01月16日。 (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更改为:2024年12月05日09时30分。 (七)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招标人:成都兴锦生态 (略)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西南工程项目 (略) 2024年11月13日 |
递交时间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