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翔一三区物业服务两年更正公告-更正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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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翔一三区物业服务两年更正公告-更正事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略)-JZCG-C2024-062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溪 (略) 物业服务(两年)

首次公告日期:2024-11-08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第六章评分办法中:

项目经理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具备:

1.物业项目经理证或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

2.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3.红十字会颁发的救护培训证书;

每项得2分,共6分。

现更正为:

项目主管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主管具备:

1.物业项目经理证或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

2.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3.红十字会颁发的救护培训证书;

每项得2分,共6分。

原采购文件第六章评分办法中:

项目主管

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秩序维护主管具备:(中标后必须在本项目工作)

1.物业项目经理证或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

2.2年或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每项得3分,共6分。

现更正为:

保安主管

供应商拟派本项目保安主管具备:(中标后必须在本项目工作)

1.中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

2.2年或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每项得3分,共6分。

原采购文件第二章:

5、综合评审响应文件

5.1服务理念及组织架构

5.2 管理服务制度

5.3 管理服务方案

5.4 客户满意度提升方案

5.5 项目经理

5.6 保安主管

5.7客服主管

5.8工程主管

5.9体系认证

5.10类似业绩

5.11与本次采购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现更正为:

5、综合评审响应文件

5.1 服务理念及组织架构

5.2 管理服务制度

5.3 管理服务方案

5.4 项目主管

5.5 保安主管

5.6 客服主管

5.7 体系认证

5.8 类似业绩

5.9 与本次采购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原采购文件中:

(略) 上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评审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20日9:30分(北京时间)

现修改为:

(略) 上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评审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26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4-11-19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略) (略) 人民政府越溪街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吴山街二号

联系人:张海泉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略) 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单位地址: (略) (略) 251号

联系人:沈工

联系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工

电话:(略)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略)-JZCG-C2024-062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溪 (略) 物业服务(两年)

首次公告日期:2024-11-08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第六章评分办法中:

项目经理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具备:

1.物业项目经理证或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

2.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3.红十字会颁发的救护培训证书;

每项得2分,共6分。

现更正为:

项目主管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主管具备:

1.物业项目经理证或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

2.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3.红十字会颁发的救护培训证书;

每项得2分,共6分。

原采购文件第六章评分办法中:

项目主管

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秩序维护主管具备:(中标后必须在本项目工作)

1.物业项目经理证或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

2.2年或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每项得3分,共6分。

现更正为:

保安主管

供应商拟派本项目保安主管具备:(中标后必须在本项目工作)

1.中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

2.2年或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每项得3分,共6分。

原采购文件第二章:

5、综合评审响应文件

5.1服务理念及组织架构

5.2 管理服务制度

5.3 管理服务方案

5.4 客户满意度提升方案

5.5 项目经理

5.6 保安主管

5.7客服主管

5.8工程主管

5.9体系认证

5.10类似业绩

5.11与本次采购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现更正为:

5、综合评审响应文件

5.1 服务理念及组织架构

5.2 管理服务制度

5.3 管理服务方案

5.4 项目主管

5.5 保安主管

5.6 客服主管

5.7 体系认证

5.8 类似业绩

5.9 与本次采购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原采购文件中:

(略) 上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评审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20日9:30分(北京时间)

现修改为:

(略) 上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评审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26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4-11-19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略) (略) 人民政府越溪街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吴山街二号

联系人:张海泉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略) 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单位地址: (略) (略) 251号

联系人:沈工

联系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工

电话:(略)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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