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义安大道南段91号负一层、4号5号网点内侧及二至六层房产租赁权三年期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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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义安大道南段91号负一层、4号5号网点内侧及二至六层房产租赁权三年期澄清公告

【补充公告】铜陵市义安大道南段91号负一层、4号5号网点内侧及二至六层房产租赁权(三年期)澄清公告

关于“义安大道南段91号负一层、 (略) 点内侧及二至六层房产租赁权(三年期)”拍卖变更公告

原定于2024年11月19日对“义安大道南段91号负一层、 (略) 点内侧及二至六层房产租赁权(三年期)”进行公开拍卖,现接委托人通知对拍卖公告及竞买须知内容作出以下变更:

1、拍卖时间变更为:2024年11月25日(星期一)下午15时;

2、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变更为:2024年11月24日下午15时(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3、第三条基本信息:“竞买保证金*元”与实际设置的保证金*不符,现变更为“竞买保证金*元”;

4、增加《竞买须知》,内容如下:


竞 买 须 知

  1. 参加本次拍卖会的竞买人须遵守本次《拍卖规则》、《竞买须知》, (略) (略) 交纳相应的竞买保证金。以单位身份参加竞买,须提供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及法人代表授权书等。

    二、标的简介:

义安大道南段91号负一层、 (略) 点内侧及二至六层房产租赁权,建筑面积约2942.52㎡。标的状况以现场现状为准。参考价*元/年(总租金*元/三年),竞买保证金*元。

三、价款支付说明: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即承租人)须在成交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10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并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租金,拍卖人不承担相关责任。

竞买未成交的,竞买保证金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如买受人未能按规定日期支付价款,视为买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按以下方式追究违约责任(委托人与买受人另有约定除外):

1、竞买保证金为拍卖履约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2、如产生诉讼费、律师费等一切实现债权的费用,均由违约买受人承担;

3、委托人及拍卖人有权按《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追究违约买受人责任。

《拍卖法》第三十九条 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四、合同履约金

买受人在交清第一季度租金的同时,须另行向委托人交纳*元作为合同履约金。待租期结束,买受人按期支付全部租金及水、电等费后,并无损房屋及配套设施后,委托人给予全额无息退还。

五、标的租赁关系和移交

1、本次拍卖标的存在租赁关系, (略) 已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如有竞买意向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竞买手续,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权利。

2、本次拍卖标的目前仍由承租人在使用。若买受人为原承租人,标的以现状移交至买受人,若买受人为非原承租人,买受人按规定日期交清价款后与原承租户协商解决移交等相关事宜,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相关移交责任。

3、标的移交前所发生的水、电、气、物业等费用由原承租人承担,标的移交后有关水、电、气的过户、开户手续、物业等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且费用自理。

4、标的移交及后续工作均由委托人与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人不承担标的移交及后续所有工作的一切责任,如在标的移交及后续工作中发生争议的,由委托人和买受 (略) 理,与拍卖人无关。

六、标的其它方面说明

1、本次拍卖以现状为准。买受人不得以面积差异、设施设备不全、装潢老旧等一切理由提出反悔,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

2、标的经营期间,由买受人负责完善消防设施且自行办理消防验收,所有费用自理。如因消防问题产生的责任或无法经营时由买受人全权负责,与委托人无关。

3、买受人如需对标的进行装潢须报委托人同意后方可实施,在装修装潢标的时,不得改变房屋的主体结构。租赁期满后或被解除后,可移动的资产由买受人将其拆除,但不得破坏房屋的主体结构;不可移动的资产买受人不得对其拆除,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委托人提出补偿等要求。

4、买受人租赁经营期间应当依法经营,不得改变标的现有经营用途(酒店),不得利用租赁财产从事违法活动,在租赁期间,买受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责任,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债权债务乃至纠纷、诉讼等一概由买受人负责,与委托人无关。

5、买受人租赁经营期间应当加强安全防范管理,如发生各种人身、财产、消防等安全事故或责任由买受人自行负责,与委托人无关。

6、买受人在承租期限内承担对租赁财产的管理和维护义务,相关管理和维护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因买受人原因导致委托人租赁财产损失或因租赁财产致人损害的,由买受人负责赔偿。

7、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擅自将竞买标的转租他 (略) 商业整体规划禁止的行业,否则视为买受人违约,合同履约金不予返还,届时委托人将收回标的并对 (略) 置。如在租赁期内,因房屋遭受不可抗力的损毁、市政工程建设、城区规划等,自公告拆迁之日起合同自行终止,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有关装潢方面的赔偿收益归买受人所有,赔偿标准按照国家征收条例和征收有关政策执行。

8、公告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委托方来函终止(中止)项目的,竞买保证金原账户退回,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相关责任。

七、本次房屋租赁权拍卖以房屋现状进行拍卖,委托人及拍卖人对房屋建筑质量、品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及其建筑材料标准、房屋的沉降、渗漏、房屋配套设备的完好程度、装修破损等)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在拍卖前对标的拍卖时的综合现状及所有设施、设备状态等进行全面了解并认可。

八、竞买人领取的竞价账号及密码系身份象征,需妥善保管,如出现遗失或他人代为竞价等情况,后果由账号登记竞买人承担。

九、竞买人在拍卖会前获取的任何文件资料与报名时现场公布的文件资料内容有不相符的地方,以现场公布的为准。

十、本次拍卖,委托方提供房屋租金发票。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税收政策调整,按照调整后的法律、法规及税收政策执行


其它拍卖事项不变。

特此告知

安徽 (略)

2024年11月18日

【补充公告】铜陵市义安大道南段91号负一层、4号5号网点内侧及二至六层房产租赁权(三年期)澄清公告

关于“义安大道南段91号负一层、 (略) 点内侧及二至六层房产租赁权(三年期)”拍卖变更公告

原定于2024年11月19日对“义安大道南段91号负一层、 (略) 点内侧及二至六层房产租赁权(三年期)”进行公开拍卖,现接委托人通知对拍卖公告及竞买须知内容作出以下变更:

1、拍卖时间变更为:2024年11月25日(星期一)下午15时;

2、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变更为:2024年11月24日下午15时(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3、第三条基本信息:“竞买保证金*元”与实际设置的保证金*不符,现变更为“竞买保证金*元”;

4、增加《竞买须知》,内容如下:


竞 买 须 知

  1. 参加本次拍卖会的竞买人须遵守本次《拍卖规则》、《竞买须知》, (略) (略) 交纳相应的竞买保证金。以单位身份参加竞买,须提供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及法人代表授权书等。

    二、标的简介:

义安大道南段91号负一层、 (略) 点内侧及二至六层房产租赁权,建筑面积约2942.52㎡。标的状况以现场现状为准。参考价*元/年(总租金*元/三年),竞买保证金*元。

三、价款支付说明: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即承租人)须在成交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10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并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租金,拍卖人不承担相关责任。

竞买未成交的,竞买保证金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如买受人未能按规定日期支付价款,视为买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按以下方式追究违约责任(委托人与买受人另有约定除外):

1、竞买保证金为拍卖履约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2、如产生诉讼费、律师费等一切实现债权的费用,均由违约买受人承担;

3、委托人及拍卖人有权按《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追究违约买受人责任。

《拍卖法》第三十九条 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四、合同履约金

买受人在交清第一季度租金的同时,须另行向委托人交纳*元作为合同履约金。待租期结束,买受人按期支付全部租金及水、电等费后,并无损房屋及配套设施后,委托人给予全额无息退还。

五、标的租赁关系和移交

1、本次拍卖标的存在租赁关系, (略) 已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如有竞买意向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竞买手续,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权利。

2、本次拍卖标的目前仍由承租人在使用。若买受人为原承租人,标的以现状移交至买受人,若买受人为非原承租人,买受人按规定日期交清价款后与原承租户协商解决移交等相关事宜,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相关移交责任。

3、标的移交前所发生的水、电、气、物业等费用由原承租人承担,标的移交后有关水、电、气的过户、开户手续、物业等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且费用自理。

4、标的移交及后续工作均由委托人与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人不承担标的移交及后续所有工作的一切责任,如在标的移交及后续工作中发生争议的,由委托人和买受 (略) 理,与拍卖人无关。

六、标的其它方面说明

1、本次拍卖以现状为准。买受人不得以面积差异、设施设备不全、装潢老旧等一切理由提出反悔,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

2、标的经营期间,由买受人负责完善消防设施且自行办理消防验收,所有费用自理。如因消防问题产生的责任或无法经营时由买受人全权负责,与委托人无关。

3、买受人如需对标的进行装潢须报委托人同意后方可实施,在装修装潢标的时,不得改变房屋的主体结构。租赁期满后或被解除后,可移动的资产由买受人将其拆除,但不得破坏房屋的主体结构;不可移动的资产买受人不得对其拆除,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委托人提出补偿等要求。

4、买受人租赁经营期间应当依法经营,不得改变标的现有经营用途(酒店),不得利用租赁财产从事违法活动,在租赁期间,买受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责任,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债权债务乃至纠纷、诉讼等一概由买受人负责,与委托人无关。

5、买受人租赁经营期间应当加强安全防范管理,如发生各种人身、财产、消防等安全事故或责任由买受人自行负责,与委托人无关。

6、买受人在承租期限内承担对租赁财产的管理和维护义务,相关管理和维护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因买受人原因导致委托人租赁财产损失或因租赁财产致人损害的,由买受人负责赔偿。

7、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擅自将竞买标的转租他 (略) 商业整体规划禁止的行业,否则视为买受人违约,合同履约金不予返还,届时委托人将收回标的并对 (略) 置。如在租赁期内,因房屋遭受不可抗力的损毁、市政工程建设、城区规划等,自公告拆迁之日起合同自行终止,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有关装潢方面的赔偿收益归买受人所有,赔偿标准按照国家征收条例和征收有关政策执行。

8、公告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委托方来函终止(中止)项目的,竞买保证金原账户退回,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相关责任。

七、本次房屋租赁权拍卖以房屋现状进行拍卖,委托人及拍卖人对房屋建筑质量、品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及其建筑材料标准、房屋的沉降、渗漏、房屋配套设备的完好程度、装修破损等)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在拍卖前对标的拍卖时的综合现状及所有设施、设备状态等进行全面了解并认可。

八、竞买人领取的竞价账号及密码系身份象征,需妥善保管,如出现遗失或他人代为竞价等情况,后果由账号登记竞买人承担。

九、竞买人在拍卖会前获取的任何文件资料与报名时现场公布的文件资料内容有不相符的地方,以现场公布的为准。

十、本次拍卖,委托方提供房屋租金发票。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税收政策调整,按照调整后的法律、法规及税收政策执行


其它拍卖事项不变。

特此告知

安徽 (略)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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