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县子牙新河、北排河及黑龙港河防洪体系建设工程设计变更施工招标公告
青县子牙新河、北排河及黑龙港河防洪体系建设工程设计变更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县子牙新河、北排河及黑龙港河防洪体系建设工程已由青县发 (略) 以青发改审字〔2024〕8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青县子牙新河、北排河及黑龙港河防洪体系建设工程设计变更施工。 (2)项目编号:(略)。 (3)建设地点:青县。 (4)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通过河道清淤、新建穿堤涵洞、挡水闸及改建液压坝等工程措施,连通子牙新河、北排河与黑龙港河,实现子牙新河与北排河相机分洪,缓解河道行洪压力。 (5)标段划分:青县子牙新河、北排河及黑龙港河防洪体系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共分为二个标段,本标段为施工标段。 (6)工期:2025年4月1日前完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20 09:00至2024-11-26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能 (略) (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2-11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能 (略) (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 (略) 、中国河北 (略) 、河北省 (略) 、能 (略)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代理收费标准和付费主体:(1)收费标准: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 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国家发改委(2011)534 号文件规 定计取。(2)付费主体: 由中标人支付;2、平台使用情况:(1)平台名称:能 (略) (http://**)。(2)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补遗文件、澄清文件、开标、评标、中标结果 (略) 。(3)收费标准:平台使用收费标准:一档:概(估)算<(略)的收费金额为500元;二档:(略)≤概(估)算<(略)的收费金额为600元;三档:(略)≤概(估)算<(略)收费金额为900元;四档:(略)≤概(估)算≤1000 万的收费金额为1000元;特殊情况:特殊标段视项目情况收费。(4)付费主体:费用由潜在投标人支付。 3、特别说明: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投标人还应完成河 (略) (http://**)市场主体注册并通过审核。CA认证服务热线:单位CA:400-707-3355;北京 CA:400-994-3319;山西吉大 CA:400-653-0200;联通 CA:0311-(略);CFCA:400-800-9888;CQCCA:(略)。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 (略) ,电话: 0317-(略),联系人: 刘兴;招标代理机构:万 (略) ,电话: (略),联系人: 张工。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略) -水利工程服务中心 电话:刘兴 0317-(略)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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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县子牙新河、北排河及黑龙港河防洪体系建设工程设计变更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县子牙新河、北排河及黑龙港河防洪体系建设工程已由青县发 (略) 以青发改审字〔2024〕8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青县子牙新河、北排河及黑龙港河防洪体系建设工程设计变更施工。 (2)项目编号:(略)。 (3)建设地点:青县。 (4)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通过河道清淤、新建穿堤涵洞、挡水闸及改建液压坝等工程措施,连通子牙新河、北排河与黑龙港河,实现子牙新河与北排河相机分洪,缓解河道行洪压力。 (5)标段划分:青县子牙新河、北排河及黑龙港河防洪体系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共分为二个标段,本标段为施工标段。 (6)工期:2025年4月1日前完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20 09:00至2024-11-26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能 (略) (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2-11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能 (略) (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 (略) 、中国河北 (略) 、河北省 (略) 、能 (略)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代理收费标准和付费主体:(1)收费标准: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 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国家发改委(2011)534 号文件规 定计取。(2)付费主体: 由中标人支付;2、平台使用情况:(1)平台名称:能 (略) (http://**)。(2)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补遗文件、澄清文件、开标、评标、中标结果 (略) 。(3)收费标准:平台使用收费标准:一档:概(估)算<(略)的收费金额为500元;二档:(略)≤概(估)算<(略)的收费金额为600元;三档:(略)≤概(估)算<(略)收费金额为900元;四档:(略)≤概(估)算≤1000 万的收费金额为1000元;特殊情况:特殊标段视项目情况收费。(4)付费主体:费用由潜在投标人支付。 3、特别说明: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投标人还应完成河 (略) (http://**)市场主体注册并通过审核。CA认证服务热线:单位CA:400-707-3355;北京 CA:400-994-3319;山西吉大 CA:400-653-0200;联通 CA:0311-(略);CFCA:400-800-9888;CQCCA:(略)。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 (略) ,电话: 0317-(略),联系人: 刘兴;招标代理机构:万 (略) ,电话: (略),联系人: 张工。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略) -水利工程服务中心 电话:刘兴 0317-(略)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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