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雷集用第(2000)字#号 | 蒙昌林 | 宅基地使用权 | #JC#W# | 雷山县丹江镇长丰村一组 | |
2 | ||||||
3 |
联系人:黄娅,联系电话:0855-#。
公告单位:雷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 年 11 月 15 日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雷集用第(2000)字#号 | 蒙昌林 | 宅基地使用权 | #JC#W# | 雷山县丹江镇长丰村一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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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黄娅,联系电话:0855-#。
公告单位:雷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 年 1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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