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外膜肺氧合ECMO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体外膜肺氧合ECMO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山火 (略) (略) 体外膜肺氧合(ECMO)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18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机构地址: (略) 石 (略) (略) (略) 18号206卡(之十一),更正为: (略) (略) (略) 18号206卡(之十一)。
1.原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的“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中“1.1.外置离心泵驱动器,液压调控,具备可灵活调节的双节支架”;
修改为“▲1.1.外置离心泵驱动器,液压调控”;
2.原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的“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中“1.3.离心泵驱动器需集成流量监测、气泡监测模块”;
修改为“1.3.泵驱动装置具有流量气泡传感器接口,连接流量气泡传感器后,可以实时进行流量和气泡监测”;
3.原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的“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中“1.4.内置后备电池,保证断电情况下满负荷运转≥90分钟”;
修改为“1.4内置充电电池组,电池工作时间≥90分钟”;
4.原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的“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中“1.5.具有搏动功能”;
修改为“1.5具备压力监测”;
5.原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的“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中“1.6.转速范围:0-4500转/分钟”;
修改为“1.6.转速范围:最高转速≥5000 RPM(投标时需提供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或注册证附页的详细技术参数清单,且包含该参数内容)”;
6.原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的“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中“▲1.10.离心泵头工作原理:离心泵头无金属轴承,不破坏血液成分且无死腔,无气泡滞留”;
修改为“1.10.泵头无金属支撑轴”;
7.原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的“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中“1.11.要求离心泵头具备紧急驱动手柄,且具备LED灯显示转速”;
修改为“1.11.离心泵应急手摇驱动装置,在紧急状态下,可手动维持机器运转,最大限度的保证患者安全”;
8.原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的“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中增加“1.14.主机重量要求:10公斤及以下”;
9.原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的“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中“3.1.氧合器膜材料为聚*基*烯酸*酯,采用抗血浆渗漏的纤维织成的渗透膜,使用过程中不会产生血浆渗漏,最长能连续使用不少于7天”;
修改为“3.1.能提供同品牌完整一体化的渗透膜氧合器套包,连续使用时间≥7天”;
10.原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的“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中“▲3.2.氧合器:含肝素的生物涂层,避免血栓形成;专用于长时间体外生命支持”;
修改为“3.2.氧合器:含肝素的生物涂层”;
11.原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的“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中“▲3.9.氧合器5分钟之内可将膜肺的气体排空,具有膜排气功能,可避免小气泡进入血液系统”;
修改为“▲3.9.氧合器10分钟之内可将膜肺的气体排空”。
12.原采购文件“第四章 评标”的“3.详细评审”中“对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中的“具体技术(参数)要求”条款的响应情况”:
技术部分 | 对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中的“具体技术(参数)要求”条款的响应情况 (43.0分) | 考核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具体技术(参数)要求(★号条款除外)”中所有条款的响应程度(每条条款最小一级序号均以一项计算): 1.完全响应技术要求的得43分; 2.本项目“▲”条款参数共6条。按量化指标,每优于或完全响应的一条参数得3分,本小项共18分; 3.本项目非“▲”条款参数共50条。按量化指标,每优于或完全响应的一条参数得0.5分,本小项共25分; 注:(1)评审依据以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响应表填写内容为准,未填写的视为负偏离;(2)如采购需求中有明确要求提供具体证明资料的,必须按采购需求单独(额外)提供,提供的证明材料如果是英文的必须提供有资质的单位翻译成的中文材料,以翻译后的中文材料内容为准,如评标委员会无法从所提供资料中判断其响应内容是否符合要求的,视为负偏离;(3)以上两款要求,投标人无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不得分。 |
修改为:
技术部分 | 对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中的“具体技术(参数)要求”条款的响应情况 (43.0分) | 考核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具体技术(参数)要求(★号条款除外)”中所有条款的响应程度(每条条款最小一级序号均以一项计算):1.完全响应技术要求的得43分;2.本项目“▲”条款参数共5条。按量化指标,评审分数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优于或完全响应的参数数量/参数总数量*15分=“▲”条款参数得分(计算得分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本小项共15分;3.本项目非“▲”条款参数共62条。按量化指标,评审分数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优于或完全响应的参数数量/参数总数量*28分=非“▲”条款参数得分(计算得分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本小项共28分。 注:(1)评审依据以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响应表填写内容为准,未填写的视为负偏离;(2)如采购需求中有明确要求提供具体证明资料的,必须按采购需求单独(额外)提供,提供的证明材料如果是英文的必须提供有资质的单位翻译成的中文材料,以翻译后的中文材料内容为准,如评标委员会无法从所提供资料中判断其响应内容是否符合要求的,视为负偏离;(3)以上两款要求,投标人无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不得分。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18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 (略) ,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
名 称:中山火 (略) (略)
地 址:火 (略) (略) 123号
联系方式:0760-*
名 称:智林招标(广东)有限公司
地 址: (略) (略) (略) 18号206卡(之十一)
联系方式:0760-*
项目联系人:许曼
电 话:0760-*
智林招标(广东)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8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山火 (略) (略) 体外膜肺氧合(ECMO)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18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机构地址: (略) 石 (略) (略) (略) 18号206卡(之十一),更正为: (略) (略) (略) 18号206卡(之十一)。
1.原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的“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中“1.1.外置离心泵驱动器,液压调控,具备可灵活调节的双节支架”;
修改为“▲1.1.外置离心泵驱动器,液压调控”;
2.原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的“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中“1.3.离心泵驱动器需集成流量监测、气泡监测模块”;
修改为“1.3.泵驱动装置具有流量气泡传感器接口,连接流量气泡传感器后,可以实时进行流量和气泡监测”;
3.原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的“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中“1.4.内置后备电池,保证断电情况下满负荷运转≥90分钟”;
修改为“1.4内置充电电池组,电池工作时间≥90分钟”;
4.原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的“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中“1.5.具有搏动功能”;
修改为“1.5具备压力监测”;
5.原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的“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中“1.6.转速范围:0-4500转/分钟”;
修改为“1.6.转速范围:最高转速≥5000 RPM(投标时需提供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或注册证附页的详细技术参数清单,且包含该参数内容)”;
6.原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的“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中“▲1.10.离心泵头工作原理:离心泵头无金属轴承,不破坏血液成分且无死腔,无气泡滞留”;
修改为“1.10.泵头无金属支撑轴”;
7.原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的“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中“1.11.要求离心泵头具备紧急驱动手柄,且具备LED灯显示转速”;
修改为“1.11.离心泵应急手摇驱动装置,在紧急状态下,可手动维持机器运转,最大限度的保证患者安全”;
8.原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的“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中增加“1.14.主机重量要求:10公斤及以下”;
9.原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的“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中“3.1.氧合器膜材料为聚*基*烯酸*酯,采用抗血浆渗漏的纤维织成的渗透膜,使用过程中不会产生血浆渗漏,最长能连续使用不少于7天”;
修改为“3.1.能提供同品牌完整一体化的渗透膜氧合器套包,连续使用时间≥7天”;
10.原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的“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中“▲3.2.氧合器:含肝素的生物涂层,避免血栓形成;专用于长时间体外生命支持”;
修改为“3.2.氧合器:含肝素的生物涂层”;
11.原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的“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中“▲3.9.氧合器5分钟之内可将膜肺的气体排空,具有膜排气功能,可避免小气泡进入血液系统”;
修改为“▲3.9.氧合器10分钟之内可将膜肺的气体排空”。
12.原采购文件“第四章 评标”的“3.详细评审”中“对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中的“具体技术(参数)要求”条款的响应情况”:
技术部分 | 对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中的“具体技术(参数)要求”条款的响应情况 (43.0分) | 考核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具体技术(参数)要求(★号条款除外)”中所有条款的响应程度(每条条款最小一级序号均以一项计算): 1.完全响应技术要求的得43分; 2.本项目“▲”条款参数共6条。按量化指标,每优于或完全响应的一条参数得3分,本小项共18分; 3.本项目非“▲”条款参数共50条。按量化指标,每优于或完全响应的一条参数得0.5分,本小项共25分; 注:(1)评审依据以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响应表填写内容为准,未填写的视为负偏离;(2)如采购需求中有明确要求提供具体证明资料的,必须按采购需求单独(额外)提供,提供的证明材料如果是英文的必须提供有资质的单位翻译成的中文材料,以翻译后的中文材料内容为准,如评标委员会无法从所提供资料中判断其响应内容是否符合要求的,视为负偏离;(3)以上两款要求,投标人无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不得分。 |
修改为:
技术部分 | 对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中的“具体技术(参数)要求”条款的响应情况 (43.0分) | 考核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具体技术(参数)要求(★号条款除外)”中所有条款的响应程度(每条条款最小一级序号均以一项计算):1.完全响应技术要求的得43分;2.本项目“▲”条款参数共5条。按量化指标,评审分数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优于或完全响应的参数数量/参数总数量*15分=“▲”条款参数得分(计算得分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本小项共15分;3.本项目非“▲”条款参数共62条。按量化指标,评审分数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优于或完全响应的参数数量/参数总数量*28分=非“▲”条款参数得分(计算得分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本小项共28分。 注:(1)评审依据以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响应表填写内容为准,未填写的视为负偏离;(2)如采购需求中有明确要求提供具体证明资料的,必须按采购需求单独(额外)提供,提供的证明材料如果是英文的必须提供有资质的单位翻译成的中文材料,以翻译后的中文材料内容为准,如评标委员会无法从所提供资料中判断其响应内容是否符合要求的,视为负偏离;(3)以上两款要求,投标人无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不得分。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18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 (略) ,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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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中山火 (略) (略)
地 址:火 (略) (略) 123号
联系方式:0760-*
名 称:智林招标(广东)有限公司
地 址: (略) (略) (略) 18号206卡(之十一)
联系方式:0760-*
项目联系人:许曼
电 话:0760-*
智林招标(广东)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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