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林港周边公建设施新建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补充文件
闲林港周边公建设施新建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补充文件
项目编号:CTGC-2024-010
本项目招标文件答疑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延期至2024年12月3日10时30分,开标地点 (略) (略) (略) 2-150号菜鸟智谷产业园A4号楼6楼开标室一。
二、第四部分 合同样本中补充上传廉政承诺书:
廉政承诺书
根据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 (以下简称(略)方)与承包人 (以下简称(略)方),特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略)(略)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 工程**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 (略) 违法违纪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 (略) 理并要 (略) 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 (略)方的义务
(一)(略)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略)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略)方报销任何应由(略)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二)(略)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略)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略)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略)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略)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四)(略)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略)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五)(略)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略)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略)方购买合同外的材料和设备。
第三条 (略)方义务
(一)(略)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略)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二)(略)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略)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略)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略)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略)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略)方不得为(略)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略)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 (略) 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略)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略)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 (略) 理;给(略)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略)方建议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予(略)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 (略) (略) 罚。
第五条 双方约定
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由(略)方或(略)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略)方或(略)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第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略)(略)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质量保修期满后止。
第七条 本合同作为 工程**合同的附件,与工程代理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
第八条 本合同(略)(略)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监督单位一份。
(略)方单位:(盖章) (略)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三、其余招标文件内容不变。
招标人:杭州余杭 (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 (略)
2024年11月14日
项目编号:CTGC-2024-010
本项目招标文件答疑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延期至2024年12月3日10时30分,开标地点 (略) (略) (略) 2-150号菜鸟智谷产业园A4号楼6楼开标室一。
二、第四部分 合同样本中补充上传廉政承诺书:
廉政承诺书
根据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 (以下简称(略)方)与承包人 (以下简称(略)方),特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略)(略)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 工程**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 (略) 违法违纪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 (略) 理并要 (略) 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 (略)方的义务
(一)(略)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略)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略)方报销任何应由(略)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二)(略)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略)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略)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略)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略)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四)(略)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略)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五)(略)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略)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略)方购买合同外的材料和设备。
第三条 (略)方义务
(一)(略)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略)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二)(略)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略)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略)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略)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略)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略)方不得为(略)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略)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 (略) 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略)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略)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 (略) 理;给(略)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略)方建议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予(略)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 (略) (略) 罚。
第五条 双方约定
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由(略)方或(略)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略)方或(略)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第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略)(略)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质量保修期满后止。
第七条 本合同作为 工程**合同的附件,与工程代理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
第八条 本合同(略)(略)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监督单位一份。
(略)方单位:(盖章) (略)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三、其余招标文件内容不变。
招标人:杭州余杭 (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 (略)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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