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楼工程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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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宿舍楼工程更正公告-/

(略) 梨木中学学生宿舍楼工程更正公告

各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 (略) 梨木中学学生宿舍楼工程

二、项目招标编号:E##

三、招标人名称: (略) 梨木中学

地址: (略) 梨木镇梨木街

联系人及电话:张丽华,0774-#

四、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云 (略)

地址: (略) 岑 (略) 118号

项目联系人:梁洁华、卢思颖、陈丽年

联系电话:0774-#

五、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出如下更正: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第一章招标公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备注:1、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2、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 (略) 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情况,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认定。 3、/)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接受

□不接受

?接受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组成联合体进行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备注:1、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2、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 (略) 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等项目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

取,其余情况,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认定。3、/ )

3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28日08时00分

2024年12月2日09时00分

特此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电子签名)

2024年11月15日


(略) 梨木中学学生宿舍楼工程更正公告

各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 (略) 梨木中学学生宿舍楼工程

二、项目招标编号:E##

三、招标人名称: (略) 梨木中学

地址: (略) 梨木镇梨木街

联系人及电话:张丽华,0774-#

四、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云 (略)

地址: (略) 岑 (略) 118号

项目联系人:梁洁华、卢思颖、陈丽年

联系电话:0774-#

五、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出如下更正: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第一章招标公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备注:1、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2、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 (略) 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情况,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认定。 3、/)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接受

□不接受

?接受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组成联合体进行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备注:1、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2、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 (略) 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等项目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

取,其余情况,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认定。3、/ )

3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28日08时00分

2024年12月2日09时00分

特此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电子签名)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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