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部商业补充医疗保险采购项目第1号答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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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部商业补充医疗保险采购项目第1号答疑公告

安徽省 (略) 总部商业补充医疗保险采购项目

第1号答疑澄清公告

疑问1、关于承保及理赔服务方案中的重疾保障(含轻症)评分项目中,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报备的产品条款(需有支持扫描查询验证的二维码》或提供中国保险 (略) 站人身保险产品信息库消费者查询产品条款的截图”。此项是否可以调整为“提供报备的产品条款(需有支持扫描查询验证的二维码》或提供中国保险 (略) 站人身保险产品信息库消费者查询产品条款的截图或在投标文件中列明可承保的重大疾病(含轻症)的病种名称及其相关释义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此项不作调整

疑问2、招标文件32 页,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服务合同模板第六章中提到:

保险人在投标报价时需综合考虑被保险人数量及年龄结构的变动而产生的风险,合同履行期间,保险人所报的人均保费不予调整。保险公司使用的保险条款均需要向监管部门报备条款内容和费率,且一般用于本招标业务中保险责任的条款均为一年期业务条款。若在投标时按照三年方案、保费不可调整的方式进行报价,保险公司会涉及变相修改报备条款的保险期间等问题。上述描述语句是否可以修改为:双方可根据前一年度的赔付情况协商变更保费标准。如果无法协商一致的,各方均可解除本合同且不因此承担违约责任。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此项不作调整。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凡招标文件与上述内容不一致者以此澄清公告为准。

招标人:安徽省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666号

联系人:肖工

电话:055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 (略) (略)

地址: (略) (略) 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人:金奎、余学兵

电话:0551-*、*

安徽省 (略)

安徽 (略) (略)

2024年11月20日

安徽省 (略) 总部商业补充医疗保险采购项目

第1号答疑澄清公告

疑问1、关于承保及理赔服务方案中的重疾保障(含轻症)评分项目中,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报备的产品条款(需有支持扫描查询验证的二维码》或提供中国保险 (略) 站人身保险产品信息库消费者查询产品条款的截图”。此项是否可以调整为“提供报备的产品条款(需有支持扫描查询验证的二维码》或提供中国保险 (略) 站人身保险产品信息库消费者查询产品条款的截图或在投标文件中列明可承保的重大疾病(含轻症)的病种名称及其相关释义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此项不作调整

疑问2、招标文件32 页,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服务合同模板第六章中提到:

保险人在投标报价时需综合考虑被保险人数量及年龄结构的变动而产生的风险,合同履行期间,保险人所报的人均保费不予调整。保险公司使用的保险条款均需要向监管部门报备条款内容和费率,且一般用于本招标业务中保险责任的条款均为一年期业务条款。若在投标时按照三年方案、保费不可调整的方式进行报价,保险公司会涉及变相修改报备条款的保险期间等问题。上述描述语句是否可以修改为:双方可根据前一年度的赔付情况协商变更保费标准。如果无法协商一致的,各方均可解除本合同且不因此承担违约责任。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此项不作调整。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凡招标文件与上述内容不一致者以此澄清公告为准。

招标人:安徽省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666号

联系人:肖工

电话:055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 (略) (略)

地址: (略) (略) 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人:金奎、余学兵

电话:0551-*、*

安徽省 (略)

安徽 (略) (略)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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