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新城片区基层卫生服务改造提升项目施工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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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新城片区基层卫生服务改造提升项目施工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招标/资审公告

佛山 (略) 基层卫生服务改造提升项目施工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招标项目编号:A01-*-2024-0019-01

招标项目名称:佛山 (略) 基层卫生服务改造提升项目施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11月18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4日09时30分

一、答疑内容

二、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85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42)承包人须根据发包人提供的最高投标限价作为本项目预结算的预警金额(*.56 元),在履约过程中,承包人若发现预估结算金额超出结算预警金额,须七个日历天内书面通知发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后增加工程量签证或者工程款结算,否则超出金额由承包人承担。

42)承包人须根据发包人提供的最高投标限价作为本项目预结算的预警金额(*.84元),在履约过程中,承包人若发现预估结算金额超出结算预警金额,须七个日历天内书面通知发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后增加工程量签证或者工程款结算,否则超出金额由承包人承担。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不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1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 (略) (略) (略)

代理机构:广州 (略)

地址: (略) (略) 乐从镇

地址: (略) (略) 岭南大道北129 (略) (略) 一座17楼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人:黎先生、黎小姐

联系方式:0757-*

联系方式:0757-*、*

日期:2024年11月18日

日期:2024年11月18日

佛山 (略) 基层卫生服务改造提升项目施工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招标项目编号:A01-*-2024-0019-01

招标项目名称:佛山 (略) 基层卫生服务改造提升项目施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11月18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4日09时30分

一、答疑内容

二、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85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42)承包人须根据发包人提供的最高投标限价作为本项目预结算的预警金额(*.56 元),在履约过程中,承包人若发现预估结算金额超出结算预警金额,须七个日历天内书面通知发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后增加工程量签证或者工程款结算,否则超出金额由承包人承担。

42)承包人须根据发包人提供的最高投标限价作为本项目预结算的预警金额(*.84元),在履约过程中,承包人若发现预估结算金额超出结算预警金额,须七个日历天内书面通知发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后增加工程量签证或者工程款结算,否则超出金额由承包人承担。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不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1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 (略) (略) (略)

代理机构:广州 (略)

地址: (略) (略) 乐从镇

地址: (略) (略) 岭南大道北129 (略) (略) 一座17楼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人:黎先生、黎小姐

联系方式:0757-*

联系方式:0757-*、*

日期:2024年11月18日

日期: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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