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下浒城区排涝提升项目一期重新招标答疑纪要-招标/资审公告
霞浦下浒城区排涝提升项目一期重新招标答疑纪要-招标/资审公告
霞浦 (略) 排涝提升项目(一期)
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人:
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对“霞浦 (略) 排涝提升项目(一期)”招标文件作如下补充说明:
一、答疑部分
1.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临时资质能否参与本项目投标?
答:尚无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文件规定临时二级资质不得承接二级资质业务,换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临时资质可用于本项目投标。
2.拟分包企业情况表及其相关证件等材料,投标时是否可以不用提供,待中标后或中标候选再行提供?亦或者在施工过程中向发包人提交申请时再行提供?
答:拟分包企业情况表及其相关证件等材料,投标时无需提供。中标后根据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提供。
3.未按闽建〔2024〕9 号文提供《主要材料设备项目与价格表》;
答:修改后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请各投标人至附件下载。
4.改性聚*烯管MPP电力管单价偏低,请调整。
答:本项目采用预算先行招标,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仅作为招投标使用,不作为结算依据,最终的招标控制价以财政评审中心审核后的价格为准(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 投标须知”“第1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34.2其他”中的“30”点)。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补充通知在福建省公共资源 (略) (略) 公共 (略) 上发布,各投标人应自行留意,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 标 人:霞浦县下浒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单位: (略) (略)
2024年11月13日
霞浦 (略) 排涝提升项目(一期)
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人:
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对“霞浦 (略) 排涝提升项目(一期)”招标文件作如下补充说明:
一、答疑部分
1.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临时资质能否参与本项目投标?
答:尚无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文件规定临时二级资质不得承接二级资质业务,换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临时资质可用于本项目投标。
2.拟分包企业情况表及其相关证件等材料,投标时是否可以不用提供,待中标后或中标候选再行提供?亦或者在施工过程中向发包人提交申请时再行提供?
答:拟分包企业情况表及其相关证件等材料,投标时无需提供。中标后根据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提供。
3.未按闽建〔2024〕9 号文提供《主要材料设备项目与价格表》;
答:修改后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请各投标人至附件下载。
4.改性聚*烯管MPP电力管单价偏低,请调整。
答:本项目采用预算先行招标,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仅作为招投标使用,不作为结算依据,最终的招标控制价以财政评审中心审核后的价格为准(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 投标须知”“第1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34.2其他”中的“30”点)。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补充通知在福建省公共资源 (略) (略) 公共 (略) 上发布,各投标人应自行留意,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 标 人:霞浦县下浒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单位: (略) (略)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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