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四明化工有限公司10万吨/年高浓度废液资源化利用联产2亿Nm3年合成气、氢气及氢气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一期工程勘察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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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四明化工有限公司10万吨/年高浓度废液资源化利用联产2亿Nm3年合成气、氢气及氢气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一期工程勘察更正公告

一、项目编号: GC2024JC#

二、项目名称: (略) #吨/年高浓度废液资源化利用联产2亿Nm3年合成气、氢气及氢气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一期工程)勘察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4日

四、更正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9日

五、招标文件更正内容:

1.《第一章 招标公告》“2.4招标范围”原内容“岩土工程勘察(含初勘、详勘)及施工配合服务等。”

修改为:“岩土工程勘察(详勘)及施工配合服务等。”

原内容:“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5日9:00至2024年11月19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修改为:“4.1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5日9:00至2024年11月22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

原内容:“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4112015时整。修改为:“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4112315时整。

原内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4年11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修改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4年11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4.5商务标评审”原内容“对低于招标文件约定的合理范围下限的投标报价,其商务标只得基本分18分,且不得进入评标衡量值的计算。

修改为:“对低于招标文件约定的合理范围下限的投标报价,其商务标只得基本分60分,且不得进入评标衡量值的计算。

3.《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条工程概况 1.4工程勘察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原内容“岩土工程勘察(含初勘、详勘)及施工配合服务等。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有关管理规定,达到勘察任务书要求。”

修改为:“岩土工程勘察(详勘)及施工配合服务等。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有关管理规定,达到勘察任务书要求。”

4.《附件5》“一、承包工程项目”原内容“3.承包范围:本项目的岩土工程地质勘察(含初勘和详勘)及其后续服务。”

修改为:“3.承包范围:本项目的岩土工程地质勘察(详勘)及其后续服务。”

六、发布图纸

现发布图纸,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因投标人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因投标人未及时浏览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 (略)

地址: (略) 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9楼1920室

联系人郑霆烈、周立颖、沈鑫侃

电话:0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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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GC2024JC#

二、项目名称: (略) #吨/年高浓度废液资源化利用联产2亿Nm3年合成气、氢气及氢气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一期工程)勘察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4日

四、更正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9日

五、招标文件更正内容:

1.《第一章 招标公告》“2.4招标范围”原内容“岩土工程勘察(含初勘、详勘)及施工配合服务等。”

修改为:“岩土工程勘察(详勘)及施工配合服务等。”

原内容:“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5日9:00至2024年11月19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修改为:“4.1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5日9:00至2024年11月22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

原内容:“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4112015时整。修改为:“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4112315时整。

原内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4年11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修改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4年11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4.5商务标评审”原内容“对低于招标文件约定的合理范围下限的投标报价,其商务标只得基本分18分,且不得进入评标衡量值的计算。

修改为:“对低于招标文件约定的合理范围下限的投标报价,其商务标只得基本分60分,且不得进入评标衡量值的计算。

3.《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条工程概况 1.4工程勘察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原内容“岩土工程勘察(含初勘、详勘)及施工配合服务等。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有关管理规定,达到勘察任务书要求。”

修改为:“岩土工程勘察(详勘)及施工配合服务等。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有关管理规定,达到勘察任务书要求。”

4.《附件5》“一、承包工程项目”原内容“3.承包范围:本项目的岩土工程地质勘察(含初勘和详勘)及其后续服务。”

修改为:“3.承包范围:本项目的岩土工程地质勘察(详勘)及其后续服务。”

六、发布图纸

现发布图纸,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因投标人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因投标人未及时浏览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 (略)

地址: (略) 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9楼1920室

联系人郑霆烈、周立颖、沈鑫侃

电话:0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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