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鄞州区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公路工程2025至2026年度监理招标项目变更公告
致:各投标人
招标人现将招标文件需要澄清、修改的内容,作统一答复,本次澄清、修改文件若与招标文件不 (略) ,以本次澄清、修改文件为准:
一、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格审查条件(主要监理人员资格要求)中第1项及第3项内容如下:
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主要监理人员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书、监理资格证书的彩色打印件(或清晰可辨的复印件),以上信息按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公开,并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查询结果的打印件,不公开或不一致或未附查询结果的打印件的,以上信息不予认可。
3、自有人员指在投标人岗位登记的人员。投标人自有人员应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查询的结果的打印件,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其作为投标人自有人员情况不予认可。
修改为:
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主要监理人员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书、监理资格证书的彩色打印件(或清晰可辨的复印件),以上信息按规定在浙江省交通 (略) 场诚信信息系统上公开,并提供在浙江省交通 (略) 场诚信信息系统上查询结果的打印件,不公开或不一致或未附查询结果的打印件的,以上信息不予认可。
3、自有人员指在投标人岗位登记的人员。投标人自有人员应提供在浙江省交通 (略) 场诚信信息系统上查询的结果的打印件,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其作为投标人自有人员情况不予认可。
二、其他内容
1、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 11 月 19 日9时30分,现修改为2024年 12 月 04 日9时30分;
2、原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现修改为2024年12月0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3、原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 11 月 11 日 16 时 00 分(以收到时间为准)现修改为 2024年 11 月 26 日 16 时 00 分(以收到时间为准);
4、原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12 日 16 时 00 分(以收到时间为准)现修改为2024 年 12 月 27 日 16 时 00 分(以收到时间为准)。
招标人: (略) (略) 与运输管理中心(盖章)
招标代理:浙江凯翔 (略) (盖章)
2024年11月18日
致:各投标人
招标人现将招标文件需要澄清、修改的内容,作统一答复,本次澄清、修改文件若与招标文件不 (略) ,以本次澄清、修改文件为准:
一、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格审查条件(主要监理人员资格要求)中第1项及第3项内容如下:
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主要监理人员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书、监理资格证书的彩色打印件(或清晰可辨的复印件),以上信息按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公开,并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查询结果的打印件,不公开或不一致或未附查询结果的打印件的,以上信息不予认可。
3、自有人员指在投标人岗位登记的人员。投标人自有人员应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查询的结果的打印件,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其作为投标人自有人员情况不予认可。
修改为:
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主要监理人员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书、监理资格证书的彩色打印件(或清晰可辨的复印件),以上信息按规定在浙江省交通 (略) 场诚信信息系统上公开,并提供在浙江省交通 (略) 场诚信信息系统上查询结果的打印件,不公开或不一致或未附查询结果的打印件的,以上信息不予认可。
3、自有人员指在投标人岗位登记的人员。投标人自有人员应提供在浙江省交通 (略) 场诚信信息系统上查询的结果的打印件,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其作为投标人自有人员情况不予认可。
二、其他内容
1、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 11 月 19 日9时30分,现修改为2024年 12 月 04 日9时30分;
2、原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现修改为2024年12月0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3、原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 11 月 11 日 16 时 00 分(以收到时间为准)现修改为 2024年 11 月 26 日 16 时 00 分(以收到时间为准);
4、原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12 日 16 时 00 分(以收到时间为准)现修改为2024 年 12 月 27 日 16 时 00 分(以收到时间为准)。
招标人: (略) (略) 与运输管理中心(盖章)
招标代理:浙江凯翔 (略) (盖章)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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