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车位改造”项目的澄清与修改通知01号
关于“停车位改造”项目的澄清与修改通知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感谢各位潜在投标人参与我司组织的“安 (略) 合肥第二离职干部休养所停车位改造”项目(项目编号:24AT#),现就“安 (略) 合肥第二离职干部休养所停车位改造”做如下澄清修改:
一、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招标文件的修改:
1.原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修改为“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修改为:“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中的“项目经理资格: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10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得5分”,修改为“项目经理资格:具有 (略) 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10分;具有 (略) 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得5分”;“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合同内容含停车位新建或改造且该部分单项金额不小于#元的工程施工业绩”修改为“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合同内容含停车位新建、改造或类似项目且该部分单项金额不少于#的工程施工业绩”。
二、招标文件申领时间的修改:
原招标公告中“申领时间:2024年11月08日上午09:00至2024年11月15日下午17:00。”
修改为:“申领时间:2024年11月08日上午09:00至2024年11月22日下午17:00。”
三、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特此通知,望知悉!
此通知文件作为招标文件(招标编号:24AT#)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招标人:安 (略) 合肥第二离职干部休养所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 (略)
2024年11月15日
各潜在投标人:
感谢各位潜在投标人参与我司组织的“安 (略) 合肥第二离职干部休养所停车位改造”项目(项目编号:24AT#),现就“安 (略) 合肥第二离职干部休养所停车位改造”做如下澄清修改:
一、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招标文件的修改:
1.原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修改为“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修改为:“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中的“项目经理资格: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10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得5分”,修改为“项目经理资格:具有 (略) 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10分;具有 (略) 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得5分”;“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合同内容含停车位新建或改造且该部分单项金额不小于#元的工程施工业绩”修改为“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合同内容含停车位新建、改造或类似项目且该部分单项金额不少于#的工程施工业绩”。
二、招标文件申领时间的修改:
原招标公告中“申领时间:2024年11月08日上午09:00至2024年11月15日下午17:00。”
修改为:“申领时间:2024年11月08日上午09:00至2024年11月22日下午17:00。”
三、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特此通知,望知悉!
此通知文件作为招标文件(招标编号:24AT#)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招标人:安 (略) 合肥第二离职干部休养所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 (略)
2024年11月15日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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