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服务体系建设及赋能提升竞争性磋商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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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服务体系建设及赋能提升竞争性磋商更正公告第一次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志愿服务体系建设及赋能提升
品目
采购单位 中国 (略) (略) 委员会社会工作部
(略) 域 郫县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19日 16:57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11月15日 更正日期 2024年11月19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28-*
采购单位 中国 (略) (略) 委员会社会工作部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略) 郫筒街 (略) 99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8-*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略) 486号5栋7层70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8-*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志愿服务体系建设及赋能提升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服务内容

更正内容:

将磋商文件第三章3.2.技术要求中服务内容“提供2024 (略) 志愿服务体系建设及赋能提升服务,包括: (略) 搭建运行管理,以平台为中心开展调查研究、赋能培育、项目管理、宣传服务等工作。”更正为“提 (略) 志愿服务体系建设及赋能提升服务,包括: (略) 搭建运行管理,以平台为中心开展调查研究、赋能培育、项目管理、宣传服务等工作。”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本项目备案号:**[2024]*,采购预算品目:C* 志愿服务活动管理服务,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年,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年。2、监督管理办公室: (略) (略) (略) ,联系电话:028-*。3、定向采购情况: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服务的价格(如涉及)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本规定所称较大数额标准: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 号)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元的,从其规定。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 (略) (略) 委员会社会工作部

地址: (略) (略) 郫筒街 (略) 998号

联系方式: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 (略)

地址: (略) (略) (略) 486号5栋7层709号

联系方式: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28-*

四川 (略)

2024年11月19日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志愿服务体系建设及赋能提升
品目
采购单位 中国 (略) (略) 委员会社会工作部
(略) 域 郫县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19日 16:57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11月15日 更正日期 2024年11月19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28-*
采购单位 中国 (略) (略) 委员会社会工作部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略) 郫筒街 (略) 99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8-*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略) 486号5栋7层70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8-*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志愿服务体系建设及赋能提升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服务内容

更正内容:

将磋商文件第三章3.2.技术要求中服务内容“提供2024 (略) 志愿服务体系建设及赋能提升服务,包括: (略) 搭建运行管理,以平台为中心开展调查研究、赋能培育、项目管理、宣传服务等工作。”更正为“提 (略) 志愿服务体系建设及赋能提升服务,包括: (略) 搭建运行管理,以平台为中心开展调查研究、赋能培育、项目管理、宣传服务等工作。”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本项目备案号:**[2024]*,采购预算品目:C* 志愿服务活动管理服务,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年,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年。2、监督管理办公室: (略) (略) (略) ,联系电话:028-*。3、定向采购情况: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服务的价格(如涉及)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本规定所称较大数额标准: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 号)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元的,从其规定。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 (略) (略) 委员会社会工作部

地址: (略) (略) 郫筒街 (略) 998号

联系方式: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 (略)

地址: (略) (略) (略) 486号5栋7层709号

联系方式: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28-*

四川 (略)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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