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的公告?????20220113003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的公告?????20220113003
华润置地开发(海南)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因房屋买卖与鲍冬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HKL*),现华润置地开发(海南)有限公司申请将登记在琼(2022) (略) 不动产权第*号不动产权证书项下的不动产转移登记至鲍冬梅名下,因我中心无法收回该不动产权证原件。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二十八条规定,拟对在华润置地开发(海南)有限公 (略) (略) 金贸街 (略) 2号海口华润中心二期东悦府地下室-1层E1023号车位,面积为18.79平方米的不动产权证予以作废,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
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
原权利人 | 华润置地开发(海南)有限公司 |
证号 | 琼(2022) (略) 不动产权第*号 |
坐落 | (略) (略) 金贸街 (略) 2号海口华润中心二期东悦府地下室-1层E1023号车位 |
面积 | 18.79平方米 |
备注 |
(略) 自然资 (略)
2024年11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王春旺,联系地址: (略) 国土大厦1612;联系电话:*)
华润置地开发(海南)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因房屋买卖与鲍冬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HKL*),现华润置地开发(海南)有限公司申请将登记在琼(2022) (略) 不动产权第*号不动产权证书项下的不动产转移登记至鲍冬梅名下,因我中心无法收回该不动产权证原件。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二十八条规定,拟对在华润置地开发(海南)有限公 (略) (略) 金贸街 (略) 2号海口华润中心二期东悦府地下室-1层E1023号车位,面积为18.79平方米的不动产权证予以作废,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
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
原权利人 | 华润置地开发(海南)有限公司 |
证号 | 琼(2022) (略) 不动产权第*号 |
坐落 | (略) (略) 金贸街 (略) 2号海口华润中心二期东悦府地下室-1层E1023号车位 |
面积 | 18.79平方米 |
备注 |
(略) 自然资 (略)
2024年11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王春旺,联系地址: (略) 国土大厦1612;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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