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平县农业灌溉机电井“以电折水”监测计量体系建设项目-变更公告
项目概况
建平县农业灌溉机电井“以电折水”监测计量体系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略)
项目名称:建平县农业灌溉机电井“以电折水”监测计量体系建设项目
包组编号:001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略).00元
最高限价:(略).00元
采购需求:新建“以电折水”系数远程监测 (略)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供货及安装完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1日08时00分至2024年11月26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 (略)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0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 (略) 提交。
六、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9日09 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CA,登(略)辽宁 (略) 报名并下载询价文件,认真学县红山 (略) 三段181号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朝阳 (略)
地址: 建平县红山街道荣田尊府北门
联系方式:0421-(略)
邮箱地址:*@*q.com
开户行:中国银行朝阳 (略) 支行
账户名称:朝阳 (略)
账号:(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梦茹
电 话:(略)
项目概况
建平县农业灌溉机电井“以电折水”监测计量体系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略)
项目名称:建平县农业灌溉机电井“以电折水”监测计量体系建设项目
包组编号:001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略).00元
最高限价:(略).00元
采购需求:新建“以电折水”系数远程监测 (略)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供货及安装完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1日08时00分至2024年11月26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 (略)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0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 (略) 提交。
六、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9日09 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CA,登(略)辽宁 (略) 报名并下载询价文件,认真学县红山 (略) 三段181号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朝阳 (略)
地址: 建平县红山街道荣田尊府北门
联系方式:0421-(略)
邮箱地址:*@*q.com
开户行:中国银行朝阳 (略) 支行
账户名称:朝阳 (略)
账号:(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梦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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