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管理系统采购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教务管理系统采购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LF0124GZ07ZC1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教务管理系统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31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1-21 09:30:00,更正为:2024-12-04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11-21 09:30:00,更正为:2024-12-04 09:30:00。
1.原采购文件中《第二章 采购需求》“1.主要商务要求”中“其他:5)因本项目会涉及到后续系统的更新与开发,因此需本项目的中标人具备所投产品合法的自主知识产权,需涉及“在线考试服务、学分制教务管理系统、大数据基础资源及计算、基于微服务架构的培养方案管理、智能自动排考、教学工作量计算、毕业生在线证明申请、可信电子成绩单”。”现变更为:“其他:5)因本项目会涉及到后续系统功能的更新与开发,因此要求本项目的中标人需具备与本项目教务管理系统要求相关的软件开发技术能力,并获得相关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2.原采购文件中《第四章 评标》“详细评审 采购包1(教务管理系统):”中“自主知识产权情况 (6.0分)所投产品供应商自主知识产权涉及“在线考试服务、学分制教务管理系统、大数据基础资源及计算、基于微服务架构的培养方案管理、智能自动排考、教学工作量计算、毕业生在线证明申请、可信电子成绩单”的情形,每具备一项得1分,最高得6分。说明: 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名称可不必完全一致,用途一致或相近即可,是否"一致或相近"由评审专家进行判断。 2.若证书为投标人自有的提供上述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投标人所提供的证书为租赁或购买所得,除需提供上述有效期内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外,还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相关租赁(或购买)合同以及发票(或收据),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现变更为:“投标人的软件开发技术能力及自主知识产权情况 (6.0分)投标人需具备与本项目教务管理系统功能要求相关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每具备一项得1分,最高得6分。相同功能不重复计分。说明: 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名称可不必与本项目教务管理系统功能要求中的描述完全一致,用途一致或相近即可,如名称不一致,投标人需提供功能一致性或相近性说明,经评审专家认定为"一致或相近"即可得分。 2.以投标人提供上述有效期内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为准,著作权人需为投标人或投标人为本项目投入的技术人员。”
3.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采购文件与更正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公告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18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 (略) ,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2.无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101号
联系方式:020-(略)
名 称:采联国际 (略)
地 址: (略) (略) 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联系方式:020-(略)-134/179
项目联系人:孙先生/黎女士
电 话:020-(略)-134/179
采联国际 (略)
2024年11月18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LF0124GZ07ZC1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教务管理系统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31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1-21 09:30:00,更正为:2024-12-04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11-21 09:30:00,更正为:2024-12-04 09:30:00。
1.原采购文件中《第二章 采购需求》“1.主要商务要求”中“其他:5)因本项目会涉及到后续系统的更新与开发,因此需本项目的中标人具备所投产品合法的自主知识产权,需涉及“在线考试服务、学分制教务管理系统、大数据基础资源及计算、基于微服务架构的培养方案管理、智能自动排考、教学工作量计算、毕业生在线证明申请、可信电子成绩单”。”现变更为:“其他:5)因本项目会涉及到后续系统功能的更新与开发,因此要求本项目的中标人需具备与本项目教务管理系统要求相关的软件开发技术能力,并获得相关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2.原采购文件中《第四章 评标》“详细评审 采购包1(教务管理系统):”中“自主知识产权情况 (6.0分)所投产品供应商自主知识产权涉及“在线考试服务、学分制教务管理系统、大数据基础资源及计算、基于微服务架构的培养方案管理、智能自动排考、教学工作量计算、毕业生在线证明申请、可信电子成绩单”的情形,每具备一项得1分,最高得6分。说明: 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名称可不必完全一致,用途一致或相近即可,是否"一致或相近"由评审专家进行判断。 2.若证书为投标人自有的提供上述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投标人所提供的证书为租赁或购买所得,除需提供上述有效期内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外,还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相关租赁(或购买)合同以及发票(或收据),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现变更为:“投标人的软件开发技术能力及自主知识产权情况 (6.0分)投标人需具备与本项目教务管理系统功能要求相关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每具备一项得1分,最高得6分。相同功能不重复计分。说明: 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名称可不必与本项目教务管理系统功能要求中的描述完全一致,用途一致或相近即可,如名称不一致,投标人需提供功能一致性或相近性说明,经评审专家认定为"一致或相近"即可得分。 2.以投标人提供上述有效期内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为准,著作权人需为投标人或投标人为本项目投入的技术人员。”
3.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采购文件与更正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公告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18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 (略) ,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2.无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101号
联系方式:020-(略)
名 称:采联国际 (略)
地 址: (略) (略) 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联系方式:020-(略)-134/179
项目联系人:孙先生/黎女士
电 话:020-(略)-134/179
采联国际 (略)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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