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沙湾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综合处置建设项目勘察初设的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乐山市沙湾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综合处置建设项目勘察初设的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000元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240,200元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略) (略)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 (略) 置建设项目(勘察初设)补疑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招标文件作出补遗,并对提问作出回答。 一、补遗:勘察设计合同已重新上传,以本次上传合同为准。 二、答疑: 提问: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的“2.2.4(5)项目组人员”中要求“1、项目负责人(1 人):具有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得 4 分, 具有房屋建筑类中级职称证书加 2 分,具有房屋建筑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加 4 分,此项最多得 8 分。2、建筑专业负责人(1 人):具有全国注册二级建筑师资格的得 4 分,具有房建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加 2 分,具有房建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 4 分,此项最多得 8 分”其中要求的“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可否用等级更高的“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 回复:可以用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将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具有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得 4 分”修改为“具有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资格证书得 4 分”;请各投标人以最新版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 (略) (略) (略) 2024年11月19日 |
递交时间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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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000元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240,200元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略) (略)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 (略) 置建设项目(勘察初设)补疑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招标文件作出补遗,并对提问作出回答。 一、补遗:勘察设计合同已重新上传,以本次上传合同为准。 二、答疑: 提问: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的“2.2.4(5)项目组人员”中要求“1、项目负责人(1 人):具有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得 4 分, 具有房屋建筑类中级职称证书加 2 分,具有房屋建筑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加 4 分,此项最多得 8 分。2、建筑专业负责人(1 人):具有全国注册二级建筑师资格的得 4 分,具有房建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加 2 分,具有房建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 4 分,此项最多得 8 分”其中要求的“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可否用等级更高的“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 回复:可以用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将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具有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得 4 分”修改为“具有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资格证书得 4 分”;请各投标人以最新版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 (略) (略) (略) 2024年11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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