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下塘镇青山路等七条道路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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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县下塘镇青山路等七条道路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更正公告

长丰县下 (略) (略) 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4ACCF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丰县下 (略) (略) 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t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无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问:我方仔细研究“长丰县下 (略) (略) 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项目编号:2024ACCFN*)磋商文件后,有如下疑问,请予以解答,非常感谢。

一、磋商文件P8页,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与要求

35.2

社保证明材料

(如有)

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为下述形式之一(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扫描件):

(1) (略) (略) 站查询的缴费记录截图;

(2) (略) 的书面证明材料;

(3)经供应商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与供应商有直接隶属关系的机构可以代缴社保,但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经磋商小组确认。

(4) (略) 校,社保证明可以用以下任意一种:

①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教师证(须为本单位人员);

②医保证明材料。

(5)其他经磋商小组认可的证明材料。

(6)法定代表人参与项目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即可。

二、磋商文件P37页,第三章 采购需求五、人员要求:供应商拟为本项目配备的最低人员要求:

人员岗位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

1人

检测人员岗位证书或(试验检测师证书)

检测工程师

5人

检测人员岗位证书或(试验检测师证书)

资料员

1人

/

合计

7人

注:1.提供项目负责人有效证书及供应商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缴纳时间为磋商截止时间所在月份或磋商截止时间所在月份往前追溯3个月内的任意1个月,如磋商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5日,则提供2024年7、8、9、10月中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即可)。社保证明材料格式参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2项要求。

三、磋商文件P44页,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2.2 综合评分:

类别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范围

技术资信分

(88分)

人员配备

除项目负责人外,供应商拟为本项目配 (略) 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每个得3分,最高得9分。

注:(1)响应文件须提供职称证书和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缴纳时间为磋商截止时间所在月份或磋商截止时间所在月份往前追溯3个月内的任意1个月,如磋商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5日,则提供2024年7、8、9、10月中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即可)。社保证明材料格式参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2项要求。

0-9分

根据党中央、 (略) 、教育部和人社部相关文件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37号)的要求,支持和鼓励科研人员离岗创办企业、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选派科研人员到企业工作或者参与项目合作,到企业工作人员依法继续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 (略) 函[2019]92号)的规定:对实际工作单位与注册单位一致,但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的人员,以下6类情形,原则上不认定为“挂证”行为: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退休和依法提前退休的;

2.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所在事业单位下属企业,社会保险由该事业单位缴纳的;

3. (略) 校所属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单位聘请的本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社会 (略) 校缴纳的;

4.属于军队自主择业人员的;

5.因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等买断社会保险的;

6.有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依据的其他情形。

请问:(1)如为事业单位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事业单位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检测工程师等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缴纳时间为磋商截止时间所在月份或磋商截止时间所在月份往前追溯3个月内的任意1个月,如磋商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5日,则提供2024年7、8、9、10月中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即可)。

(2)如为事业单位附属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所属事业单位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检测工程师等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缴纳时间为磋商截止时间所在月份或磋商截止时间所在月份往前追溯3个月内的任意1个月,如磋商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5日,则提供2024年7、8、9、10月中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即可)。同时提供该事业单位出具的投标人为其附属单位的证明材料。

以上两种情况,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丰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长丰县水湖 (略) 长丰县政务中心15楼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长丰县公共 (略)

地址:长丰县双墩 (略) (略) 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联系方式:0551-*、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飞

电话:0551-*、0551-*

附件信息:

长丰县下 (略) (略) 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4ACCF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丰县下 (略) (略) 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t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无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问:我方仔细研究“长丰县下 (略) (略) 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项目编号:2024ACCFN*)磋商文件后,有如下疑问,请予以解答,非常感谢。

一、磋商文件P8页,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与要求

35.2

社保证明材料

(如有)

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为下述形式之一(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扫描件):

(1) (略) (略) 站查询的缴费记录截图;

(2) (略) 的书面证明材料;

(3)经供应商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与供应商有直接隶属关系的机构可以代缴社保,但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经磋商小组确认。

(4) (略) 校,社保证明可以用以下任意一种:

①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教师证(须为本单位人员);

②医保证明材料。

(5)其他经磋商小组认可的证明材料。

(6)法定代表人参与项目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即可。

二、磋商文件P37页,第三章 采购需求五、人员要求:供应商拟为本项目配备的最低人员要求:

人员岗位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

1人

检测人员岗位证书或(试验检测师证书)

检测工程师

5人

检测人员岗位证书或(试验检测师证书)

资料员

1人

/

合计

7人

注:1.提供项目负责人有效证书及供应商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缴纳时间为磋商截止时间所在月份或磋商截止时间所在月份往前追溯3个月内的任意1个月,如磋商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5日,则提供2024年7、8、9、10月中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即可)。社保证明材料格式参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2项要求。

三、磋商文件P44页,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2.2 综合评分:

类别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范围

技术资信分

(88分)

人员配备

除项目负责人外,供应商拟为本项目配 (略) 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每个得3分,最高得9分。

注:(1)响应文件须提供职称证书和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缴纳时间为磋商截止时间所在月份或磋商截止时间所在月份往前追溯3个月内的任意1个月,如磋商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5日,则提供2024年7、8、9、10月中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即可)。社保证明材料格式参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2项要求。

0-9分

根据党中央、 (略) 、教育部和人社部相关文件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37号)的要求,支持和鼓励科研人员离岗创办企业、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选派科研人员到企业工作或者参与项目合作,到企业工作人员依法继续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 (略) 函[2019]92号)的规定:对实际工作单位与注册单位一致,但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的人员,以下6类情形,原则上不认定为“挂证”行为: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退休和依法提前退休的;

2.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所在事业单位下属企业,社会保险由该事业单位缴纳的;

3. (略) 校所属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单位聘请的本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社会 (略) 校缴纳的;

4.属于军队自主择业人员的;

5.因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等买断社会保险的;

6.有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依据的其他情形。

请问:(1)如为事业单位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事业单位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检测工程师等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缴纳时间为磋商截止时间所在月份或磋商截止时间所在月份往前追溯3个月内的任意1个月,如磋商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5日,则提供2024年7、8、9、10月中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即可)。

(2)如为事业单位附属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所属事业单位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检测工程师等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缴纳时间为磋商截止时间所在月份或磋商截止时间所在月份往前追溯3个月内的任意1个月,如磋商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5日,则提供2024年7、8、9、10月中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即可)。同时提供该事业单位出具的投标人为其附属单位的证明材料。

以上两种情况,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丰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长丰县水湖 (略) 长丰县政务中心15楼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长丰县公共 (略)

地址:长丰县双墩 (略) (略) 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联系方式:0551-*、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飞

电话:0551-*、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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