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新建信号灯工程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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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新建信号灯工程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2024年新建信号灯工程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 (略) 发布时间: 2024-11-2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新建信号灯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4-11-13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调整为2024年11月26日9点00分。 2.项目清单变更,以本次发布的采购文件中的清单为准。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20日10时18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 (略) 电子文件制作指南(详见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 “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和“辽宁省 (略) 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等相关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 3、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备份文件(U盘储存电子文件并包封)现场递交方式。供应商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开、评标过程中对响应文件解密、二次报价等环节,需供应商自备电子设备确保及时操作完成。 4、请供应商及时关注辽宁 (略) 更正公告等相关内容。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15号
联系方式:024-(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42-1号附属楼五楼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先生
电 话:(略)
附件:

公告信息

2024年新建信号灯工程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 (略) 发布时间: 2024-11-2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新建信号灯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4-11-13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调整为2024年11月26日9点00分。 2.项目清单变更,以本次发布的采购文件中的清单为准。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20日10时18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 (略) 电子文件制作指南(详见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 “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和“辽宁省 (略) 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等相关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 3、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备份文件(U盘储存电子文件并包封)现场递交方式。供应商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开、评标过程中对响应文件解密、二次报价等环节,需供应商自备电子设备确保及时操作完成。 4、请供应商及时关注辽宁 (略) 更正公告等相关内容。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15号
联系方式:024-(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42-1号附属楼五楼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先生
电 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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