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航空产教园区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新都航空产教园区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500,000元
控制价(最高限价) 597,183,490元
评标办法 见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成都航空 (略) 新都航空 (略) 建设项目 (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

招标补遗一

各潜在投标人: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2.4(5)条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中

条款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2.2.4(5)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企业综合实力

3

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可为联合体任一成员单位)每获得过1个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国家优质工程奖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优秀勘察设计奖(不分奖次)得1.5分,本项最多得3分。

注: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获奖时间以证书载明的年份时间为准。

现修改为:

条款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2.2.4(5)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企业综合实力

3

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可为联合体任一成员单位)每获得过1个中国建筑业协会颁发的鲁班奖或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国家优质工程奖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优秀勘察设计奖(不分奖次)得1.5分,本项最多得3分。

注: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获奖时间以证书载明的年份时间为准。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合同协议书部分,第二条合同工期中“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2024 年 12 月 1 日” 修改为“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4年12月12日”;《发包人要求》第四条时间要求中“(一)开始工作时间2024 年 12 月 1 日”修改为“(一)开始工作时间2024年12月12日”。

三、本项目《招标清单》及《招标控制价》中编制说明第四条投标报价注意事项内“1.本次招标工程采用在给定工程量清单控制价为基础,填报下浮后报价。投标文件按照招标人给定的格式要求进行打印并按相应格式要求盖章。”修改为“1.本次招标工程采用以给定工程量清单控制价为基础,填报投标报价。投标文件按照招标人给定的格式要求进行报价,可盖电子公章。”

四、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第14.1.2.2条中“3.工程费用按实结算,工程费用的清单项单价=对应招标清单中工程费用的清单项单价×(1-报价下浮率 L)。”修改为“3.工程费用按实结算,工程费用的清单项单价=对应招标控制价中工程费用的清单项单价×(1-报价下浮率 L)”。

特此通知

招标人:成都航空 (略)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正科 (略)

2024年11月20日

递交时间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500,000元
控制价(最高限价) 597,183,490元
评标办法 见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成都航空 (略) 新都航空 (略) 建设项目 (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

招标补遗一

各潜在投标人: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2.4(5)条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中

条款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2.2.4(5)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企业综合实力

3

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可为联合体任一成员单位)每获得过1个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国家优质工程奖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优秀勘察设计奖(不分奖次)得1.5分,本项最多得3分。

注: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获奖时间以证书载明的年份时间为准。

现修改为:

条款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2.2.4(5)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企业综合实力

3

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可为联合体任一成员单位)每获得过1个中国建筑业协会颁发的鲁班奖或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国家优质工程奖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优秀勘察设计奖(不分奖次)得1.5分,本项最多得3分。

注: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获奖时间以证书载明的年份时间为准。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合同协议书部分,第二条合同工期中“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2024 年 12 月 1 日” 修改为“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4年12月12日”;《发包人要求》第四条时间要求中“(一)开始工作时间2024 年 12 月 1 日”修改为“(一)开始工作时间2024年12月12日”。

三、本项目《招标清单》及《招标控制价》中编制说明第四条投标报价注意事项内“1.本次招标工程采用在给定工程量清单控制价为基础,填报下浮后报价。投标文件按照招标人给定的格式要求进行打印并按相应格式要求盖章。”修改为“1.本次招标工程采用以给定工程量清单控制价为基础,填报投标报价。投标文件按照招标人给定的格式要求进行报价,可盖电子公章。”

四、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第14.1.2.2条中“3.工程费用按实结算,工程费用的清单项单价=对应招标清单中工程费用的清单项单价×(1-报价下浮率 L)。”修改为“3.工程费用按实结算,工程费用的清单项单价=对应招标控制价中工程费用的清单项单价×(1-报价下浮率 L)”。

特此通知

招标人:成都航空 (略)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正科 (略)

2024年11月20日

递交时间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