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天府院区一期建设项目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天府院区二期建设项目的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天府院区一期建设项目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天府院区二期建设项目的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元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91,980,544元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关于成都中医药 (略) (略) 区一期建设项目(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 (略) 区二期建设项目施工标段 答疑文件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成都中医药 (略) (略) 区一期建设项目(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 (略) 区二期建设项目施工标段”投标人所提问题进行解答,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本答疑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答疑如下: 疑问1:合同P76页中“a、措施费的调整: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除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即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环境保护费)承包人按工程量清单给定的费率计算并进入投标总价中,结算时按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配套文件办理结算以外,其余措施费承包人自行报价包干使用不作任何调整。”,而根据清单编制说明“7.1.1本次招标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即环境保护费、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和临时设施费)暂按招标人给定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除安全文明施工费外,招标人给出了一些通用的措施项目,投标人报价后在招标范围内包干使用;”,二者对安全文明施工费在投标时的报价要求不一致,请招标人明确是否按照清单编制说明要求:本次招标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即环境保护费、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和临时设施费)暂按招标人给定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 回复如下:安全文明施工费报价按照清单编制说明为准。 疑问2、本项目计日工表工程量均为空,投标人在投标时是否无需报价? 回复如下:投标人在投标时不需要对计日工进行报价。 疑问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中无总承包服务费,招标清单中也无总承包服务费清单,投标人在投标时是否不对总承包服务费报价? 回复如下:投标人在投标时不需要对总承包服务费进行报价。 疑问4、招标人提供的cjz文件中《承包人采购主要材料及设备》表有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的内容,本项目为投标人自主报价,投标人套用的定额无法完全与招标控制价一致,因此投标人导出的此表内容无法与招标人提供的cjz中的内容完全匹配,请招标人明确投标人在投标时是否按照自主报价的材料信息进行填报? 回复如下:投标人在投标时可按照自主报价的材料信息进行填报,不需要完全一致。但投标文件需满足招标文件中对材料、设备的其他要求。 疑问5、成都中医药 (略) (略) 区一期建设项目(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控制价清单中专业工程暂估价单位工程未计取税金,成都中医药 (略) (略) 区二期建设项目控制价清单中专业工程暂估价单位工程也未计取税金,请招标人明确是否这两个单位工程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均为含税价,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与招标控制价保持一致不需计取税金。 回复如下:成都中医药 (略) (略) 区一期建设项目(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控制价清单中专业工程暂估价单位工程和成都中医药 (略) (略) 区二期建设项目控制价清单中专业工程暂估价单位工程均为含税价,不需要单独计取税金。 招 标 人: 成都中医药 (略) (四 (略) )、 四川省省级机关房屋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中锦军贤 (略) 2024年11月19日 |
递交时间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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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元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91,980,544元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关于成都中医药 (略) (略) 区一期建设项目(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 (略) 区二期建设项目施工标段 答疑文件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成都中医药 (略) (略) 区一期建设项目(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 (略) 区二期建设项目施工标段”投标人所提问题进行解答,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本答疑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答疑如下: 疑问1:合同P76页中“a、措施费的调整: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除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即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环境保护费)承包人按工程量清单给定的费率计算并进入投标总价中,结算时按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配套文件办理结算以外,其余措施费承包人自行报价包干使用不作任何调整。”,而根据清单编制说明“7.1.1本次招标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即环境保护费、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和临时设施费)暂按招标人给定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除安全文明施工费外,招标人给出了一些通用的措施项目,投标人报价后在招标范围内包干使用;”,二者对安全文明施工费在投标时的报价要求不一致,请招标人明确是否按照清单编制说明要求:本次招标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即环境保护费、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和临时设施费)暂按招标人给定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 回复如下:安全文明施工费报价按照清单编制说明为准。 疑问2、本项目计日工表工程量均为空,投标人在投标时是否无需报价? 回复如下:投标人在投标时不需要对计日工进行报价。 疑问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中无总承包服务费,招标清单中也无总承包服务费清单,投标人在投标时是否不对总承包服务费报价? 回复如下:投标人在投标时不需要对总承包服务费进行报价。 疑问4、招标人提供的cjz文件中《承包人采购主要材料及设备》表有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的内容,本项目为投标人自主报价,投标人套用的定额无法完全与招标控制价一致,因此投标人导出的此表内容无法与招标人提供的cjz中的内容完全匹配,请招标人明确投标人在投标时是否按照自主报价的材料信息进行填报? 回复如下:投标人在投标时可按照自主报价的材料信息进行填报,不需要完全一致。但投标文件需满足招标文件中对材料、设备的其他要求。 疑问5、成都中医药 (略) (略) 区一期建设项目(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控制价清单中专业工程暂估价单位工程未计取税金,成都中医药 (略) (略) 区二期建设项目控制价清单中专业工程暂估价单位工程也未计取税金,请招标人明确是否这两个单位工程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均为含税价,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与招标控制价保持一致不需计取税金。 回复如下:成都中医药 (略) (略) 区一期建设项目(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控制价清单中专业工程暂估价单位工程和成都中医药 (略) (略) 区二期建设项目控制价清单中专业工程暂估价单位工程均为含税价,不需要单独计取税金。 招 标 人: 成都中医药 (略) (四 (略) )、 四川省省级机关房屋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中锦军贤 (略) 2024年11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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