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美盛景二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第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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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美盛景二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第三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略)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和美盛景二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需求部分内容。

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3.3.1服务内容要求中第八项商务要求(三)报价要求“3、法定节假日工资:法定休假日工资按规定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共13天计算并予以支付;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三)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日工资按照《 (略) 人民政府 (略) 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成府发{2022}11号)规定要求,按基本工资÷21.75天(若低于97元/天则按97元/天计算)的标准执行×13天×3 倍×加班人数。本项目法定休假日每天加班人员按不低于5人【即项目经理或秩序维护队长兼安全管理人员1人,保洁1人,秩序维护3人】计算,投标人应按规定计算法定休假日加班费并计入人员经费中。”

更正为:“3、法定节假日工资:法定休假日工资按规定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共13天计算并予以支付;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三)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日工资按照《 (略) 人民政府 (略) 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成府发{2022}11号)规定要求,按基本工资÷21.75天(若低于97元/天则按97元/天计算)的标准执行×13天×3 倍×加班人数。本项目法定休假日每天加班人员按不低于8人【即项目经理或秩序维护队长兼安全管理人员1人,保洁2人,消防管理人员1人,秩序维护3人,综合维修人员1人】计算,投标人应按规定计算法定休假日加班费并计入人员经费中。”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 一、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号:(略)(略)[2024](略);预算品目:C(略)物业管理服务;预算金额:(略).08元/年;最高限价:(略).08元/年。二、支付方式:本项目物业服务费按季度支付,按照《 (略) 物业服务考核标准》物业管理服务考核合格后,次月采购人收到投标人开具发票10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支付上季度物业服务费。三、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略) (略) (略) 。联系电话:028-(略)。地址: (略) (略) 海科大厦。邮编:(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和盛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略) 和 (略) 139号

联系方式:028-(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锦绣大道南段43号

联系方式:028-(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旭磊

电话:028-(略)

(略) (略)

2024年11月14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略)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和美盛景二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需求部分内容。

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3.3.1服务内容要求中第八项商务要求(三)报价要求“3、法定节假日工资:法定休假日工资按规定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共13天计算并予以支付;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三)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日工资按照《 (略) 人民政府 (略) 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成府发{2022}11号)规定要求,按基本工资÷21.75天(若低于97元/天则按97元/天计算)的标准执行×13天×3 倍×加班人数。本项目法定休假日每天加班人员按不低于5人【即项目经理或秩序维护队长兼安全管理人员1人,保洁1人,秩序维护3人】计算,投标人应按规定计算法定休假日加班费并计入人员经费中。”

更正为:“3、法定节假日工资:法定休假日工资按规定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共13天计算并予以支付;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三)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日工资按照《 (略) 人民政府 (略) 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成府发{2022}11号)规定要求,按基本工资÷21.75天(若低于97元/天则按97元/天计算)的标准执行×13天×3 倍×加班人数。本项目法定休假日每天加班人员按不低于8人【即项目经理或秩序维护队长兼安全管理人员1人,保洁2人,消防管理人员1人,秩序维护3人,综合维修人员1人】计算,投标人应按规定计算法定休假日加班费并计入人员经费中。”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 一、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号:(略)(略)[2024](略);预算品目:C(略)物业管理服务;预算金额:(略).08元/年;最高限价:(略).08元/年。二、支付方式:本项目物业服务费按季度支付,按照《 (略) 物业服务考核标准》物业管理服务考核合格后,次月采购人收到投标人开具发票10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支付上季度物业服务费。三、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略) (略) (略) 。联系电话:028-(略)。地址: (略) (略) 海科大厦。邮编:(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和盛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略) 和 (略) 139号

联系方式:028-(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锦绣大道南段43号

联系方式:028-(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旭磊

电话:028-(略)

(略) (略)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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