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澄清时间:2024年11月18日 00:00 答疑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标段名称:河北 (略) 滨海技术应用实训基地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河北 (略) 滨海技术应用实训基地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文件答疑(五) 致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编号:2024B*的河北 (略) 滨海技术应用实训基地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文件中潜在投标人关于业绩、编制等提出的质疑做出如下答复: 疑问一:招标文件P30页,评标办法“2.2.4承包人建议书评分标准”中评审因素与P120页承包人建议书、P121页承包人实施方案中编制要点不一致,请明确以哪个为准。 回答一:按招标文件相关要求编写。 疑问二:“五、价格清单”中:“2.2 工程设备费清单”、“2.3 必备的备品备件费清单”、“2.5 技术服务费清单”、“2.6 暂估价清单”、“2.7 暂列金标”、“2.8 其他费用清单”均不需填写? 回答二:按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疑问三:只需填写“2.1 设计费清单”、“2.4 建筑安装工程费清单”、“2.9 投标报价汇总表”? 回答三:按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疑问四:招标文件P31页“2.2.4(3)企业类似业绩的(8分)”中“1、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提供独立完成的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建筑面积不低于*平方米已完成的公共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建筑面积以签订的合同为准),每个业绩得4分,最高得8分;”、 “2、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提供联合体完成的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建筑面积不低于*平方米已完成的公共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如同时提供一项设计业绩和一项施工业绩(建筑面积以签订的合同为准),每个业绩得4分,最高得8分;如只提供设计业绩或只提供施工业绩,最高只能得4分”。 请问我方满足条件:1、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提供独立完成的………公共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建筑面积以签订的合同为准)一项业绩得4分,并同时满足条件:2、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提供联合体完成的………公共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建筑面积以签订的合同为准)一项设计业绩和一项施工业绩,得4分。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企业类似业绩得8分? 回答四:按招标文件相关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疑问五: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文件中除联合体协议书外,其余地方投标 (略) 是否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即可?单位公章、法定代表 (略) 是否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即可? 回答五:详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等相关要求。 疑问六:招标文件第89页“二、授权委托书”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仅联合体牵头人出具一份授权委托书即可? 回答六:详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等相关要求。 疑问七:请明确本项目是否有材料暂估价、工程设备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 暂列金等?如果没有,请问投标文件格式中涉及该内容的清单,是否可以打“/”? 回答七:按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疑问八:投标文件格式价格清单中 2.2 工程设备费清单能否只填写主要设备? 回答八:按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疑问九:请提供本项目施工用地红线位置? 回答九: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图纸第一分册相关要求。 疑问十:请问,场地南侧、北侧现状空地是否可做临建用地使用? 回答十:临建用 (略) 域在中标后与校方商议沟通确定。 疑问十一:招标文件正文P11中要求“正文行间距为固定值30磅”,正文中的图片如果设置成30磅显示不完整,请问正文中的图片是否可以设置成单倍行距? 回答十一:按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疑问十二:招标文件正文P11中要求“文字内容统一设为左对齐;首行缩进2字符”,请问表格内文字是否可以设置为无缩进? 回答十二:按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疑问十三:招标文件要求营业执照年检合格证明资料,目前营业执照已经取消年检? 回答十三:详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等相关要求。 疑问十四: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第3.5.2近年财务状况要求提供2021年度-2023年度财务报告,但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六)资格审查审查资料(二)企业财务状况要求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请问以哪个为准? 回答十四:2021年度-2023年度。 疑问十五: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3)企业类似业绩以及项目经理经理类似业绩建筑面积以签订合同为准,请问合同中不体现面积的是否可以以中标通知书或是开工许可证或是竣工资料为准? 回答十五:按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疑问十六:我单位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请问除联合体协议外,其他需要投标人盖章的地方是否可以为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回答十六:详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等相关要求。 疑问十七: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法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是否只需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回答十七:详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等相关要求。 疑问十八:承包人建议书要求提供设计文件或者图纸,此处设计文件是要求提供设计图纸吗,设计文件或图纸以什么格式提供? 回答十八:按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疑问十九:承包人建议书中的“分包方案、对发包人错误的说明”,能否解释一下具体指的是什么内容? 回答十九:按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疑问二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3项目经理类似业绩系写明“提供自2021 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建筑面积不低于*平方米已完成的公共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建筑面积以签订的合同为准),每个业绩得4分;业绩证明材料指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合同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合同价款页、签字盖章页、合同日期页等)或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不满足要求的不计分”,招标文件答疑(一)第6条回复为:拟投入项目经理的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的时间节点,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两处表述不一致,合同于2021年1月1日后签约的,是否仅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合同价款页、签字盖章页、合同日期页等)即可? 回答二十:按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等相关要求执行。 疑问二十一: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九、其他要求12.2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由投标人提供承诺即可?如不是,请明确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指什么。 回答二十一:按招标文件等相关要求执行。 疑问二十二:标文件中,P6页1.4.1第9条描述“主要设备供应商及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无”,P114页(九)主要人员简历表第二自然段要求“设计、施工、采购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P6页的设备供应商项目负责人和P114页的采购负责人是否为同一要求?应使用设计单位人员还是施工单位人员? 回答二十二:按招标文件等相关要求编制。 招标人:河北 (略) 招标代理单位:河北泓远 (略) 2024年1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