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高铁新区路网工程纵二路道路工程答疑补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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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河县高铁新区路网工程纵二路道路工程答疑补遗

各潜在投标人:

五河县 (略) 网工程( (略) )道路工程(项目编号:BB2024WHGCZ0861),现补遗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十项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若投标单位是中小微企业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若投标单位不是中小微企业的,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项目中标后,依据项目特征将项目中的部分工程依法分包给中小微企业(预留中标金额不少于40%金额非主体工程合法分包给中小型企业,并且预留金额中的 60% 金额非主体工程合法分包给小微型企业),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项目企业类型为:建筑业。(3)中标后由招标人督促中标人执行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情况。此项删除。

2、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八项第6点工程预算:4945.(略)万元(含暂列金(略)元,包含绿化工程(略)、路灯扩容(略))。修改为:4945.(略)万元(含暂估价(略)元)。

3、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十项第4点是否接受联合体: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修改为: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须满足以下要求:(1)投标人如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2)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招标公告企业资质要求。(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业绩、人员评审要求,以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的作为评审依据。

4、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七项增加4.承包人承诺按照《 (略) 工程建 (略) 罚办法》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5、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项附件对投标人的要求

岗位

人员配额

专业

执业资格(如需)

项目经理

1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一级注册建造师

技术负责人

1

市政工程相关专业

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施工员

2

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及安徽省相关标准规定

投标时对持证不做要求,但需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人员

质量员

2

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及安徽省相关标准规定

安全员

2

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及安徽省相关标准规定

合计

8

/

/

修改为

岗位

人员配额

专业

执业资格(如需)

项目经理

1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一级注册建造师

技术负责人

1

市政工程相关专业

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施工员

1

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及安徽省相关标准规定

投标时对持证不做要求,但需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人员

质量员

1

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及安徽省相关标准规定

安全员

1

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及安徽省相关标准规定

取样员

(可兼任)

1

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及安徽省相关标准规定

合计

6

/

/

6、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修改为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7、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及定标办法6.2.1中:投标人最终实际得分=技术标得分×权重+商务标得分×权重。投标人最终实际得分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四舍五入。修改为投标人最终实际得分=技术标得分×15%+商务标得分×85%。投标人最终实际得分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四舍五入。

8、现补充本项目控制价编制明细,具体详见附件

9、本次补遗内容作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与本补遗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为准。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工作的不便,敬请谅解。

五河经 (略) 产 (略)

安徽 (略)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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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五河县 (略) 网工程( (略) )道路工程(项目编号:BB2024WHGCZ0861),现补遗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十项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若投标单位是中小微企业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若投标单位不是中小微企业的,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项目中标后,依据项目特征将项目中的部分工程依法分包给中小微企业(预留中标金额不少于40%金额非主体工程合法分包给中小型企业,并且预留金额中的 60% 金额非主体工程合法分包给小微型企业),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项目企业类型为:建筑业。(3)中标后由招标人督促中标人执行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情况。此项删除。

2、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八项第6点工程预算:4945.(略)万元(含暂列金(略)元,包含绿化工程(略)、路灯扩容(略))。修改为:4945.(略)万元(含暂估价(略)元)。

3、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十项第4点是否接受联合体: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修改为: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须满足以下要求:(1)投标人如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2)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招标公告企业资质要求。(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业绩、人员评审要求,以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的作为评审依据。

4、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七项增加4.承包人承诺按照《 (略) 工程建 (略) 罚办法》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5、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项附件对投标人的要求

岗位

人员配额

专业

执业资格(如需)

项目经理

1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一级注册建造师

技术负责人

1

市政工程相关专业

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施工员

2

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及安徽省相关标准规定

投标时对持证不做要求,但需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人员

质量员

2

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及安徽省相关标准规定

安全员

2

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及安徽省相关标准规定

合计

8

/

/

修改为

岗位

人员配额

专业

执业资格(如需)

项目经理

1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一级注册建造师

技术负责人

1

市政工程相关专业

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施工员

1

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及安徽省相关标准规定

投标时对持证不做要求,但需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人员

质量员

1

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及安徽省相关标准规定

安全员

1

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及安徽省相关标准规定

取样员

(可兼任)

1

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及安徽省相关标准规定

合计

6

/

/

6、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修改为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7、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及定标办法6.2.1中:投标人最终实际得分=技术标得分×权重+商务标得分×权重。投标人最终实际得分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四舍五入。修改为投标人最终实际得分=技术标得分×15%+商务标得分×85%。投标人最终实际得分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四舍五入。

8、现补充本项目控制价编制明细,具体详见附件

9、本次补遗内容作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与本补遗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为准。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工作的不便,敬请谅解。

五河经 (略) 产 (略)

安徽 (略)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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