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山水厂配水管道及老旧供水管网河滨东路、双河东路段等管道改造工程施工-莱山水厂配水管道及老旧供水管网河滨东路、双河东路段等管道改造工程施工
莱山水厂配水管道及老旧供水管网河滨东路、双河东路段等管道改造工程施工-莱山水厂配水管道及老旧供水管网河滨东路、双河东路段等管道改造工程施工
(略) 政基础 (略) 莱山水厂配水管道及老 (略) ( (略) 、 (略) 段等管道)改造工程施工定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略) 政基础 (略) 莱山水厂配水管道及老 (略) ( (略) 、 (略) 段等管道)改造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E*6
工程地址: (略) 、 (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单位: (略) 政基础 (略)
联系人:李经理、王经理
联系电话:0535-*
招标代理机构:山 (略)
联系人:尹经理、陈经理
联系电话:*
开标时间:2024/11/15 9:00:00
开标地点: (略) (略)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总报价(元) | 质量 | 工期/天 |
(略) (略) | *.81(元) | 按照国家现行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 自接到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起至 2025年3月31日前完工。 |
(略) 政养护中心 | *.77(元) | 按照国家现行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 自接到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前完工。 |
(略) 排水服务中心 | *.99(元) | 按照国家现行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 自接到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前完工。140日历天 |
四、公示时间
2024年11月15日14时36分-2024年11月18日17时00分
五、异议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 (略) 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日颁布)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采用“评定分离” 模式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六、投诉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 (略) 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日颁布)的有关规定,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事项未向建设单位提出异议的,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略) 政基础 (略) 莱山水厂配水管道及老 (略) ( (略) 、 (略) 段等管道)改造工程施工定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略) 政基础 (略) 莱山水厂配水管道及老 (略) ( (略) 、 (略) 段等管道)改造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E*6
工程地址: (略) 、 (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单位: (略) 政基础 (略)
联系人:李经理、王经理
联系电话:0535-*
招标代理机构:山 (略)
联系人:尹经理、陈经理
联系电话:*
开标时间:2024/11/15 9:00:00
开标地点: (略) (略)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总报价(元) | 质量 | 工期/天 |
(略) (略) | *.81(元) | 按照国家现行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 自接到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起至 2025年3月31日前完工。 |
(略) 政养护中心 | *.77(元) | 按照国家现行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 自接到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前完工。 |
(略) 排水服务中心 | *.99(元) | 按照国家现行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 自接到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前完工。140日历天 |
四、公示时间
2024年11月15日14时36分-2024年11月18日17时00分
五、异议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 (略) 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日颁布)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采用“评定分离” 模式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六、投诉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 (略) 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日颁布)的有关规定,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事项未向建设单位提出异议的,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