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食用菌产业园区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二次招标更正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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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市食用菌产业园区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二次招标更正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略) 食用菌 (略) 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二次

更正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

(略) 食用菌 (略) 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二次

项目编号

E*6001

标段名称

一标段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2403-*-04-01-*

更正事项

更正事项一:原招标文件 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为:约*.*元(具体金额以财政部门或招标人委托的中介机构最终评审价为准),其中:规划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60.*元,施工图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 200.*元,生产及生产辅助设备部分(含部分安装)招标控制价*.*元,工程施工部分设计限额为*.*元,暂列金额 5000.*元。”

更正为:“招标控制价为:约*.*元(具体金额以财政部门或招标人委托的中介机构最终评审价为准),其中:规划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60.*元,施工图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 200.*元,生产及生产辅助设备部分(含部分安装)招标控制价*.*元,工程施工部分设计限额为*.*元。”

更正事项二:原招标文件涉及暂列金额内容删除。

更正事项三:原招标文件 施工部分付款方式 “施工部分:本项目无预付款,按工程形象进度付已完成工程量造价的50%,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已划线完成工程量造价的70%,审计完成后付至审定价款的97%,缺陷责任期满后付至审定价款的100%(无息)。工程最终结算造价以结算审核后造价为准。”

更正为:“施工部分:为保证工程进度,本工程项目设30%预付款,承包人同时向发包人提供同等金额的预付款担保保函,后续支付工程款时按照认定的工程量价格的30%从付款金额中扣除,直至扣完。工程进度款按工程形象进度付已完成工程量造价的50%,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已划线完成工程量造价的70%,审计完成后付至审定价款的97%,缺陷责任期满后付至审定价款的100%(无息)。工程最终结算造价以结算审核后造价为准。”

招标人名称

山东至澄 (略)

招标人联系人

朱部长

招标人地址

(略) 钢山 (略) 66号

招标人联系电话

0537-*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济宁 (略)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刘欣悦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略) 任城大道翠都国际C座24楼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其他事项

注:1. 以前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内容与本次“公告”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公告”内容为准,凡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涉及到的上述内容的相应随之变更。

2.“公告” (略) 公共 (略) 予以发布,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送达投标人的时间)。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本项目信息并 (略) 公共 (略) 下载相关资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如遇特殊情况,招标人 (略) 公共 (略) 另行通知,请各潜在投标人 (略) 站。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13日

(略) 食用菌 (略) 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二次

更正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

(略) 食用菌 (略) 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二次

项目编号

E*6001

标段名称

一标段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2403-*-04-01-*

更正事项

更正事项一:原招标文件 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为:约*.*元(具体金额以财政部门或招标人委托的中介机构最终评审价为准),其中:规划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60.*元,施工图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 200.*元,生产及生产辅助设备部分(含部分安装)招标控制价*.*元,工程施工部分设计限额为*.*元,暂列金额 5000.*元。”

更正为:“招标控制价为:约*.*元(具体金额以财政部门或招标人委托的中介机构最终评审价为准),其中:规划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60.*元,施工图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 200.*元,生产及生产辅助设备部分(含部分安装)招标控制价*.*元,工程施工部分设计限额为*.*元。”

更正事项二:原招标文件涉及暂列金额内容删除。

更正事项三:原招标文件 施工部分付款方式 “施工部分:本项目无预付款,按工程形象进度付已完成工程量造价的50%,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已划线完成工程量造价的70%,审计完成后付至审定价款的97%,缺陷责任期满后付至审定价款的100%(无息)。工程最终结算造价以结算审核后造价为准。”

更正为:“施工部分:为保证工程进度,本工程项目设30%预付款,承包人同时向发包人提供同等金额的预付款担保保函,后续支付工程款时按照认定的工程量价格的30%从付款金额中扣除,直至扣完。工程进度款按工程形象进度付已完成工程量造价的50%,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已划线完成工程量造价的70%,审计完成后付至审定价款的97%,缺陷责任期满后付至审定价款的100%(无息)。工程最终结算造价以结算审核后造价为准。”

招标人名称

山东至澄 (略)

招标人联系人

朱部长

招标人地址

(略) 钢山 (略) 66号

招标人联系电话

0537-*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济宁 (略)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刘欣悦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略) 任城大道翠都国际C座24楼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其他事项

注:1. 以前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内容与本次“公告”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公告”内容为准,凡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涉及到的上述内容的相应随之变更。

2.“公告” (略) 公共 (略) 予以发布,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送达投标人的时间)。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本项目信息并 (略) 公共 (略) 下载相关资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如遇特殊情况,招标人 (略) 公共 (略) 另行通知,请各潜在投标人 (略) 站。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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