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涟水县湖滨花苑小区9幢西106室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作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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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涟水县湖滨花苑小区9幢西106室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作废公告

关于涟水县湖滨花苑小区9幢西106室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作废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21 10:31 来源:涟水县自然资 (略) 字号:[ ]

  江苏省涟 (略) 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苏0826执3030号之二和江苏省涟 (略) 执行裁定书(2024)苏0826执3030号之二,及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将位于涟水县湖滨 (略) 9幢西106室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作废,证号为#、涟国用(2014)第7341号。

  特此声明。

     涟水县自然资 (略)

     2024年11月21日

关于涟水县湖滨花苑小区9幢西106室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作废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21 10:31 来源:涟水县自然资 (略) 字号:[ ]

  江苏省涟 (略) 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苏0826执3030号之二和江苏省涟 (略) 执行裁定书(2024)苏0826执3030号之二,及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将位于涟水县湖滨 (略) 9幢西106室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作废,证号为#、涟国用(2014)第7341号。

  特此声明。

     涟水县自然资 (略)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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