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妇幼保健院中央空调和洁净系统运维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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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妇幼保健院中央空调和洁净系统运维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广州市荔湾区妇幼保健院中央空调和洁净系统运维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项目编号:JYGZ24ZA12N0056)

各潜在供应商:

按采购人要求, (略) (略) (略) 中央空调和洁净系统运维服务项目更正内容如下:

一、原询比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三、项目商务要求中的人员要求:

驻场人员至少3人。

现更正为:

24小时现场驻场人员至少3人。

二、原《综合评分表》商务部分中的拟投入项目的设备:

1、参选供应商具有以下检测仪器设备: ①温湿度检测仪1个得1分; ②尘埃粒子计数器1台得2分; ③风速检测仪1个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

注:供应商自有设备的,需提供对应的购置发票及年度校准合格报告,不提供不得分;供应商租赁设备的,需提供对应的租赁证明文件和租赁发票及年度校准合格报告,不提供不得分。若供应商的检测设备名称与采购文件要求的检测设备名称不一致但性能或功能相同的,供应商须对该检测设备及其功能做出说明,否则不予计分。以上设备重复提供不重复计分。

2、供应商具有以下专业维保工具:①风管清洗软轴机具有1台得2分,最高得4分; ②风管清洗机器人1台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6分。

注:供应商自有设备的,需提供对应的购置发票,不提供不得分;供应商租赁设备的,需提供对应的租赁证明文件和租赁发票,不提供不得分。若供应商的检测设备名称与采购文件要求的检测设备名称不一致但性能或功能相同的,供应商须对该检测设备及其功能做出说明,否则不予计分。

现更正为:

1、参选供应商具有以下检测仪器设备: ①温湿度检测仪1个得1分; ②尘埃粒子计数器1台得2分; ③风速检测仪1个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

注:供应商自有设备的,需提供对应的购置发票及年度校准合格报告,不提供不得分;供应商租赁设备的,需提供对应的租赁证明文件和租赁发票及年度校准合格报告,不提供不得分。若新的设备无法提供年度校准合格报告,则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在中选后七个工作日内提供对应设备的年度校准合格报告可相应得分。若供应商的检测设备名称与采购文件要求的检测设备名称不一致但性能或功能相同的,供应商须对该检测设备及其功能做出说明,否则不予计分。以上设备重复提供不重复计分。

2、供应商具有以下专业维保工具:①风管清洗软轴机具有1台得2分,最高得4分; ②风管清洗机器人1台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6分。

注:供应商自有设备的,需提供对应的购置发票,不提供不得分;供应商租赁设备的,需提供对应的租赁证明文件和租赁发票,不提供不得分。若供应商的检测设备名称与采购文件要求的检测设备名称不一致但性能或功能相同的,供应商须对该检测设备及其功能做出说明,否则不予计分。

三、原参选文件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询比时间及地点: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4年11月22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地点: (略) (略) 81号之三洪都大厦A座2104-2105房。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询比时间及地点:2024年11月22日10时00分,地点: (略) (略) 81号之三洪都大厦A座2104-2105房。

现更正为: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4年11月26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地点: (略) (略) 81号之三洪都大厦A座2104-2105房。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询比时间及地点:2024年11月26日10时00分,地点: (略) (略) 81号之三洪都大厦A座2104-2105房。

其他内容不变。


(略) 建银 (略)

2024年11月20日



广州市荔湾区妇幼保健院中央空调和洁净系统运维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项目编号:JYGZ24ZA12N0056)

各潜在供应商:

按采购人要求, (略) (略) (略) 中央空调和洁净系统运维服务项目更正内容如下:

一、原询比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三、项目商务要求中的人员要求:

驻场人员至少3人。

现更正为:

24小时现场驻场人员至少3人。

二、原《综合评分表》商务部分中的拟投入项目的设备:

1、参选供应商具有以下检测仪器设备: ①温湿度检测仪1个得1分; ②尘埃粒子计数器1台得2分; ③风速检测仪1个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

注:供应商自有设备的,需提供对应的购置发票及年度校准合格报告,不提供不得分;供应商租赁设备的,需提供对应的租赁证明文件和租赁发票及年度校准合格报告,不提供不得分。若供应商的检测设备名称与采购文件要求的检测设备名称不一致但性能或功能相同的,供应商须对该检测设备及其功能做出说明,否则不予计分。以上设备重复提供不重复计分。

2、供应商具有以下专业维保工具:①风管清洗软轴机具有1台得2分,最高得4分; ②风管清洗机器人1台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6分。

注:供应商自有设备的,需提供对应的购置发票,不提供不得分;供应商租赁设备的,需提供对应的租赁证明文件和租赁发票,不提供不得分。若供应商的检测设备名称与采购文件要求的检测设备名称不一致但性能或功能相同的,供应商须对该检测设备及其功能做出说明,否则不予计分。

现更正为:

1、参选供应商具有以下检测仪器设备: ①温湿度检测仪1个得1分; ②尘埃粒子计数器1台得2分; ③风速检测仪1个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

注:供应商自有设备的,需提供对应的购置发票及年度校准合格报告,不提供不得分;供应商租赁设备的,需提供对应的租赁证明文件和租赁发票及年度校准合格报告,不提供不得分。若新的设备无法提供年度校准合格报告,则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在中选后七个工作日内提供对应设备的年度校准合格报告可相应得分。若供应商的检测设备名称与采购文件要求的检测设备名称不一致但性能或功能相同的,供应商须对该检测设备及其功能做出说明,否则不予计分。以上设备重复提供不重复计分。

2、供应商具有以下专业维保工具:①风管清洗软轴机具有1台得2分,最高得4分; ②风管清洗机器人1台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6分。

注:供应商自有设备的,需提供对应的购置发票,不提供不得分;供应商租赁设备的,需提供对应的租赁证明文件和租赁发票,不提供不得分。若供应商的检测设备名称与采购文件要求的检测设备名称不一致但性能或功能相同的,供应商须对该检测设备及其功能做出说明,否则不予计分。

三、原参选文件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询比时间及地点: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4年11月22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地点: (略) (略) 81号之三洪都大厦A座2104-2105房。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询比时间及地点:2024年11月22日10时00分,地点: (略) (略) 81号之三洪都大厦A座2104-2105房。

现更正为: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4年11月26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地点: (略) (略) 81号之三洪都大厦A座2104-2105房。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询比时间及地点:2024年11月26日10时00分,地点: (略) (略) 81号之三洪都大厦A座2104-2105房。

其他内容不变。


(略) 建银 (略)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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