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长泰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补充耕地项目设计施工运营一体化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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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长泰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补充耕地项目设计施工运营一体化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略) (略)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补充耕地)项目设计施工运营一体化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略)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补充耕地)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略) (略) 发 (略) 以 闽发改备[2024]E(略)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建长泰 (略)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多渠道筹措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福建长泰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运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略).(略)元(含综合服务、施工、运营管护、土地流转、后期工作经费、建设期贷款利息等)。本次招标为综合服务费9146.(略)元(包括综合测绘服务、综合设计服务及其他服务),工程费用(略).(略)元(含后期运营管护费),后期运营管护费(略).(略)元(暂按5年计算)。

项目规模及内容:

项目拟 (略) 范围内的土地进行综合整治,为解 (略) 耕地不足的问题,增加耕地保有量和提升农业综合开发水平。本项目总规模为1158.76公顷((略).40亩),其中补充耕地1025.00公顷(水田731.25公顷,旱地293.75公顷),旱地改水田133.76公顷。涉及武安镇、岩溪镇、陈巷镇、枋洋镇、坂里乡、古农农场、长泰经 (略) 、林 (略) 、马洋溪生 (略) 等9个乡镇(场、区、 (略) )。经整治后实现可种植耕地953.76公顷((略).40亩),其中水田718.76公顷((略).40亩),旱地235.00公顷(3525.00亩)。项目主要涉及土地平整与土壤改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 (略) 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其他工程及后期管护等。其中,其他工程主要包含补充耕地作物种植,水稻等水生作物种植面积718.76公顷和旱地种植235公顷。

本项目立足资源禀赋,按照稻菜轮作模式,引进水稻、水果玉米、有机花菜、红薯(蜜薯)等优良品种,实 (略) 绿色高质高效持续发展。

2.2 招标范围: (略) (略)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补充耕地)项目设计施工运营一体化的全部内容,具体范围如下:

2.2.1 综合服务测绘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设范围内所需的地形图测绘等后续服务。

2.2.2综合服务设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范围内的方案深化设计(如有)、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如有)、其他技术设计(如有)、后续设计服务、施工期间指导与现场配合服务、图纸评审配合服务等。自工程前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及入库全过程的所有设计任务。

2.2.3综合服务其他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综合服务其他内容为完成所有新增耕地报备入库所必需的工作,自工程前期至指标入库全过程的其他服务工作,如选址评估、实施方案编制、立项阶段报备、立项照片采集、验收阶段报备、竣工举证照片采集,不包括等别、等级评定。

2.2.4 施工范围:以项目规模及内容约定的并经招标人确认的施工范围为准。

2.2.5 运营内容:

(1)运营管护:运营管护期5年,包含种植管护与工程设施维护两部分,确保补充耕地数量不减少,补充耕地质量不降低,严禁补充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撂荒,保障农田水利及相关基础设施发挥正常功能功效。项目指标入库后,次月作为后期管护起算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有效存续的境内(不含港 (略) )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特别说明: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

(1)测绘资质:投标人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测绘资质(略)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投标人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略)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农林行业(农业工程)(略)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略)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投标人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4家(含联合体牵头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各方成员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本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其中一方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3.4、投标人“类似业绩”数量要求:/个;

3.5 项目相关负责人应具备以下规定的资格要求:

3.5.1.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 人,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规划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应是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社保缴交证明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同时需提供身份证扫描件。

3.5.2.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 人,具备水利水电或规划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应是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社保缴交证明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同时需提供身份证扫描件。

3.5.3.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 人,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应是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同时需提供身份证扫描件。

3.6施工机械设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中标人自行配备,并应满足项目施工需要,投标文件无需提供,但评标办法中涉及的机械要求除外。

3.7信誉要求:/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 20 日至2024年12月 17 (略) 工程项目 (略) (http://**)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2 月 17 日9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 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6.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 (略) ”(http://**)、“ (略) 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长泰 (略)

地址: (略) (略) 武 (略) 136号,邮编:(略)

电话: (略) ,传真: /

联系人: 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 (略)

地址: (略) (略) (略) 68号招标大厦C座213室,邮编:(略)

电话:(略),传真: /

联系人:翟工

(略) 名称: (略) 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 (略)

网址:http://**

联系电话:0596-(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略)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26号

联系电话:0596-(略)

(略)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南侧(文体中心科技馆二楼)

2024年11月 19 日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略) (略)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补充耕地)项目设计施工运营一体化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略)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补充耕地)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略) (略) 发 (略) 以 闽发改备[2024]E(略)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建长泰 (略)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多渠道筹措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福建长泰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运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略).(略)元(含综合服务、施工、运营管护、土地流转、后期工作经费、建设期贷款利息等)。本次招标为综合服务费9146.(略)元(包括综合测绘服务、综合设计服务及其他服务),工程费用(略).(略)元(含后期运营管护费),后期运营管护费(略).(略)元(暂按5年计算)。

项目规模及内容:

项目拟 (略) 范围内的土地进行综合整治,为解 (略) 耕地不足的问题,增加耕地保有量和提升农业综合开发水平。本项目总规模为1158.76公顷((略).40亩),其中补充耕地1025.00公顷(水田731.25公顷,旱地293.75公顷),旱地改水田133.76公顷。涉及武安镇、岩溪镇、陈巷镇、枋洋镇、坂里乡、古农农场、长泰经 (略) 、林 (略) 、马洋溪生 (略) 等9个乡镇(场、区、 (略) )。经整治后实现可种植耕地953.76公顷((略).40亩),其中水田718.76公顷((略).40亩),旱地235.00公顷(3525.00亩)。项目主要涉及土地平整与土壤改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 (略) 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其他工程及后期管护等。其中,其他工程主要包含补充耕地作物种植,水稻等水生作物种植面积718.76公顷和旱地种植235公顷。

本项目立足资源禀赋,按照稻菜轮作模式,引进水稻、水果玉米、有机花菜、红薯(蜜薯)等优良品种,实 (略) 绿色高质高效持续发展。

2.2 招标范围: (略) (略)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补充耕地)项目设计施工运营一体化的全部内容,具体范围如下:

2.2.1 综合服务测绘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设范围内所需的地形图测绘等后续服务。

2.2.2综合服务设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范围内的方案深化设计(如有)、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如有)、其他技术设计(如有)、后续设计服务、施工期间指导与现场配合服务、图纸评审配合服务等。自工程前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及入库全过程的所有设计任务。

2.2.3综合服务其他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综合服务其他内容为完成所有新增耕地报备入库所必需的工作,自工程前期至指标入库全过程的其他服务工作,如选址评估、实施方案编制、立项阶段报备、立项照片采集、验收阶段报备、竣工举证照片采集,不包括等别、等级评定。

2.2.4 施工范围:以项目规模及内容约定的并经招标人确认的施工范围为准。

2.2.5 运营内容:

(1)运营管护:运营管护期5年,包含种植管护与工程设施维护两部分,确保补充耕地数量不减少,补充耕地质量不降低,严禁补充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撂荒,保障农田水利及相关基础设施发挥正常功能功效。项目指标入库后,次月作为后期管护起算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有效存续的境内(不含港 (略) )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特别说明: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

(1)测绘资质:投标人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测绘资质(略)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投标人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略)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农林行业(农业工程)(略)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略)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投标人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4家(含联合体牵头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各方成员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本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其中一方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3.4、投标人“类似业绩”数量要求:/个;

3.5 项目相关负责人应具备以下规定的资格要求:

3.5.1.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 人,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规划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应是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社保缴交证明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同时需提供身份证扫描件。

3.5.2.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 人,具备水利水电或规划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应是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社保缴交证明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同时需提供身份证扫描件。

3.5.3.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 人,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应是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同时需提供身份证扫描件。

3.6施工机械设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中标人自行配备,并应满足项目施工需要,投标文件无需提供,但评标办法中涉及的机械要求除外。

3.7信誉要求:/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 20 日至2024年12月 17 (略) 工程项目 (略) (http://**)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2 月 17 日9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 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6.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 (略) ”(http://**)、“ (略) 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长泰 (略)

地址: (略) (略) 武 (略) 136号,邮编:(略)

电话: (略) ,传真: /

联系人: 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 (略)

地址: (略) (略) (略) 68号招标大厦C座213室,邮编:(略)

电话:(略),传真: /

联系人:翟工

(略) 名称: (略) 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 (略)

网址:http://**

联系电话:0596-(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略)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26号

联系电话:0596-(略)

(略)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南侧(文体中心科技馆二楼)

2024年11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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