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南部实验学校项目首期勘察设计第一次澄清修改文件-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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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南部实验学校项目首期勘察设计第一次澄清修改文件-招标/资审公告

三水南部实验学校项目(首期)勘察设计第一次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A01-(略)-2024-0005-01-01

项目名称:三水南部实验学校项目(首期)勘察设计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11月20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9日

一、澄清修改内容

1、删除《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中“10.12”及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以下内容:

原内容:

10.12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经济标、技术标除外)的评审应当以投 (略) 公共资 (略) 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评审依据,投标人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材料应与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一致,否则证明材料无效(社保证明、进粤企业及人员信 (略) 页打印件除外,企业诚 (略)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建立的诚信管理系统内的信息为准),投标人未录入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的信息不予认可。请投标人及时维护、更新企业投标人主体信息库的信息,确保其有效性。因投标人未及时维护、更新库内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二、其他说明

(1)本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澄清修改文件”共 2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 (略) 三水 (略)

代理机构: (略) 恒 (略)

地址: (略) (略) 白坭镇工业大道 16-1 号之九

地址: (略) (略) 西南 (略) 75号之6(二层)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人:梁小姐

联系方式:0757-(略)

联系方式:0757-(略)

2024年11月20日

2024年11月20日

三水南部实验学校项目(首期)勘察设计第一次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A01-(略)-2024-0005-01-01

项目名称:三水南部实验学校项目(首期)勘察设计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11月20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9日

一、澄清修改内容

1、删除《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中“10.12”及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以下内容:

原内容:

10.12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经济标、技术标除外)的评审应当以投 (略) 公共资 (略) 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评审依据,投标人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材料应与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一致,否则证明材料无效(社保证明、进粤企业及人员信 (略) 页打印件除外,企业诚 (略)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建立的诚信管理系统内的信息为准),投标人未录入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的信息不予认可。请投标人及时维护、更新企业投标人主体信息库的信息,确保其有效性。因投标人未及时维护、更新库内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二、其他说明

(1)本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澄清修改文件”共 2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 (略) 三水 (略)

代理机构: (略) 恒 (略)

地址: (略) (略) 白坭镇工业大道 16-1 号之九

地址: (略) (略) 西南 (略) 75号之6(二层)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人:梁小姐

联系方式:0757-(略)

联系方式:0757-(略)

2024年11月20日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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