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灶镇道路交通整治提升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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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灶镇道路交通整治提升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交通整治提升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略) 丹灶镇城建和水务办公室
(略) 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18日 13:02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11月14日 更正日期 2024年11月18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范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757-(略)
采购单位 (略) (略) 丹灶镇城建和水务办公室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略) 丹灶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757-(略)
代理机构名称 佛山捷诚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桂城 (略) (略) 产业新城2座31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757-(略)
附件:
附件1 (略) 交通整治提升项目磋商文件((略)).zip
附件2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docx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DZCG(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交通整治提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调整结算优惠系数及合同相关条款。

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的“其他商务需求”的“最 终 / 最 后 报 价 的 计 算”中“(2)如最终报价较首轮报价有优惠的,除不可竞争费(安全生产措施费等)不进行调整。其余工程量清单各项单价取其首轮报价时的各项单价乘以相应的优惠系数为准。优惠系数(结算系数)=(最终报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其它不参与竞价的金额)÷(招标预算金额-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其它不参与竞价的金额),最终各项单价=首轮报价时的各项单价×优惠系数。说明:调整后的单价和总价均保留2位小数,调整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计算总额与最后报价一致,每项单价的调整比例忽略千分位后的细微差值)。若最后报价有调整,成交供应商须根据上述要求,重新提供完整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作为合同结算依据。”现调整为:(2)如最终报价较首轮报价有优惠的,除不可竞争费(安全生产措施费等)不进行调整。其余工程量清单各项单价取其首轮报价时的各项单价乘以相应的优惠系数为准。优惠系数=(最终报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其它不参与竞价的金额)÷(首次报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其它不参与竞价的金额),最终各项单价=首轮报价时的各项单价×优惠系数。 说明:调整后的单价和总价均保留2位小数,调整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计算总额与最后报价一致,每项单价的调整比例忽略千分位后的细微差值)。若最后报价有调整,成交供应商须根据上述要求,重新提供完整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作为合同结算依据。

二)、原招标文件的“第五章 合同文本”的“10.4.4.2承包人投标文件中有相关清单项目的工程量,结算如下”中“以下条款中的结算系数=(中标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其它不参与竞价的金额)/(财政预算审核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其它不参与竞价的金额)”现调整为:以下条款中的结算系数=(中标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其它不参与竞价的金额)/(财政预算审核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其它不参与竞价的金额);优惠系数=(最终报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其它不参与竞价的金额)÷(首次报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其它不参与竞价的金额),最终各项单价=首轮报价时的各项单价×优惠系数。

三)、原招标文件的“第五章 合同文本”中“10.4.4.2.2减少工程部分,如果该项目的承包人的投标文件中的综合单价高于财政预算审核价参考综合单价的,则按承包人投标文件中的相应的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进行结算;如果该项目的承包人的投标文件中的综合单价低于财政预算审核价参考综合单价但高于财政预算审核价参考综合单价乘以结算系数的,则按承包人投标文件中的相应的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进行结算;如果该项目的承包人的投标文件中的综合单价低于财政预算审核价参考综合单价乘以结算系数的,则按财政预算审核价参考综合单价乘以结算系数进行结算。”现调整为:10.4.4.2.2减少工程部分,如果该项目的承包人的经优惠综合单价高于财政预算审核价参考综合单价的,则按承包人投标文件中的相应的清单项目的经优惠综合单价进行结算;如果该项目的承包人的投标文件中的经优惠综合单价低于财政预算审核价参考综合单价但高于财政预算审核价参考综合单价乘以结算系数的,则按承包人投标文件中的相应的清单项目的经优惠综合单价进行结算;如果该项目的承包人的投标文件中的经优惠综合单价低于财政预算审核价参考综合单价乘以结算系数的,则按财政预算审核价参考综合单价乘以结算系数进行结算。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 (略) ,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丹灶镇城建和水务办公室

地 址: (略) (略) 丹灶镇

联系方式:0757-(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捷诚 (略)

地 址: (略) (略) 桂城 (略) (略) 产业新城2座310号

联系方式:0757-(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先生

电 话:0757-(略)

佛山捷诚 (略)

2024年11月18日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交通整治提升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略) 丹灶镇城建和水务办公室
(略) 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18日 13:02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11月14日 更正日期 2024年11月18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范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757-(略)
采购单位 (略) (略) 丹灶镇城建和水务办公室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略) 丹灶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757-(略)
代理机构名称 佛山捷诚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桂城 (略) (略) 产业新城2座31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757-(略)
附件:
附件1 (略) 交通整治提升项目磋商文件((略)).zip
附件2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docx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DZCG(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交通整治提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调整结算优惠系数及合同相关条款。

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的“其他商务需求”的“最 终 / 最 后 报 价 的 计 算”中“(2)如最终报价较首轮报价有优惠的,除不可竞争费(安全生产措施费等)不进行调整。其余工程量清单各项单价取其首轮报价时的各项单价乘以相应的优惠系数为准。优惠系数(结算系数)=(最终报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其它不参与竞价的金额)÷(招标预算金额-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其它不参与竞价的金额),最终各项单价=首轮报价时的各项单价×优惠系数。说明:调整后的单价和总价均保留2位小数,调整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计算总额与最后报价一致,每项单价的调整比例忽略千分位后的细微差值)。若最后报价有调整,成交供应商须根据上述要求,重新提供完整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作为合同结算依据。”现调整为:(2)如最终报价较首轮报价有优惠的,除不可竞争费(安全生产措施费等)不进行调整。其余工程量清单各项单价取其首轮报价时的各项单价乘以相应的优惠系数为准。优惠系数=(最终报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其它不参与竞价的金额)÷(首次报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其它不参与竞价的金额),最终各项单价=首轮报价时的各项单价×优惠系数。 说明:调整后的单价和总价均保留2位小数,调整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计算总额与最后报价一致,每项单价的调整比例忽略千分位后的细微差值)。若最后报价有调整,成交供应商须根据上述要求,重新提供完整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作为合同结算依据。

二)、原招标文件的“第五章 合同文本”的“10.4.4.2承包人投标文件中有相关清单项目的工程量,结算如下”中“以下条款中的结算系数=(中标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其它不参与竞价的金额)/(财政预算审核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其它不参与竞价的金额)”现调整为:以下条款中的结算系数=(中标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其它不参与竞价的金额)/(财政预算审核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其它不参与竞价的金额);优惠系数=(最终报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其它不参与竞价的金额)÷(首次报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其它不参与竞价的金额),最终各项单价=首轮报价时的各项单价×优惠系数。

三)、原招标文件的“第五章 合同文本”中“10.4.4.2.2减少工程部分,如果该项目的承包人的投标文件中的综合单价高于财政预算审核价参考综合单价的,则按承包人投标文件中的相应的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进行结算;如果该项目的承包人的投标文件中的综合单价低于财政预算审核价参考综合单价但高于财政预算审核价参考综合单价乘以结算系数的,则按承包人投标文件中的相应的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进行结算;如果该项目的承包人的投标文件中的综合单价低于财政预算审核价参考综合单价乘以结算系数的,则按财政预算审核价参考综合单价乘以结算系数进行结算。”现调整为:10.4.4.2.2减少工程部分,如果该项目的承包人的经优惠综合单价高于财政预算审核价参考综合单价的,则按承包人投标文件中的相应的清单项目的经优惠综合单价进行结算;如果该项目的承包人的投标文件中的经优惠综合单价低于财政预算审核价参考综合单价但高于财政预算审核价参考综合单价乘以结算系数的,则按承包人投标文件中的相应的清单项目的经优惠综合单价进行结算;如果该项目的承包人的投标文件中的经优惠综合单价低于财政预算审核价参考综合单价乘以结算系数的,则按财政预算审核价参考综合单价乘以结算系数进行结算。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 (略) ,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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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丹灶镇城建和水务办公室

地 址: (略) (略) 丹灶镇

联系方式:0757-(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捷诚 (略)

地 址: (略) (略) 桂城 (略) (略) 产业新城2座310号

联系方式:0757-(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先生

电 话:0757-(略)

佛山捷诚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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