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质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项目二期3#教学实训综合楼科技园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澄清公告2-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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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质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项目二期3#教学实训综合楼科技园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澄清公告2-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略) 政施工总承包综合评估法(有限数量制)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广西质量工程 (略) 项目(二期)3#教学实训综合楼(科技园)项目(EPC)工程总承包(E(略)5)澄清公告2

各潜在投标人:

1、广西质量工程 (略) 项目(二期)3#教学实训综合楼(科技园)项目(EPC)工程总承包(E(略)5)招标文件内容做如下澄清:

序号

章节或条款

澄清前

澄清后

1

第四章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13.3.3.1 变更估价原则

/

13.3.3.1 变更估价原则增加:

(4)发包人有权签证的人员姓名: 甘文斌 ,

签证的程序: 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指示后 14 天内,向工程师提交变更估价申请。工程师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变更估价申请后 7 天内审查完毕并报送发包人,工程师对变更估价申请有异议,通知承包人修改后重新提交。发包人应在承包人提交变更估价申请后 14 天内审批完毕。发包人逾期未完成审批或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承包人提交的变更估价申请。因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应计入最近一期的进度款中支付。

2

第四章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14.1.2 关于其他合同形式价格调整的约定

14.1.2 关于其他合同形式价格调整的约定: 除按通用条款14. 1.2条执行外,还需按以下条款执行:

在下述情况发生后30日历天内,合同双方均有权将调整合同价格的原因及调整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或监理人。经发包人确认的合理金额,作为合同价格的调整金额,并在支付当期工程进度款时支付或扣减调整的金额。一方收到另一方通知后15日历天内不予确认,也未能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已经同意该项价格的调整。合同价格调整包括以下情况:............................................................

14.1.2 关于其他合同形式价格调整的约定: 除按通用条款14. 1.2条执行外,还需按以下条款执行:

在下述情况发生后30日历天内,合同双方均有权将调整合同价格的原因及调整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或监理人。经发包人确认的合理金额,作为合同价格的调整金额,并在支付当期工程进度款时支付或扣减调整的金额。合同价格调整包括以下情况:.............................

............................................

3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本项目原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9日9时30分。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2月3 日9时30分。

请按以上澄清内容执行,其余内容不变。

2、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澄清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http://**)、中国 (略) (http://**.cn)、广西 (略) (http://www.ccgp-http://**/)、广西壮 (略) (略) (http://**:9000/)、 (略) (广西?南宁)(http://**)发布。

3、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广西质量工程 (略) (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建通 (略) (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地址:

(略) (略) 发展大道12号

地址:

(略) (略) (略) 26号建通中心13A

邮编:

(略)

邮编:

(略)

联系人:

甘文斌

联系人:

庞小静

电话:

0771-(略)

电话:

0771-(略)

传真:

0771-(略)

传真:

0771-(略)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q.com

网址:

网址:

2024年11月18日

递交时间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略) 政施工总承包综合评估法(有限数量制)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广西质量工程 (略) 项目(二期)3#教学实训综合楼(科技园)项目(EPC)工程总承包(E(略)5)澄清公告2

各潜在投标人:

1、广西质量工程 (略) 项目(二期)3#教学实训综合楼(科技园)项目(EPC)工程总承包(E(略)5)招标文件内容做如下澄清:

序号

章节或条款

澄清前

澄清后

1

第四章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13.3.3.1 变更估价原则

/

13.3.3.1 变更估价原则增加:

(4)发包人有权签证的人员姓名: 甘文斌 ,

签证的程序: 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指示后 14 天内,向工程师提交变更估价申请。工程师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变更估价申请后 7 天内审查完毕并报送发包人,工程师对变更估价申请有异议,通知承包人修改后重新提交。发包人应在承包人提交变更估价申请后 14 天内审批完毕。发包人逾期未完成审批或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承包人提交的变更估价申请。因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应计入最近一期的进度款中支付。

2

第四章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14.1.2 关于其他合同形式价格调整的约定

14.1.2 关于其他合同形式价格调整的约定: 除按通用条款14. 1.2条执行外,还需按以下条款执行:

在下述情况发生后30日历天内,合同双方均有权将调整合同价格的原因及调整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或监理人。经发包人确认的合理金额,作为合同价格的调整金额,并在支付当期工程进度款时支付或扣减调整的金额。一方收到另一方通知后15日历天内不予确认,也未能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已经同意该项价格的调整。合同价格调整包括以下情况:............................................................

14.1.2 关于其他合同形式价格调整的约定: 除按通用条款14. 1.2条执行外,还需按以下条款执行:

在下述情况发生后30日历天内,合同双方均有权将调整合同价格的原因及调整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或监理人。经发包人确认的合理金额,作为合同价格的调整金额,并在支付当期工程进度款时支付或扣减调整的金额。合同价格调整包括以下情况:.............................

............................................

3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本项目原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9日9时30分。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2月3 日9时30分。

请按以上澄清内容执行,其余内容不变。

2、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澄清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http://**)、中国 (略) (http://**.cn)、广西 (略) (http://www.ccgp-http://**/)、广西壮 (略) (略) (http://**:9000/)、 (略) (广西?南宁)(http://**)发布。

3、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广西质量工程 (略) (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建通 (略) (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地址:

(略) (略) 发展大道12号

地址:

(略) (略) (略) 26号建通中心13A

邮编:

(略)

邮编:

(略)

联系人:

甘文斌

联系人:

庞小静

电话:

0771-(略)

电话:

0771-(略)

传真:

0771-(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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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71-(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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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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