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革命文物协同研究中心建设项目施工澄清公告-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国家革命文物协同研究中心建设项目施工澄清公告-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1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略)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739.(略)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国家革命文物协同研究中心建设项目施工 澄清公告 1、内容 我单位于 2024年 11月 15日通过 (略) (山西省· (略) ) 发布了国家革命文物协同研究中心建设项目施工的招标文件,现将招标文件部 分内容进行澄清: 原内容: 10.14 招标代理服务费 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 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国 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1]534 号),按标准计取,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现澄清为: 10.14 招标代理服务费 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 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国 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1]534 号),按标准计取,由招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2、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武乡县住房和城乡 (略) 地 址: (略) 武乡县 联 系 人:武先生 电 话:0355-(略) 电子邮件:*@*q.com 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武乡县文物保护和旅游发展中心 地 址:武乡县太行街综合大楼 11 楼 联 系 人:郭先生 |
递交时间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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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1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略)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739.(略)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国家革命文物协同研究中心建设项目施工 澄清公告 1、内容 我单位于 2024年 11月 15日通过 (略) (山西省· (略) ) 发布了国家革命文物协同研究中心建设项目施工的招标文件,现将招标文件部 分内容进行澄清: 原内容: 10.14 招标代理服务费 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 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国 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1]534 号),按标准计取,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现澄清为: 10.14 招标代理服务费 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 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国 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1]534 号),按标准计取,由招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2、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武乡县住房和城乡 (略) 地 址: (略) 武乡县 联 系 人:武先生 电 话:0355-(略) 电子邮件:*@*q.com 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武乡县文物保护和旅游发展中心 地 址:武乡县太行街综合大楼 11 楼 联 系 人:郭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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