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河池市东兰县洪龙河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澄清公告
广西河池市东兰县洪龙河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 (略) 东兰县洪龙河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项目招标编号:E*1)项目有关事项进行澄清,内容如下:
一、澄清内容:
(一)招标公告第1项及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1.招标条件”
澄清前内容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 (略) 东兰县洪龙河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阶段勘察设 (略) (略) 、东兰县人民政府、东 (略) 以〔桂水规计〔2024〕62号、兰水报〔2024〕5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项目法人为 东兰县水利工程站,招标人为东兰县水利工程站 ,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中吉银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澄清后内容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 (略) 东兰县洪龙河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已由东兰县人民政府〔兰水报〔2024〕5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项目法人为东兰县水利工程站,招标人为东兰县水利工程站 ,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中吉银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3.2.4条“最高投标限价”
澄清前内容为:
“?有,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投标费率)≤100%
投标人应该结合自身勘察设计成本、费用水平、市场行情进行竞争性报价,但不得超出最高投标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否则报价无效,做否 (略) 理。”
澄清后内容为:
“?有,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投标费率)≤90%
投标人应该结合自身勘察设计成本、费用水平、市场行情进行竞争性报价,但不得超出最高投标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否则报价无效,做否 (略) 理。”
(三)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5条“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澄清前内容为:
“(1)本项目的有效报价费率为:0%≤投标报价(投标费率)≤100%。
投标人应该结合自身勘察设计成本、费用水平、市场行情进行竞争性报价,但不得超出最高投标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否则报价无效,做否 (略) 理。
(2)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本次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技术工作费、人工费、设计费、材料费、出图费、差旅费、管理费、设备、劳务、邮寄费、维护、 保险、利润及税金、管理政策性规定费用等】。投标人所填报的价格在合同实 (略) 场价格变化等因素而变动,投标人在报价时应考虑各种风险因素和承受能力。2、中标费率在合同履行期内保持不变。3、最终结算合同金额=初步设计批复勘察设计费及技术评审费总和×中标费率”
澄清后内容为:
“(1)本项目的有效报价费率为:0%≤投标报价(投标费率)≤90%。
投标人应该结合自身勘察设计成本、费用水平、市场行情进行竞争性报价,但不得超出最高投标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否则报价无效,做否 (略) 理。
(2)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本次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技术工作费、人工费、设计费、材料费、出图费、差旅费、管理费、设备、劳务、邮寄费、维护、 保险、利润及税金、管理政策性规定费用等】。投标人所填报的价格在合同实 (略) 场价格变化等因素而变动,投标人在报价时应考虑各种风险因素和承受能力。2、中标费率在合同履行期内保持不变。3、最终结算合同金额=初步设计批复勘察设计费及技术评审费总和×中标费率”
(四)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12.合同价格与支付”
澄清前内容为:
“12.1合同价格
12.1.1本合同的价款确定方式:最终结算合同金额=初步设计批复勘察设计费及技术评审费总和×中标费率
方式:本合同费用分3次支付,支付方式如下:
项目获得主管部门的初设批复,同时项目勘察设计费待中央 (略) 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资金到位且项目正式开工建设后,中标人提供招标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后,招标人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60%给中标人。
(2)提供施工图后,招标人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0%给中标人。
(3)工程完工验收后招标人1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的10%给中标人。
(4)每次付款前成交供应商向招标人开具同等金额的正式发票给招标人。”
澄清后内容为:
“12.1合同价格
12.1.1本合同的价款确定方式:最终结算合同金额=初步设计批复勘察设计费及技术评审费总和×中标费率
方式:本合同费用分3次支付,支付方式如下:
(1)项目获得主管部门的初设批复,同时项目勘察设计费待中央 (略) 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资金到位且项目正式开工建设后,中标人提供招标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后,招标人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60%给中标人。
(2)提供施工图后,招标人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0%给中标人。
(3)工程完工验收后招标人1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的10%给中标人。
(4)每次付款前中标人向招标人开具同等金额的正式发票给招标人。
特别说明:本项目投资估算:工程估算总投资*元,勘察设计费约为*元,*元*90%费率=*元。”
注:招标文件中凡涉及以上澄清内容的,作相应澄清,其他所载内容不变,本项目已生成答疑澄清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 (略) (广西·河池)下载,各潜在投标人未及时关注本 (略) 站发布的公告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特此公告!
二、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 (略) (广西·河池)(http://**)、广西壮 (略) (略) (http://**:9000/)、中国 (略) (http://**)、广西壮 (略) (略) (http://**.cn)、中国 (略) (http://**.cn)发布。
三、联系方式
1.招标人:东兰县水利工程站
联系人:黄崑
联系电话:0778-*
地址:东兰县东 (略) 1号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中吉银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1-3号
联系人:莫柳甜
联系方式:0778-*
招 标 人:东兰县水利工程站(盖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字)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中吉银 (略) (盖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字)
2024年11月18日
各潜在投标人:
现 (略) 东兰县洪龙河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项目招标编号:E*1)项目有关事项进行澄清,内容如下:
一、澄清内容:
(一)招标公告第1项及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1.招标条件”
澄清前内容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 (略) 东兰县洪龙河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阶段勘察设 (略) (略) 、东兰县人民政府、东 (略) 以〔桂水规计〔2024〕62号、兰水报〔2024〕5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项目法人为 东兰县水利工程站,招标人为东兰县水利工程站 ,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中吉银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澄清后内容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 (略) 东兰县洪龙河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已由东兰县人民政府〔兰水报〔2024〕5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项目法人为东兰县水利工程站,招标人为东兰县水利工程站 ,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中吉银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3.2.4条“最高投标限价”
澄清前内容为:
“?有,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投标费率)≤100%
投标人应该结合自身勘察设计成本、费用水平、市场行情进行竞争性报价,但不得超出最高投标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否则报价无效,做否 (略) 理。”
澄清后内容为:
“?有,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投标费率)≤90%
投标人应该结合自身勘察设计成本、费用水平、市场行情进行竞争性报价,但不得超出最高投标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否则报价无效,做否 (略) 理。”
(三)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5条“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澄清前内容为:
“(1)本项目的有效报价费率为:0%≤投标报价(投标费率)≤100%。
投标人应该结合自身勘察设计成本、费用水平、市场行情进行竞争性报价,但不得超出最高投标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否则报价无效,做否 (略) 理。
(2)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本次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技术工作费、人工费、设计费、材料费、出图费、差旅费、管理费、设备、劳务、邮寄费、维护、 保险、利润及税金、管理政策性规定费用等】。投标人所填报的价格在合同实 (略) 场价格变化等因素而变动,投标人在报价时应考虑各种风险因素和承受能力。2、中标费率在合同履行期内保持不变。3、最终结算合同金额=初步设计批复勘察设计费及技术评审费总和×中标费率”
澄清后内容为:
“(1)本项目的有效报价费率为:0%≤投标报价(投标费率)≤90%。
投标人应该结合自身勘察设计成本、费用水平、市场行情进行竞争性报价,但不得超出最高投标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否则报价无效,做否 (略) 理。
(2)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本次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技术工作费、人工费、设计费、材料费、出图费、差旅费、管理费、设备、劳务、邮寄费、维护、 保险、利润及税金、管理政策性规定费用等】。投标人所填报的价格在合同实 (略) 场价格变化等因素而变动,投标人在报价时应考虑各种风险因素和承受能力。2、中标费率在合同履行期内保持不变。3、最终结算合同金额=初步设计批复勘察设计费及技术评审费总和×中标费率”
(四)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12.合同价格与支付”
澄清前内容为:
“12.1合同价格
12.1.1本合同的价款确定方式:最终结算合同金额=初步设计批复勘察设计费及技术评审费总和×中标费率
方式:本合同费用分3次支付,支付方式如下:
项目获得主管部门的初设批复,同时项目勘察设计费待中央 (略) 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资金到位且项目正式开工建设后,中标人提供招标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后,招标人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60%给中标人。
(2)提供施工图后,招标人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0%给中标人。
(3)工程完工验收后招标人1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的10%给中标人。
(4)每次付款前成交供应商向招标人开具同等金额的正式发票给招标人。”
澄清后内容为:
“12.1合同价格
12.1.1本合同的价款确定方式:最终结算合同金额=初步设计批复勘察设计费及技术评审费总和×中标费率
方式:本合同费用分3次支付,支付方式如下:
(1)项目获得主管部门的初设批复,同时项目勘察设计费待中央 (略) 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资金到位且项目正式开工建设后,中标人提供招标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后,招标人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60%给中标人。
(2)提供施工图后,招标人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0%给中标人。
(3)工程完工验收后招标人1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的10%给中标人。
(4)每次付款前中标人向招标人开具同等金额的正式发票给招标人。
特别说明:本项目投资估算:工程估算总投资*元,勘察设计费约为*元,*元*90%费率=*元。”
注:招标文件中凡涉及以上澄清内容的,作相应澄清,其他所载内容不变,本项目已生成答疑澄清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 (略) (广西·河池)下载,各潜在投标人未及时关注本 (略) 站发布的公告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特此公告!
二、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 (略) (广西·河池)(http://**)、广西壮 (略) (略) (http://**:9000/)、中国 (略) (http://**)、广西壮 (略) (略) (http://**.cn)、中国 (略) (http://**.cn)发布。
三、联系方式
1.招标人:东兰县水利工程站
联系人:黄崑
联系电话:0778-*
地址:东兰县东 (略) 1号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中吉银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1-3号
联系人:莫柳甜
联系方式:0778-*
招 标 人:东兰县水利工程站(盖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字)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中吉银 (略) (盖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字)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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