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塔乡村振兴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横一路项目施工-变更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白塔乡村振兴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横一路项目施工-变更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白塔乡村振兴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 (略) 项目(施工)补充通知(第01号)
现将由我司组织招标的白塔乡村振兴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 (略) 项目(施工)(招标编号:E(略)8001)有关事项答疑并补充通知如下:
一、答疑部分:
1、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中的质量员、安全员为1人与第3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中质量员、安全员: 2 人;不一致,请代理明确质量员、安全员人数
答: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配备要求,以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5条要求为准。
2、二、投标函附录中的缺陷责任期15.2约定内容填写有误,请明确。
答:招标文件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第2节“商务文件”“二、投标函附录”第1项“缺陷责任期”约定内容调整为:“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缺陷责任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为24个月。实际竣工日期:竣工验收日期以承包人递交经验收通过的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准,如经整改后验收合格则按整改合格后的日期为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未按此条款调整的,视为响应本条款要求,不影响投标文件有效性。
3、白塔乡村振兴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 (略) 项目(施工)质疑:请招标代理提供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根据闽建筑〔2022〕3号可以提供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供投标人参考。请代理明确?
答: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文件已作为本补充通知附件上传,招标控制价文件内容以此次发布的内容为准。请投标人及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免费下载。
4、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中选取不到该项目?
答:请投标人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相关人员咨询。
5、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和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中,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资格及人员数量要求不一致,请明确拟派出人员资格及人员数量。
答:详见本补充通知答疑部分第1条。
6、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临时资质能否参与本项目投标,请不要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答:尚无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文件规定临时二级资质不得承接二级资质业务。
7、招标公告发布的控制价为(略)元,而xml文件控制总价为(略)元
答:详见本补充通知答疑部分第3条。
8、未按闽建〔2024〕9 号文提供《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请补充
答:详见本补充通知答疑部分第3条。
9、未按闽建〔2024〕9 号文提供《主要材料设备项目与价格表》,请补充
答:详见本补充通知答疑部分第3条。
二、补充通知部分: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分包”内容调整为:“?允许,允许分包内容:本工程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中标人不得将工程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将工程的其他部分或工作分包给第三人。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格、资质要求:(1)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含资质等级、安全生产能力等)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或劳务分包资质;(2)专业分包人应有从事类似工程经验的管理与技术人员;(3)专业分包人具有(自有或租赁)分包工程所需的施工设备。”
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相关内容按此条调整。
2、招标文件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第2节“商务文件”“二、投标函附录”第3项“分包”约定内容调整为:“本工程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中标人不得将工程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将工程的其他部分或工作分包给第三人。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含资质等级、安全生产能力等)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或劳务分包资质;专业分包人应有从事类似工程经验的管理与技术人员;专业分包人具有(自有或租赁)分包工程所需的施工设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未按此条款调整的,视为响应本条款要求,不影响投标文件有效性。
3、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投标时提供拟分包企业情况表及其相关证件。
本“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罗源县城乡 (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 (略)
2024年11月13日
白塔乡村振兴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 (略) 项目(施工)补充通知(第01号)
现将由我司组织招标的白塔乡村振兴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 (略) 项目(施工)(招标编号:E(略)8001)有关事项答疑并补充通知如下:
一、答疑部分:
1、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中的质量员、安全员为1人与第3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中质量员、安全员: 2 人;不一致,请代理明确质量员、安全员人数
答: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配备要求,以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5条要求为准。
2、二、投标函附录中的缺陷责任期15.2约定内容填写有误,请明确。
答:招标文件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第2节“商务文件”“二、投标函附录”第1项“缺陷责任期”约定内容调整为:“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缺陷责任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为24个月。实际竣工日期:竣工验收日期以承包人递交经验收通过的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准,如经整改后验收合格则按整改合格后的日期为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未按此条款调整的,视为响应本条款要求,不影响投标文件有效性。
3、白塔乡村振兴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 (略) 项目(施工)质疑:请招标代理提供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根据闽建筑〔2022〕3号可以提供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供投标人参考。请代理明确?
答: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文件已作为本补充通知附件上传,招标控制价文件内容以此次发布的内容为准。请投标人及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免费下载。
4、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中选取不到该项目?
答:请投标人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相关人员咨询。
5、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和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中,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资格及人员数量要求不一致,请明确拟派出人员资格及人员数量。
答:详见本补充通知答疑部分第1条。
6、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临时资质能否参与本项目投标,请不要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答:尚无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文件规定临时二级资质不得承接二级资质业务。
7、招标公告发布的控制价为(略)元,而xml文件控制总价为(略)元
答:详见本补充通知答疑部分第3条。
8、未按闽建〔2024〕9 号文提供《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请补充
答:详见本补充通知答疑部分第3条。
9、未按闽建〔2024〕9 号文提供《主要材料设备项目与价格表》,请补充
答:详见本补充通知答疑部分第3条。
二、补充通知部分: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分包”内容调整为:“?允许,允许分包内容:本工程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中标人不得将工程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将工程的其他部分或工作分包给第三人。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格、资质要求:(1)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含资质等级、安全生产能力等)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或劳务分包资质;(2)专业分包人应有从事类似工程经验的管理与技术人员;(3)专业分包人具有(自有或租赁)分包工程所需的施工设备。”
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相关内容按此条调整。
2、招标文件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第2节“商务文件”“二、投标函附录”第3项“分包”约定内容调整为:“本工程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中标人不得将工程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将工程的其他部分或工作分包给第三人。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含资质等级、安全生产能力等)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或劳务分包资质;专业分包人应有从事类似工程经验的管理与技术人员;专业分包人具有(自有或租赁)分包工程所需的施工设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未按此条款调整的,视为响应本条款要求,不影响投标文件有效性。
3、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投标时提供拟分包企业情况表及其相关证件。
本“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罗源县城乡 (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 (略)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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