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遗书澄清.pdf-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补遗书澄清.pdf-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18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80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 | ||||||||||||
评标办法 | 双信封评分法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潮州港经 (略) 文胜围产业园进园大道建设项目施工 补遗书第1号 各潜在投标人 1、原招标文件中,最高投标限价为:(略).00元;现更正为:(略).00元(其中暂估价(略).00元)。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2.1工程量清单的填写方式”作内容补充说明(详见附件1)。 3、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下浮率=(1-投标总报价/最高投标限价)*100%,现更正为:投标下浮率=((1-(投标总报价-暂估价)/(最高投标限价-暂估价))*100%。 4、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补充的其他内容中,“10.12结算价:签约合同价=财政审核建安费×(1-中标下浮率),最终结算价以饶 (略) 审定金额为准。”;现更正为:10.12结算价:签约合同价=(财政审核建安费-暂估价)×(1-中标下浮率)+暂估价,最终结算价以饶 (略) 审定金额为准。 5、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2.2.3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作内容补充说明(详见附件2)。 6、因更正最高投标限价,现将工程量清单重新发布。 原招标文件与本澄清修改文件如有 (略) ,所涉及的相关内容均做修改,以此清修改文件为准,本澄清修改文件未涉及内容仍按原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 (略) 建设养护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中洲 (略)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2024年11月19日 附件1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现更正为
| ||||||||||||
递交时间 |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18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80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 | ||||||||||||
评标办法 | 双信封评分法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潮州港经 (略) 文胜围产业园进园大道建设项目施工 补遗书第1号 各潜在投标人 1、原招标文件中,最高投标限价为:(略).00元;现更正为:(略).00元(其中暂估价(略).00元)。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2.1工程量清单的填写方式”作内容补充说明(详见附件1)。 3、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下浮率=(1-投标总报价/最高投标限价)*100%,现更正为:投标下浮率=((1-(投标总报价-暂估价)/(最高投标限价-暂估价))*100%。 4、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补充的其他内容中,“10.12结算价:签约合同价=财政审核建安费×(1-中标下浮率),最终结算价以饶 (略) 审定金额为准。”;现更正为:10.12结算价:签约合同价=(财政审核建安费-暂估价)×(1-中标下浮率)+暂估价,最终结算价以饶 (略) 审定金额为准。 5、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2.2.3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作内容补充说明(详见附件2)。 6、因更正最高投标限价,现将工程量清单重新发布。 原招标文件与本澄清修改文件如有 (略) ,所涉及的相关内容均做修改,以此清修改文件为准,本澄清修改文件未涉及内容仍按原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 (略) 建设养护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中洲 (略)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2024年11月19日 附件1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现更正为
| ||||||||||||
递交时间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