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科技园3-7期除五期REITs外年度景观水泵、污水泵、风机采购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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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科技园3-7期除五期REITs外年度景观水泵、污水泵、风机采购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045-002

标段名称:科技园3-7期(除五期REITs外)年度景观水泵、污水泵、风机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二、磋商须知-磋商报价说明、磋商评审”、“合同条款”、“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至时间”、“开启时间”

更正内容:

1.采购文件“磋商须知前附表”中“17.成交原则:响应报价不超过最高限价(本项目无二次报价,投标报价经一次报定后不得更改)。响应内容的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的磋商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修改为“17.成交原则:本项目无二次报价,投标报价经一次报定后不得更改,响应内容的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的磋商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1.采购文件“二、磋商须知-磋商报价说明”中的“13.6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修改为“本标段投标报价为综合单价汇总价,与本项目预算无关。小于、等于、大于本标段预算的投标报价均为有效投标报价。”

2.删除采购文件“二、磋商须知-磋商评审”、 “19、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为无效报价文件,将不予评审”中的“(3)报价高于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

3.采购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中“设最高限价 20 万元,其中暂列金额 0 万元(含税)、暂估价 0 万元(含税)报价时不予调整。等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作 (略) 理”修改为本标段投标报价为综合单价汇总价,与本项目预算无关。小于、等于、大于本标段预算的投标报价均为有效投标报价。

增加“★6)本合同暂定含税限价20.#元,根据成交综合单价按实际发生金额进行结算,合同到期或者合同金额执行结束(先到为准),本合同即自动终止。”

4.采购文件“合同主要条款”、“二、合同价格与支付中增加“2.7本合同暂定含税限价20.#元,根据成交综合单价按实际发生金额进行结算,合同到期或者合同金额执行结束(先到为准),本合同即自动终止。”

5.删除采购文件“磋商成交原则及评分标准”、 “(一)报价部分”中的“第一步:投标报价低于或等于预算价格的,为有效投标报价。超预算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报价的响应文件不进行评审,也不得标。”

6. 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由“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18日”修改为“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26日”。

响应文件提交时间由“2024年11月1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修改为“2024年11月27日14:00分(北京时间)”。

开启时间由“2024年11月1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修改为“2024年11月27日14:00分(北京时间)”。

三、其他补充事宜

除上述更正、补充和解释外,采购文件其他内容及条款不变。

上述更正内容如与原采购文件有 (略) ,以本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苏州 (略) (略)

地址: 苏州 (略) 金鸡湖大道88号人工智能产业园G1栋15楼

联系方式:成晓宇 0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东方华星建设管理(江苏)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 (略) 翠薇街9号月亮湾国际中心3A层05-08单元

联系方式:徐毅惠0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毅惠

电话:0512-#

采购人:苏州 (略) (略)

采购代理机构:东方华星建设管理(江苏)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8日

徐毅惠 签于 2024/11/18 14:5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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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045-002

标段名称:科技园3-7期(除五期REITs外)年度景观水泵、污水泵、风机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二、磋商须知-磋商报价说明、磋商评审”、“合同条款”、“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至时间”、“开启时间”

更正内容:

1.采购文件“磋商须知前附表”中“17.成交原则:响应报价不超过最高限价(本项目无二次报价,投标报价经一次报定后不得更改)。响应内容的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的磋商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修改为“17.成交原则:本项目无二次报价,投标报价经一次报定后不得更改,响应内容的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的磋商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1.采购文件“二、磋商须知-磋商报价说明”中的“13.6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修改为“本标段投标报价为综合单价汇总价,与本项目预算无关。小于、等于、大于本标段预算的投标报价均为有效投标报价。”

2.删除采购文件“二、磋商须知-磋商评审”、 “19、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为无效报价文件,将不予评审”中的“(3)报价高于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

3.采购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中“设最高限价 20 万元,其中暂列金额 0 万元(含税)、暂估价 0 万元(含税)报价时不予调整。等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作 (略) 理”修改为本标段投标报价为综合单价汇总价,与本项目预算无关。小于、等于、大于本标段预算的投标报价均为有效投标报价。

增加“★6)本合同暂定含税限价20.#元,根据成交综合单价按实际发生金额进行结算,合同到期或者合同金额执行结束(先到为准),本合同即自动终止。”

4.采购文件“合同主要条款”、“二、合同价格与支付中增加“2.7本合同暂定含税限价20.#元,根据成交综合单价按实际发生金额进行结算,合同到期或者合同金额执行结束(先到为准),本合同即自动终止。”

5.删除采购文件“磋商成交原则及评分标准”、 “(一)报价部分”中的“第一步:投标报价低于或等于预算价格的,为有效投标报价。超预算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报价的响应文件不进行评审,也不得标。”

6. 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由“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18日”修改为“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26日”。

响应文件提交时间由“2024年11月1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修改为“2024年11月27日14:00分(北京时间)”。

开启时间由“2024年11月1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修改为“2024年11月27日14:00分(北京时间)”。

三、其他补充事宜

除上述更正、补充和解释外,采购文件其他内容及条款不变。

上述更正内容如与原采购文件有 (略) ,以本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苏州 (略) (略)

地址: 苏州 (略) 金鸡湖大道88号人工智能产业园G1栋15楼

联系方式:成晓宇 0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东方华星建设管理(江苏)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 (略) 翠薇街9号月亮湾国际中心3A层05-08单元

联系方式:徐毅惠0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毅惠

电话:0512-#

采购人:苏州 (略) (略)

采购代理机构:东方华星建设管理(江苏)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8日

徐毅惠 签于 2024/11/18 14:5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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